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金客(30138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挖金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挖金客 股票代码:301380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Walue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1号1幢40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二〇二二年十月 特别提示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挖金客”或“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中国金融新闻网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cn.chinadaily.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挖金客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 2022 年 9 月 2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3.94倍。 截至2022 年 9 月 27日,挖金客与可比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以及滚动市盈率比较情况如下: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年9月27日总股本; 注4: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20个交易日均价÷(2021年7-12月和2022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2年9月27日)); 注5:立昂技术、梦网科技市盈率为负值,吴通控股为极端值,因此均未纳入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平均值计算;人民网因2021年度净利润数据变动幅度过大,未纳入静态市盈率平均值计算,因2022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为异常值,未纳入扣非后滚动市盈率平均值计算; 注6:挖金客市盈率按照发行价34.78元/股、发行后总股本6,800.00万股计算; 注7:海联金汇扣非后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显著高于扣非前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处置了部分子公司资产;人民网扣非后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显著高于扣非前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主要是由于收到政府补助,及获取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吴通控股扣非后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显著高于扣非前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及收到政府补助。 本次发行价格 34.7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0.22倍,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的可比公司剔除负值和极端值影响后的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60.42倍(截止2022年9月27日,T-3日,剔除市盈率极端值),亦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3.94倍(截至2022年9月27日,T-3日),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8,000,000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票数量为17,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以下风险: (一)行业整体风险 1、《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对公司经营影响的风险 2020年8月31日,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监管机构对于发送商业性短信取得用户同意的要求由来已久,《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发送商业性短信息需经过用户同意的监管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而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第三章“商业性短信息和商业性电话管理”中对商业性短信息的业务经营作了具体规定,在现行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对相关监管措施作了细化,新增的内容主要为:
公司移动信息化服务分为验证通知类和行业营销类,其中行业营销类短信业务中发送的短信属于商业性短信息,需符合上述新增监管要求。 由于公司移动信息化服务中的行业营销类短信属于商业性短信息,待《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生效,可能导致行业营销类短信的需求减弱。因此,公司以“验证通知类短信收入保持2021年收入额不变,行业营销类短信收入受政策影响有所下降,毛利率保持2021年毛利率不变”为前提,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生效后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影响进行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公司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后可能存在的影响进行测算,在行业营销类短信收入变动为-20%和-50%的情形下,公司2022年移动信息化服务的毛利额较2021年将分别变动为-15.09%和-37.73%。根据以上估算与分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可能对公司行业营销类短信业务的收入产生不利影响。未来随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实施,若公司下游客户的用户数量出现下降,可能导致其对于企业短信的需求减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目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仍未定稿,可能存在重大变化导致对公司营业收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日后如果移动信息化服务行业政策进一步变化,可能对公司移动信息化业务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是以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产业,属于知识密集、技术应用型行业。近年来,随着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与信息服务领域呈现出技术更新速度快、迭代周期短的特点,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表现为从2G数字信号取代模拟信号到4G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从单纯基于短信的文字交互产品到基于智能终端的多媒体功能与服务、从堆砌硬件性能到使用弹性云计算来提供服务和解决方案等。随着5G通信技术和相关产业的不断发展,移动信息化服务行业将实现技术和业务方面的跃变,产生如5G消息等新业务模式及产品类型,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因此为紧跟技术更新迭代节奏,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和信息服务企业需要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根据先进技术发展趋势保持创新,才能不断发展业务规模、保持竞争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核心技术的研发及产品服务的创新,强调以优秀的技术能力支撑客户相关业务的革新。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跟进技术发展趋势,对技术研发做出合理安排或转型,并相应更新系统、优化算法,不能及时根据5G通信技术的发展调整业务模式、提高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将可能会延缓公司在关键技术和关键服务上实现突破的进度,导致公司的技术水平无法持续满足客户要求,则公司将面临被竞争对手赶超,主营业务市场份额下降或者核心技术发展停滞甚至被替代的风险。 3、市场需求变化风险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相关产业的发展,新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类型不断涌现,客户对应用技术和信息服务的需求随之变化。