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ST冠福(002102):2022年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04:54:10 中财网

原标题:ST冠福:2022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2-106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 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 期末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423,972,447.046.19%9,054,488,549.58-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8,315,989.72-63.19%663,214,886.77146.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57,402,870.53-0.62%221,974,243.3624.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3,137,617.83-675.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59-63.26%0.2518146.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59-63.26%0.2518146.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2%0.48%17.68%9.8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393,984,278.169,359,889,356.840.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元)4,081,899,076.643,418,813,143.6319.40%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本报告期金额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403,390.843,567,850.67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影响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2,662,002.2121,929,968.69主要系政府补助收入及递延收益 转入影响所致
债务重组损益2,770,260.37152,553,402.38主要系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债务
   重组利得所致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5,031,534.99-12,879,421.51主要系林氏家族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五天”)名义违规 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对同孚实业担 保事项败诉及计提利息等影响所 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120,275.46332,130.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10,763,590.13281,081,611.85主要系林氏家族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开具商业 承兑汇票、对外借款等事项计提 坏账损失影响所致
减:所得税影响额879,601.764,035,955.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后)-104,736.931,308,943.21 
合计10,913,119.19441,240,643.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增长 127.96%,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影响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增长 303.23%,主要系票据结算增加影响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增长 46.11%,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影响所(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下降 75.81%,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减少影响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下降 73.44%,主要系 1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增加影响所致;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增长 38.40%,主要系对外融资借款增加影响所致; (7)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下降 72.98%,主要系长期借款到期所致; (8)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下降 93.79%,主要系逾期长期借款和解减少影响所致; (9)报告期末预计负债下降 63.78%,主要系违规借款、违规开票及违规对外担保和解转回影响所致;
(10)报告期末专项储备增加 59.71%,主要系安全生产费增加影响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销售费用同比下降 38.60%,主要系报关、代理费用减少影响所致; (2)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37.25%,主要系银行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报告期,其他收益同比下降 36.15%,主要系当期到政府补助减少影响所致; (4)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 439.1%,主要系债务和解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影响所致;
(5)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 464.9%,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6)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 72.92%,主要系预计诉讼赔偿减少影响所致。

3、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675.19%,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影响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37.74%,主要系对外投资减少,实物资产处置影响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169.91%,主要系银行融资增加及大额存单到期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0,26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 限公司国有法人10.11%266,172,4980 0
陈烈权境内自然人8.81%232,163,822230,372,866质押230,000,000
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6.51%171,478,2540质押80,000,000
林福椿境内自然人5.13%135,027,0060质押134,999,900
     冻结135,027,006
刘飞达境内自然人3.08%81,031,4150 0
北京天宇泽华物联科 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2.19%57,550,1000 0
石惠芳境内自然人2.17%57,200,0000 0
蔡鹤亭境内自然人1.92%50,500,0550质押32,600,000
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1.55%40,849,1010 0
荆州市古城国有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87%22,961,5000 0
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66,172,498人民币普通股266,172,498   
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71,478,254人民币普通股171,478,254   
林福椿135,027,006人民币普通股135,027,006   
刘飞达81,031,415人民币普通股81,031,415   
北京天宇泽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57,550,100人民币普通股57,550,100   
石惠芳57,200,000人民币普通股57,200,000   
蔡鹤亭50,500,055人民币普通股50,500,055   
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40,849,101人民币普通股40,849,101   
荆州市古城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2,961,500人民币普通股22,961,500   
王健22,485,762人民币普通股22,485,76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资 本”)、陈烈权、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和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系一致行动人;城发资本与荆州市古城国 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同属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关联公司。其他股东相互之间 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的 关系。
前 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如有)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及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截至 2018年 10月 1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未能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前述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尚未能解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 13.3.1条、第 13.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18年 10月 16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冠福股份”变更为“ST冠福”,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210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同时,公司也将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于 2018年 11月16日、12月 15日、2019年 1月 16日、2月 16日、3月 19日、4月 16日、5月 16日、6月15日、7月 16日、8月 16日、9月 17日、10月 16日、11月 16日、12月 17日、2020年 1月 16日、2月 18日、3月 17日、4月 16日、5月 16日、6月 16日、7月 16日、8月 18日、9月 16日、10月 16日、11月 17、12月 16日、2021年 1月 16日、2月 19日、3月 16日、4月 16日、5月 18日、6月 16日、7月 16日、8月 17日、9月 16日、10月 16日、11月 16日、12月 16日、2022年 1月 18日、2月 16日、3月 16日、4月 16日、5月 17日、6月 16日、7月 16日、8月 16日、9月 16日、10月 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6、2018-225、2019-019、2019-052、2019-075、2019-095、2019-133、2019-157、2019-178、2019-206、2019-235、2019-248、2019-265、2019-290、2020-007、2020-025、2020-035、2020-043、2020-067、2020-079、2020-087、2020-099、2020-113、2020-117、2020-129、2020-134、2021-015、2021-021、2021-029、2021-039、2021-066、2021-074、2021-083、2021-096、2021-111、2021-115、2021-124、2021-126、2022-001、2022-006、2022-015、2022-021、2022-043、2022-060、2022-078、2022-088、2022-095、2022-104)。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以及未能及时解决前述违规事项导致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银行账户、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查封了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冻结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

