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688333):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44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0.09%减少至 8.91%。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萍乡晶屹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晶屹”)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在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公司于 2022年 9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的权益分派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其中股权登记日是 2022年 9月 27日,除权(息)日是 2022年 9月 28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是 2022年 9月 29日。因此,2022年 9月 27日(含)前,公司总股本为 8,079.125万股,2022年 9月 27日(不含)后,公司总股本为11,310.775万股,本公告中涉及的股份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转增前后的总股本分别计算求和。 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大于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数,系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转增股份(每 10股转增 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转增股份所致。 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17日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0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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