例如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企业短信的应用场景不断增加,移动信息业务规模持续上升,我国企1 业短信业务总量从2010年的2,826亿条增长至2017年的5,322亿条,增幅达88.32%,给移动信息化服务商带来了发展机遇。公司作为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和信息服务提供商,需要不断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准确把握客户需求,保证为各行业大型企业持续提供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的优质服务。 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发展导向,具备较强的先发优势。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有效预测并及时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随着5G通信技术和相关产业的发展,运营商的增值电信业务和5G消息等业务都将实现技术和业务方面的跃变,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根据5G通信技术的发展调整业务模式、提高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导致无法满足客户新的业务要求,则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市场份额下降、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运营商采购需求和公司资源投入减少,公司对运营商的信息交互类业务的销售规模下降,2019年至2021年,此项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0%、3.88%和1.93%。未来随着5G时代即将推出的超高清直播、云游戏、云VR等众多创新服务,信息交互类业务的更新迭代,此类业务的采购需求可能存在下降风险:如果运营商未能及时根据市场发展对信息交互类业务进行创新升级,或此项业务发展未能把握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终端用户的需求,则可能导致运营商此项业务发展缓慢,使得运营商的采购需求有限,公司对运营商此类业务的服务规模可能继续减小。 目前,移动支付主要有运营商主导模式、银行机构主导模式及非银行支付机构(如支付宝、微信支付)主导模式等。随着5G通信技术的发展、数据安全要求的提升和用户移动支付习惯的普及,或市场其他同质新兴产品的推出,话费结算业务的市场空间可能会被压缩,如果未来运营商话费结算业务不能及时根据5G 通信技术及用户支付习惯的发展调整业务模式,或公司不能紧跟话费结算业务升级迭代方向,则话费结算业务面临被其他移动支付产品替代、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公司也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随着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技术的发展与成熟,即时通信行业的技术革新与产品迭代逐渐加快。公司移动信息化服务基于电信运营商开展,具有高效、稳定、安全等特性。但是,微信、QQ等即时通信产品的发展使得基于短消息的移动信息化业务面临挑战。未来,随着通信技术革新及消费者行为模式的改变,移动信息化业务存在被即时通信新技术或新产品替代的风险,公司移动信息化服务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4、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及其各个细分领域是国家大力推动的新兴产业,近年来行业各级主管部门不断出台相关产业政策、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促进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及各细分领域的重大技术突破和产业集聚,对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的业务发展受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进行调整,可能导致相关业务运营模式的改变和市场规模的波动;如果未来公司在业务拓展上不能与政策导向保持一致,将对公司业务的开拓及持续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特别风险 1、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和信息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各行业大型企业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移动信息化服务和移动营销服务。2019年至2021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80.76%、63.98%和59.00%,公司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其中,公司增值电信服务的客户主要是中国移动,2019年至 2021年,公司对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280.60万元、19,196.76万元和15,342.7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3.00%、37.55%和22.97%。 公司自成立起持续为电信运营商或其合作伙伴的增值电信业务提供服务。公司自2014年与中国移动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双方合作十分紧密,公司持续满足中国移动技术支持、运营服务和营销推广等方面的业务需求,服务规模、业务规范等指标均获得了中国移动的认可,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移动的评级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电信运营商凭借其基础网络、用户资源、收费系统等优势,在增值电信行业产业链中占据主导地位,增值电信服务商的经营对电信运营商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对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公司的移动信息化服务和移动营销服务主要客户包括卓望信息(中国移动控股公司)、腾讯云、国家电网、携程、百度网讯、金山云等大型企业客户。报告期内,公司移动信息化服务和移动营销服务两项业务收入合计分别为12,350.40万元、39,219.22万元和60,088.90万元,这两项业务的较快发展促使2021年公司对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占比降至22.97%。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对公司的业绩具有重要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由于宏观环境变化、市场竞争或其他原因大幅减少对公司服务的采购规模,公司的销售规模将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无法持续满足大型企业客户的采购需求,公司将面临大型企业客户遗失风险,进而对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主营业务结构波动风险 发行人围绕运营商业务提供的增值电信服务,包括技术支持、运营维护、营销推广的综合性服务。发行人根据消费者和运营商的业务发展和产品更新迭代,提供具体的增值电信服务。运营商的具体产品和采购需求变化导致了发行人增值电信服务的细分业务结构发生变化。 2014年,发行人开始为中国移动直接提供信息交互类服务,至2016年发行人增值电信服务中信息交互类业务占比达 44.46%。随着移动互联网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终端用户的需求变化,信息交互类业务正在更新迭代,运营商对此类业务采购需求逐渐下降。 2015年,随着移动支付业务市场发展,发行人与中国移动的话费结算业务进行深度合作。随着产品成熟和市场发展,运营商对于话费结算业务采购快速上升,发行人该项业务收入占增值电信服务的比重不断上升。同时,发行人于2020年与中国移动开始开展移动语音助理业务,至2021年,发行人话费结算业务收入占增值电信服务的比例为 52.42%,移动语音助理业务收入占增值电信服务的比例为27.73%,增值电信业务内部结构发生较大变动。 近年来移动信息化市场高速发展,发行人自身移动信息化业务的收入增长迅速。以2020年为例,除久佳信通外,挖金客自身移动信息化业务收入为10,614.59万元,同比增长203.69%。同时2019年发行人完成对于久佳信通的收购,与久佳信通在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实现较强的协同效应,久佳信通2020年和2021年该业务的收入分别为26,947.19万元和35,045.22万元。移动信息化服务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由2019年的34.18%上升至2021年的71.94%,发行人移动信息化服务的快速增长,推动主营业务规模的持续上升,引起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有所变动。 未来若增值电信市场或消费者需求发生重大变化、运营商产品和采购需求发生重大变动,发行人现有服务如不能及时调整,可能发生重大萎缩甚至被淘汰。 发行人主营业务结构也将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经营前景。 