经核实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资料,没有涉及前述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而引发的涉及公司的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异议,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冻结事宜,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年 8月 28日、9月 13日、9月 14日、9月 21日、9月 22日、10月 8日、10月 18日、10月 22日、10月 31日、11月 2日、11月 9日、11月 10日、11月 16日、11月 28日、12月 5日、12月 8日、12月 25日、12月 27日、2019年 1月4日、1月 5日、1月 14日、2月 28日、4月 11日、4月 12日、5月 6日、5月 16日、6月 7日、6月 20日、6月 28日、7月 9日、8月 14日、10月 18日、11月 16日、12月 14日、2020年 1月 16日、1月 21日、3月 17日、4月 16日、7月 16日、2021年 1月 4日、1月 5日、4月 13日、7月 16日、10月 16日、2022年 1月 18日、4月 16日、7月 16日、10月 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了《关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关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新增冻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2018-189、2018-204、2018-219、2019-005)、《关于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6、2018-236、2019-094)、《关于收到(2018)湘 0102民初 11029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83)、《关于公司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及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1);《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2018-130、2018-147、2018-157、2018-166、2018-211、2018-235、2018-237、2019-004、2019-015、2019-090、2019-121、2019-130、2019-168、2019-173、2019-203、2019-284、2020-008、2020-044)《关于收到(2018)浙 0103民初 4478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2)、《关于收到(2018 )津 0101民初 7660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9)、《关于收到(2018)津 0101民初 7665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0)、《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及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2019-249、2019-270、2020-037、2020-090、2021-004、2021-034)、《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2022-003、2022-019、2022-080、2022-10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新增轮候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2019-153、2020-092、2021-03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2021-116、2022-10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新增轮候查封和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2-079)、《关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07)。

(三)公司担保的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情况
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同孚实业因自身资金紧张,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根据同孚实业提供的《关于私募债到期未兑付的情况说明》,截止 2019年 7月 31日,同孚实业所发行的私募债余额暨公司为其担保的实际余额(本金)为 418,138,471.92元均已全部到期上述私募债相关数据系同孚实业所提供,公司有待进行核实该等债券产品是否全部属于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私募债提供担保的范畴。

同时,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在 2018年度已对公司为同孚实业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预计负债。因同孚实业私募债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已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截止 2022年 10月 15日,债权人已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暨公司收到的《传票》共计 328起,其中,11起案件起诉被驳回、215起已判决/裁决。公司为妥善解决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已与 539名债权人(共计 699笔业务)达成和解,和解金额(本金)共计 3.78亿元,占逾期私募债总金额的 90.33%。

由于公司原控股股东的债务危机问题,且被担保方同孚实业发行的私募债逾期未偿还情形,公司存在因为其提供担保而需代偿债务的风险,公司因为原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公司董事会一直在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也会尽快启动向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追偿等法律程序,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情况下,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并引发相关纠纷及诉讼情况 2018年度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共计 236,565.62万元(本金,不含利息),自 2018年 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公司与相关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并经报告期末财务部门的核算,截止 2022年 9月 30日,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预计公司应承担债务余额为 40,629.69万元(本金及利息),其中以公司及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预计需承担的负债金额为 15,403.42万元;以公司名义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1,345.78万元;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余额为 3,880.49万元。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自 2018年 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历史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原控股股东违规的公司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求事项存在异议,公司已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计提坏账损失和或有负债。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0月 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0)、《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关注函件【2018】第 330号)之专项核查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330号)的专项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因原控股股份违规事项引发的相关纠纷及诉讼案件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如下公告:

