天弘价值精选 (002639): 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天弘价值精选 : 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重要提示 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4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70号)。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16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接受本基金募集注册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但是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招募说明书每年度至少更新一次,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08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1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5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5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4 九、基金的投资 ......................................... 64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73 十一、基金的业绩 ....................................... 78 十二、基金的财产 ....................................... 80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81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6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88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0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91 十八、风险揭示 ......................................... 98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2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0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3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45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8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49 一、绪言 《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以及《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等人员的资金 23、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等人员 24、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23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韩歆毅 客服电话:95046 联系人:司媛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于2004年11月8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3亿元,股权结构为: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韩歆毅先生,董事长,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首席财务官。 周志峰先生,董事,本科。历任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律所合伙人。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董事会秘书。 祖国明先生,董事,本科。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工程师,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OO助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总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资深总监,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战略合作部总经理。 张杰先生,董事,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历任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傲兴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君正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付岩先生,董事,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普惠金融总部总经理、普惠金融部总经理,天津国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天信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中车金租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孟路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国际部副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前门支行行长助理,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行长,中国民生银行轨道交通部总经理,贵州银行行长助理兼贵阳管理部总经理,福建海峡银行首席投资官兼上海金融业务研发中心、资产合作管理部总裁,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总裁。现任上海铁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杨海军先生,监事,本科。历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经理,厦门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部总经理,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北京中心副总经理兼北京中心综合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兼融产结合推进办副主任,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综合管理总部总经理、京津冀区域总部副总经理。 刘佳女士,监事,硕士。历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现任内蒙古君正集团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李渊女士,监事,硕士。历任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付颖女士,监事,硕士。历任本公司内控合规部信息披露专员、法务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内控合规部总经理。 于洋先生,监事,博士。2011年7月加盟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现任股票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史明慧女士,监事,硕士。历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2014年6月加盟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产品经理,现任产品部负责人、券商业务部执行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2011年7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资深基金经理。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2011年 8月加盟本公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熊军先生,副总经理,财政学博士。历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副处长,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副处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巡视员。2017年3月加盟本公司,任命为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海扬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级专务、副处长、太平洋养老保险公司筹备组成员,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业务组副组长,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销售管理部总经理、产品支持部总经理、养老金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养老金业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心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务项目主管。2006年8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基金会计、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寓先生,金融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助理研究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13年 1月加盟本公司,历任研究员、投资经理。历任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09月至 2022年 04月)、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09月至2022年04月)、天弘优质成长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8月至2022年09月)、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09月至2021年12月)、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07月至2021年12月)、天弘益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3月至2022年04月)。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永利优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永利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彭玮先生,金融专业硕士,5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助理、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2019 年 7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天弘信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4月至2022年08月)。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天弘合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庆享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益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招添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王林先生,任职时间:2016年06月16日至2019年01月29日。 田俊维先生,任职时间:2018年12月08日至2019年12月27日。 钱文成先生,任职时间:2019年05月08日至2020年06月24日。 姜晓丽女士,任职时间:2019年05月08日至2020年07月25日。 赵鼎龙先生,任职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21年02月03日。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陈钢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固定收益总监、基金经理。 熊军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邓强先生:首席风控官。 姜晓丽女士:固定收益业务总监、基金经理,兼任固定收益部、宏观研究部、混合资产部部门总经理。 于洋先生:股票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遵守法律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基金管理人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依法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2、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他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所有的部门和岗位,涵盖所有风险类型,并贯穿于所有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保持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及审计部门,负责识别、监测、评估和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进行独立汇报; (3)审慎性原则:风险管理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具有高度权威性,是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得有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制度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战略方针等内部环境和法规、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变化及时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对其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 (6)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不同特点,利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方法,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内控合规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管理委员会: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风险预算、风险可容忍度限额及其他量化风险管理工具;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制定各业务和各环节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就重大风险管理做出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议题,就重大风险管理事项形成决议;拟定或批准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对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执行。 (5)内控合规部:负责公司集中统一的合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和督察长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信息的监控、识别、处置、报告体系,不断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和能力。 (6)风险管理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7)审计部: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8)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内控合规管理制度 为保障持续规范发展,公司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公司设督察长,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实施对公司经营管理合规合法性的审查、监督和检查。内控合规部负责公司集中统一的合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和督察长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信息的监控、识别、处置、报告体系,不断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和能力。 (3)审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4)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内控合规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 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13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37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截至2022年6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58万亿元。2022年二季度,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441.3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20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代为履行行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本行行长; 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2020年7月起担任本行行长;2016年11月至2020 年5月任中国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2014年6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09年9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部、香港代表处、资金部、投行业务部工作。刘先生2003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徐铁先生,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徐铁先生2022年4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14年12月,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户经理、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保险保障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徐先生2000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674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QDIE资金、QDLP资金和QF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23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韩歆毅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4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95046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客服电话:95046 2、其他销售机构: (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法定代表人:袁笑一 联系人:甘蕾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客服电话:400-820-9463 网址:www.wind.com.cn (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F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客服电话:021-633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客服电话:400-921-77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栋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张静怡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1504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姗姗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200120)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5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00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李娟 客服电话:400-025-6569 网址:wacaijijin.com (11)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期 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甄宝林 客服电话:021-34013996 网址:www.hotjijin.com (1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詹慧萌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程晨 客服电话:400-866-6618 网址:www.lu.com (1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http://www.dwzq.com.cn/ (1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16楼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付佳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1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 