3、久佳信通业绩波动风险和商誉减值风险 2019年10月,发行人收购久佳信通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通过本次收购,久佳信通与发行人在技术、管理、团队、采购、资金等方面实现协同效应,随着上述业务协同的实现和移动信息化服务经营规模的扩张,久佳信通将成为发行人移动信息化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收购完成后,久佳信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将久佳信通 2019年11-12月、2020年及2021年纳入合并范围,且于2019年合并报表中产生了投资收益4,976.16万元,商誉9,379.17万元;2021年,久佳信通对于发行人在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收入总额、净利润的占比分别为 28.00%、18.67%、53.21%、36.97%,本次收购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倘若久佳信通由于自身经营不善、收购后业务整合困难、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或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发生业绩波动的情况,将会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9,859.42万元,其中因收购久佳信通形成的商誉为9,379.17万元,因收购罗迪尼奥形成的商誉为480.25万元。公司商誉主要为收购久佳信通所形成,久佳信通主要从事移动信息化服务,2019年实现净利润2,144.72万元,2020年实现净利润2,754.34万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2,913.31万元,达到了盈利预测水平;罗迪尼奥主要从事增值电信服务和移动营销服务,经营情况亦正常,不存在减值迹象。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市场条件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上述两家公司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则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技术研发创新失败风险 作为创新驱动型成长企业,公司注重以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发展,不断升级迭代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844.93万元、1,259.68万元和2,234.59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7%、2.46%和3.35%,公司始终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规模,研发投入全部计入当期研发费用。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紧跟行业前沿技术发展方向,通过不断强化完善研发机构、研发团队和研发制度,公司建立了全面、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10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形成了以大数据处理分析和机器智能运算为核心的技术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移动营销业务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移动营销业务的收入、毛利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0月,公司与新华新媒签订《合作协议》,成为新华社公众号广告资源的独家代理;2019年12月,交易双方协商修改原合作协议,公司从独家代理变更为一般代理。公司从独家代理变更为一般代理后,将面临更多的同行业公司的竞争,移动营销业务市场份额可能下降,可能导致该类业务的收入下滑,对公司该业务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近些年来移动营销行业的运营模式、传播渠道等行业生态变化较快,公司需持续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同时,受疫情和宏观经济环境景气度等因素影响,2020年以来移动营销行业发展规模增速放缓。未来公司仍将不断调整经营策略、持续发展移动营销业务。如果疫情继续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移动营销行业整体发展较缓,或者公司不能根据行业结构变换,快速调整业务模式,公司移动营销业务将面临较大波动风险,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收入和毛利规模较小的情况,随着公司其他业务的增长,公司移动营销业务的收入和毛利占比可能呈下降趋势。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01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挖金客”,证券代码为“30138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17,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10月25日起可在本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10月25日 (三)股票简称:挖金客 (四)股票代码:30138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8,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7,00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7,000,000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51,000,000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无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二、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除上述(十)(十一)外,本次上市股份无其它限售安排。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为: 1、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2.1.2 条第一款规定,选取的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2020年11 月17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04]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6,8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1,700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符合“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的规定; 4、市值及财务指标: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100Z003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和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217.75万元和6,514.8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819.07万元和5,880.64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5、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发行人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及债券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李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45%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陈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28.18%的股份。李征先生、陈坤女士通过持有新余永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的合伙份额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2.62%的股份。 李征、陈坤系公司创始股东,自公司成立以来,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意见均保持一致,未出现由于存在分歧而发表不同意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在处理有关需经挖金客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时,双方应采取一致行动,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1)行使股东提案权时,如果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李征可以独自或联合其他方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议案,陈坤不能单独或联合其他方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议案;(2)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如果经充分沟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陈坤应按李征意见行使表决权。