序 号案件号原 告被 告诉讼标的 金额(元)案件进展 情况
1(2018)浙 0102 民初 3965号赵杭晨冠福股份、闻舟实业、同孚实 业、林文昌、林文洪、潘进喜19,900,000.00已和解
2(2018)浙 0103 民初 4478号马文萍冠福股份、上海五天、闻舟实 业、林文昌、林文智、潘进喜20,000,000.00已和解
3(2018)皖 0422 民初 2856号赵云龙俞新年、上海昶昱黄金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林文洪、冠福股 份10,000,000.00已和解
4(2018)湘民初字 第 66号湖南省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同孚实业、冠福实业、蔡佼 骏、林文智、陈忠娇、林文 昌、宋秀榕、林文洪、上海五 天、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限 公司190,000,000.00已和解
5(2018)沪 0118 民初 15449号阚伟林文昌、上海五天、潘进喜、 林福椿、林文智5,000,000.00胜诉
6(2018)闽 05民 初 1054号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 分行金汇通、科盛公司、冠福实 业、冠福股份、林德安、林福 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 智、陈忠娇、林文洪、林培 英、林友杉60,000,000.00已和解
  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 分行科盛公司、金汇通、冠福实 业、冠福股份、林德安、林福 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 智、陈忠娇、林文洪、林培 英、林友杉70,000,000.00 
8(2018)沪 0115 民初 75825号上海富汇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弈辛实业、冠福股份6,000,000.00已和解
9(2018)粤 0305 民初 15482号深圳市诚正科 技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冠福股份、林文智、林文昌、 林文洪、陈忠娇、宋秀榕、林 培英、上海五天24,000,000.00已和解
10(2018)沪 0115 民初 70042号洪耀宇同孚实业、林文昌、林文智、 林福椿、上海五天15,500,000.00胜诉
11(2018)津 0101 民初 7660号东银融资租赁 (天津)有限 公司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19,000,000.00已和解
12(2018)津 0101 民初 7665号东银融资租赁 (天津)有限 公司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19,100,000.00已和解
13(2018)闽 0526 民初 3870号陈双培林文智、林云燕、冠福股份7,000,000.00已二审判决
14(2018)泉仲字 3057号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 分行冠杰陶瓷、林文智、陈忠娇、 林文洪、林培英、林文昌、宋 秀榕、冠福股份59,000,000.00已和解
15(2018)粤 0304 民初 38090号中信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朋宸实业、上海五天、林文 昌、宋秀榕、陈宇、冠福股份25,000,000.00已二审判决
16(2018)粤 0304 民初 38091号中信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弈辛实业、上海五天、林文 昌、宋秀榕、林杨彬、冠福股 份25,000,000.00已二审判决
17(2018)粤 0304 民初 38092号中信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弈辛实业、上海五天、林文 昌、宋秀榕、林杨彬、冠福股 份15,000,000.00已二审判决
18(2018)湘 0102 民初 11029号上海盈邵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冠福 股份6,600,000.00撤诉(未预 缴诉讼费)
19(2018)苏 01民 初 2729号江苏盈时互联 网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同孚实业、冠福股份60,000,000.00移交经侦
20(2018)闽 0526 民初 3931号深圳市益安保 理有限公司弈辛实业、冠福股份、林文 昌、林杨彬10,000,000.00已和解
  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闻舟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 
22(2018)闽 0526 民初 4106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同孚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23(2018)闽 0526 民初 4114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五天日用器皿有限公 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24(2018)闽 05民 初 1382号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 分行日臻陶瓷、冠福实业、金汇 通、林福椿、林文昌、宋秀 榕、林文洪、林培英、林文 智、陈忠娇、林国钦、林友 杉、冠福股份70,000,000.00已和解
25(2018)闽 05民 初 1383号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 分行冠福实业、科盛公司、林德 安、林福椿、林文昌、宋秀 榕、林文洪、林培英、林文 智、陈忠娇、冠福股份70,000,000.00 
26(2018)闽 05民 初 1384号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 分行联森投资、林福椿、林墘贵、 金汇通、林友杉、林文昌、宋 秀榕、林文洪、林培英、林文 智、陈忠娇、冠福实业、冠林 竹木、冠福股份70,000,000.00 
27(2018)闽 05民 初 1385号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 分行福建省德化县旭晟瓷业有限公 司、冠福实业、林建忠、林福 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 洪、林培英、林文智、陈忠 娇、冠福股份60,000,000.00 
28(2018)闽 0526 民初 4079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 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29(2018)闽 0526 民初 4082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冠杰陶瓷、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30(2018)闽 0526 民初 4084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联森投资、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31(2018)闽 0526 民初 4086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日臻陶瓷、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 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文智、林文昌1,000,000.00 
33(2018)闽 0526 民初 4089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科盛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34(2018)闽 0526 民初 4093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傲福实业有限公司、冠福 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 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35(2018)闽 0526 民初 4095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 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36(2018)闽 0526 民初 4098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堑和实业有限公司、冠福 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 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37(2018)闽 0526 民初 4100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喜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 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38(2018)闽 0526 民初 4104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朋宸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39(2018)闽 0526 民初 4107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硕合(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40(2018)闽 0526 民初 4109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沈阳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冠福 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 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41(2018)闽 0526 民初 4112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武汉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冠福 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 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42(2018)闽 0526 民初 4116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西安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冠福 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 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43(2018)闽 0526 民初 4120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广州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 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 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44(2018)闽 0526 民初 4122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天津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有 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45(2018)闽 0526 民初 4123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成都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有 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福建省德化华鹏花纸有限公 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文智、林文昌1,000,000.00 
