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龙头 (516130):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0月24日 送出日期:2022年10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宝消费龙头ETF 基金代码 516130 华宝基金管理有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9月28日 及上市时间 2021年10月13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年09月28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胡洁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06月13日 其他 场内简称:消费龙头ET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投资范围 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主要投资策略 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 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 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指数化投资的风险、ETF运作的风险、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及参与特定业务的特有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中,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和计算的风险、跟踪误差的风险、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ETF运作的风险包括可接受股票认购导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不合理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市风险等;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及参与特定业务的特有风险包括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得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s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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