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服电话:400-888-8588、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18)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商务中心27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商务中心27楼、30楼 法定代表人:王广学 客服电话:4008877780-0 网址:www.cfc108.com.cn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梁美娜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1)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6-11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8层 法定代表人:李如东 客服电话:400-818-0100 网址:www.aibank.com (2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0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杜杰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266061)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2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王 滨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2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7)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21号万丽城晶座4楼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联系人:孙丹华 客服电话:024-95346 网址:www.iztzq.com (28)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注册地址: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联系人:罗艺琳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cn (29)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3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客服电话:010-59336512 网址:www.jnlc.com (31)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号陕西邮政大厦 9-11层 注册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 320号 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联系人:史蕾 客服电话:4008-888-005 网址:www.cnpsec.com.cn (32)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联系人:秦阳 客服电话:95305 网址:http://www.jzsec.com (33)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联系人:舒鑫 客服电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3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芳芳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6)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办公用房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E区4层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陈旭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37)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A座28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https://www.zzfund.com/ (38)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712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王瑶 客服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39)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129号文化创新工场四层40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王晨 客服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4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刘静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41)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杨家明 客服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4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孙博超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43)北京懒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1111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号 法定代表人:赵劲松 联系人:马瑞峰 客服电话:400-1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mymoney (4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联系人:韩宇琪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45)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3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3室 法定代表人:乐贤龙 联系人:张林 客服电话:400-080-5828 网址:www.licai.com (4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4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黄立影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4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陈铭洲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jimu.com (4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www.ncfjj.com (5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1008-1012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dyxtw.com (51)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郭力铭 客服电话:400-8888-168、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朱蕴涛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5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5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楼国际电子城b座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凤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董亚芳 客服电话:400-360-000 网址:www.hgccpb.com (5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张洪亮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licaike.com (5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7层2716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李雯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58)嘉晟瑞信(天津)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口悦府广场1号楼2503室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口悦府广场1号楼2503室 法定代表人:孙伟 联系人:孙颖 客服电话:400-883-2993 网址:www.jsrxfund.com (5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21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6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61)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6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贾伟刚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63)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联系人:杨雪 客服电话:010-59013828 网址:www.wjasset.com (64)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徐庆宏 联系人:满与谦 客服电话:96155 网址:www.trcbank.com.cn (65)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7号鑫银大厦35层天津银行个金部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联系人:刘凤伟 客服电话:95605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cn (6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6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黄海平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6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郑向溢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69)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张得仙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70)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杨素苗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http://www.sdebank.com/ (7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36楼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72)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刘熠 客服电话:95353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7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0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https://fi.cmbchina.com/ (7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16-20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易楠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7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7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江苏银行总部大厦1803室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展海军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77)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3333号绿地新都会38栋2108室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38栋2107室 法定代表人:陆雯 联系人:傅翌乔 客服电话:0791-86692560 网址:www.jxzrzg.com.cn (78)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联系人:万俊 客服电话:956055 网址:www.jx-bank.com (79)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注册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骆剑峰 客服电话:400-88-96312 网址:www.qzccbank.com (80)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 世茂大厦 C座5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8层8995房间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881-5596 网址:www.taixincf.com (81)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31号院九思文创园5号楼501室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法定代表人:任淑桢 联系人:周映筱 客服电话:0532-66728591 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8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杰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83)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10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0层1001号04室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客服电话:400-059-8888 网址:www.wy-fund.com (8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85)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黄晶龙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fujifund.cn (8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8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丽霞 客服电话:400-9302-888 网址:www.jfzinv.com (88)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客服电话:021-50701053 网址:www.xyinsure.com:7100/kfit_xybx (89)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州大道中1346号珠海华润银行大厦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州大道中1346号珠海华润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陈天翔 客服电话:0756-96588 网址:www.crbank.com.cn (9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91)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7、8、10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东方路800号7、8、10楼 法定代表人:李建中 联系人:史艺斐 客服电话:400-888-7868 网址:www.sywgqh.com (9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单晶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https://www.firstcapital.com.cn/ (93)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北1号、北3号 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北1号、北3号 法定代表人:周宇 联系人:杨志程 客服电话:40078-96178 网址:www.bankofyk.com (9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95)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张威 联系人:田芳芳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cctgsc.com.cn (9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长阳创谷2号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4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97)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周晶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98)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永平门街6号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林军 联系人:张鹏 客服电话:4007096899 网址:http://www.cqcbank.com/ (99)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333号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蒙山街14号 法定代表人:谭运财 联系人:罗长鸣 客服电话:0838-6821177 网址:https://www.gwbank.com.cn/ (10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3号院1号楼 阳光金融中心5层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调整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23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韩歆毅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4 联系人:薄贺龙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联系人:周祎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70号文核准募集。募集期为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13日。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158,151,758.91元人民币,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9,24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158,151,758.91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12,059.19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158,163,818.10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根据《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公司运用固有资金作为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共计10,000,200.02份。自《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公司所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3年。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6月16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2016年7月18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发布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或追加申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人民币2元(含申购费、下同)。收益分配转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新增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1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及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4、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1000万(含)以上的适用绝对费用数额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1000万(含)以上的适用绝对费用数额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1:某投资者在申购赎回开放期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1.5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 (1+1.5%)=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 =98,522.17/1.0160= 96,970.64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2: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本基金份额,适用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679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679=10,679.00元 赎回费用=10679.00×0.5%=53.40元 净赎回金额=10,679.00-53.40=10,625.60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7、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