47(2018)闽 0526 民初 4091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金汇通、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48(2018)闽 0526 民初 4102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梦谷控股有限公司、冠福股 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 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49(2018)闽 0526 民初 4111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南宁市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 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50(2018)闽 0526 民初 4115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重庆市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冠 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 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51(2018)闽 0526 民初 4117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冠福五天商贸有限公司、 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 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52(2018)闽 0526 民初 4125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弈辛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53(2018)闽 0526 民初 4126号深圳市金钱果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五天日用玻璃器皿配货有 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 业、林文智、林文昌1,000,000.00管辖权争议 未解决
54(2018)沪 0115 民初 69857号吴旋玲同孚实业、潘进喜、林福椿、 林文智8,000,000.00二审承担 50%担保责 任
55(2018)皖 1126 民初 4902号安徽德力日用 玻璃股份有限 公司冠福实业、冠福股份、同孚实 业3,563,735.82撤诉
56(2018)粤 0304 民初 37887号深圳市中小企 业信用融资担 保集团有限公 司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 昌、林文洪、林文智、弈辛实 业26,300,000.00已和解
57(2018)沪 0115 民初 73359号上海富汇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弈辛实业、冠福股份38,000,000.00已和解
58(2018)沪 0115 民初 73411号上海富汇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弈辛实业、冠福股份6,000,000.00已和解
59(2018)沪 0115 民初 75830号上海富汇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弈辛实业、冠福股份6,000,000.00已和解
  上海富汇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弈辛实业、冠福股份6,000,000.00 
61(2018)浙 0102 民初 6951号华夏富通(天 津)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杭州挚 信商贸有限公司、林文昌、宋 秀榕、林文智、陈忠娇10,000,000.00已和解
62(2018)浙 0102 民初 6953号华夏富通(天 津)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 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 智、陈忠娇10,000,000.00已和解
63(2018)沪 74 民初 1127号上海赢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弈辛实业、冠福股份、林文 昌、林文智、林文洪、上海五 天50,703,369.66胜诉
64(2018)沪 74 民初 1129号上海赢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朋宸实业、冠福股份、林文 昌、林文智、林文洪52,010,251.33已和解
65(2019)渝 05 民初 20号重庆海尔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冠福股份、上海五天供应链、 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40,000,000.00已和解
66(2018)浙 0102民初 6954 号华夏富通(天 津)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 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 智、陈忠娇10,000,000.00已和解
67(2018)浙 0102民初 6956 号华夏富通(天 津)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 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 智、陈忠娇10,000,000.00已和解
68(2018)浙 0102民初 6957 号华夏富通(天 津)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 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 智、陈忠娇10,000,000.00已和解
69(2019)沪 0115诉前调 3218号深圳市华达兴 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10,000,000.00已和解
70(2018)津 0101民初 9214 号东银融资租赁 (天津)有限 公司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3,733,792.94已和解
71(2018)赣民 初 177号雪松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原中江国际 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冠福股份、林文昌、宋秀榕、 林文智、陈忠娇及第三人上海 五天、上海堑和298,810,000.00已和解
72(2019)浙 0103民初 965 号安吉鼎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弈辛、冠福股份5,000,000.00已二审判决
73(2019)沪 74 民初 255号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肇庆分行同孚实业、冠福股份80,000,000.00已和解
  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 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0,000,000.00 
75(2019)沪 74 民初 257号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 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0,000,000.00 
76(2019)沪 74 民初 258号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 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0,000,000.00 
77(2019)沪 74 民初 259号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 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0,000,000.00 
78(2019)皖民 初 21号安徽中安商业 保理有限责任 公司冠福股份125,000,000.00已和解
79(2019)京 02 民初 292号中建投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冠福股份、林文智、陈忠娇、 林文昌、宋秀榕100,000,000.00已和解
80(2019)沪 0115民初 37021号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肇庆分行冠福股份、朋宸实业20,000,000.00已和解
81(2019)京 0105民初 29709号中安融金(深 圳)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洪、 林文智49,000,000.00林氏家族以 货抵债
82(2018)沪 0115民初 70045号上海晋泰投资 有限公司同孚实业、林文昌、林福椿、 林文智、 上海五天13,000,000.00已和解
83(2019)京 03 民初 92号嘉茂通商业保 理(深圳)有 限公司弈辛实业、冠福股份、上海五 天、林文智、陈忠娇、林杨彬50,000,000.00已和解
84(2019)粤 0391民初 2411 号甘肃公航旅金 融服务有限公 司冠福股份、深圳市前海万得商 业保理服务有限公司5,000,000.00已和解
85(2019)皖 0103民初 8339 号合肥市国正科 技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冠福股份、上海五天、林培 英、林文昌、林文洪、林文 智、陈忠娇、宋秀榕15,000,000.00已和解
86(2019)沪 0120民初 16318号浙江融科金融 服务外包有限 公司冠福股份、辽宁叶睎戈玉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麟锦实业 有限公司11,000,000.00已和解
87(2019)沪 74 民初 2515号深圳云众信商 业保理有限公 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50,000,000.00已和解
  深圳云众信商 业保理有限公 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50,000,000.00 
89(2019)沪 74 民初 2517号深圳云众信商 业保理有限公 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50,000,000.00 
90(2019)沪 74 民初 2518号深圳云众信商 业保理有限公 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50,000,000.00 
91(2019)浙 0104民初 3041 号杭州标霸贸易 有限公司冠福股份、佑诰实业(上海) 有限公司、德清界海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0已和解
92(2019)沪 0120民初 16100号浙江融科金融 服务外包有限 公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上海麟 锦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00撤诉,分拆 6个案件再 起诉
93(2019)沪 0115民初 37032号上海富汇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弈辛实业、冠福股份44,000,000.00已和解
94(2019)沪 0115民初 37033号上海富汇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弈辛实业、冠福股份44,000,000.00已和解
95(2019)沪 0120民初 23582号浙江融科金融 服务外包有限 公司冠福股份、弈辛实业、上海麟 锦实业有限公司2,200,000.00已和解
96(2019)沪 0120民初 23583号    
    2,200,000.00 
97(2019)沪 0120民初 23584号    
    1,800,000.00 
98(2019)沪 0120民初 23585号    
    1,650,000.00 
99(2019)沪 0120民初 23586号    
    1,550,000.00 
100(2019)沪 0120民初 23587号    
    600,000.00 
101(2020)浙 0108民初 276 号吴晓蓉冠福股份、同孚实业、闻舟实 业、林文洪、林文智、林文昌20,000,000.00已和解