协议有效期自双方共同签署协议之日起至挖金客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满三十六个月之日止,经双方一致同意,协议有效期可以延长。 综上,李征先生、陈坤女士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77.25%股份,系公司创始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征、陈坤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李征先生,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贸易经济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00年1月,任赛特购物中心家电部业务主管;2000年1月至2003年3月,任海天网联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市场顾问;2003年3月至2003年7月,任空中网高级市场推广经理;2003年7月至2004年9月,任千橡寰宇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4年9月至2008年11月,任华友世纪通讯有限公司数字营销事业部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相继担任风笛指媒、喀什聚合的监事、执行董事职务;2014年5月至今,担任永奥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年8月至今,担任欧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1年2月至今,历任挖金客有限监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挖金客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久佳信通董事长;2022年5月至今,任上海凡森璞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坤女士,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2年7月,任广州白马信息集团网络媒体事业部副经理;2002年8月至2003年4月,任新浪无线人力资源部主管;2003年4月至2006年4月,任深圳浩天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事业部市场总监;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任广州滚石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营销部总监;2007年10月至今,相继担任风笛指媒监事、运智伟业及罗迪尼奥的执行董事、经理等职务;2011年2月至今,历任挖金客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挖金客董事兼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上海凡森璞瑞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李征、陈坤。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51,000,000股,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33,712户,其中前10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形。 八、其他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情形。 发行人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存在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形。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7,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34.78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1、30.1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7.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0.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6.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78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根据截至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本次发行规模为1,7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0%。有效申购股数为 92,768,199,500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83252452%,有效申购倍数为5,456.95291倍,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 2022年10月10日披露的《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根据《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6,468,576股,认购金额为572,777,073.28元,放弃认购数量为 531,424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531,424股,包销金额为18,482,926.72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3.13%。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26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417.4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08.25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0月13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100Z0025号”《验资报告》。 八、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7,417.7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708.25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2.51元/股(按经审计的2021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0.9581元/股(按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100Z0035号)。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详细披露。 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但已经容诚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 [2022]100Z0318号的《审阅报告》。公司2022年1-6月的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以及 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业绩情况预计等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和“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四、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中详细披露。 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详细约定。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账号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自招股说明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等商务合同外,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三)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本保荐机构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分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刘哲、王丹彤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