  深圳市汇聚通 商务服务有限 公司冠福股份3,000,000.00
合 计2,359,657,413.93   
注:
1、本表中的诉讼标的金额均指本金,未含利息及其他罚息等;
2、表中序号为 55的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3、表中序号为 74、75、76、77的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并以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原告重新提起诉讼,案件为表中序号 87、88、89、90,因此,序号 74、75、76、77的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4、表中序号为 95、96、97、98、99、100的 6个诉讼案件系表中序号 92原告撤回(2019)沪 0120民初 16100号案件起诉后将涉案的 6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分拆成 6个案件再提起诉讼,因此,表中序号 92的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5、表中序号为 81的诉讼案件,原控股股东与原告经过友好协商,已通过以货物偿还本次案件所有债务并执行完毕。据此,公司无需就本案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厦门房屋租赁的租金纠纷
201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因与厦门海西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明珠”)合作开发信息消费产业之电商行业孵化平台,承租了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发集团”)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鸿西路 1888号相关房产,并签署了《租赁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书(二)》等相关协议。基于海西明珠及其管理团队的电商行业孵化平台的运营经验,约定由海西明珠全权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等,并由海西明珠全面负责履行上海五天与翔发集团签订的相关租赁合作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且海西明珠、海西明珠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股东、法定代表人)郑泽吟女士及其配偶许翰龙先生向上海五天出具《担保承诺函》等相关文件,承诺全部承担项目运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海西明珠在项目运营期间因优惠措施落实、运营指标考核等原因与翔发集团发生争议,且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因此发生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 12月 29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翔安法院”)作出(2016)闽0213民初 21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确认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翔发集团与上海五天、厦门市翔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 2015年 5月 7日签订的《租赁合作协议》、解除翔发集团与上海五天、厦门市翔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 2015年 11月 17日签订的《补充协议》、解除翔发集团与上海五天、海西明珠、厦门市翔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 2015年 11月18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二)》;2、上海五天、海西明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腾退租赁的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鸿翔西路 1888号之一号楼,并交还给翔发集团;3、上海五天、海西明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 2015年 2月 1日至 2018年 1月 31日期间的租金 22,579,020.00元,支付 2018年 2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期间暂计租金3,706,600.00元,以上合计 26,285,620.00元;4、上海五天、海西明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截止 2018年 12月 31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为8,329,653.23元,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 26,285,620.00元为基数,自 2019年 1月 1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5、翔发集团可不予退还上海五天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000,000.00元;6、驳回翔发集团的其余诉讼请求。

上海五天公司因不服(2016)闽 0213民初 210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2019年 4月 2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 02民终 22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上海五天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裁定于 2019年 5月 25日发生法律效力。

2019年 6月 3日,翔发物业以上海五天未能依约支付物业服务费及房屋公共维修金向翔安法院提起诉讼。翔安法院作出(2019)闽 0213民初 11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海西明珠、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日内向翔发物业支付物业管理费 2,425,899.70元、房屋公共维修金计 638,448.67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3,064,348.37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9年 4月 8日起计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2、海西明珠、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物业支付水费与电费合计 1,134,923.6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 1,134,923.6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9年 4月 8日起计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上述判决于 2019年 7月 12日发生法律效力。

2021年 3月 22日,翔发物业再以上海五天未能依约支付物业服务费及房屋公共维修金向翔安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 11月 13日,翔安法院作出(2021)闽 0213民初 14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物业支付物业服务费500,272.91元及房屋公共维修金124,423.11元,合计624,696.02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 624,696.02元为基数,自 2021年 3月 2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3.85%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470.00元,减半收取计 50,235.00元,由上海五天负担。

2022年 4月 18日,上海五天与翔发集团、翔发物业等相关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和解并签订了《协议书》,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翔发物业偿还债权总额计 50,900,347.15元,扣除人民法院原已执行扣转并分配给翔发集团的 619,546.00元后,于 2022年 4月 20日前一次性支付 50,370,801.15元款项,上海五天与翔发集团、翔发物业之间的债权债务结清。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债务已履行完毕。(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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