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价值 (320005): 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1:06:29 中财网
原标题:诺安价值 : 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0月25日
送出日期:2022年10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基金代码320005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1月21日基金类型混合型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CNY  
基金经理简介姓名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
 王创练2019年01月22日1997年01月01日
其他条目条目名称条目内容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依托中国GDP的高速增长和资本市场的快速增长,发掘价值低估和能够长期持续增 长的优秀企业,获得稳定的中长期资本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界定为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 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债券 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权证等 新的金融产品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投资。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各类银行 存款。本基金组合投资比例是:股票、存托凭证资产60-95%;持有现金和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债券的比例为0-3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方面,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和货币市场的走势,采取自上而下
 的方法,合理调整基金资产中股票投资的比例,并附之以适当的债券和现金投资;在 股票选择方面,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股票;在债券选择方面,通过研究宏观经 济、国家政策及收益率曲线,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结构,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力 求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M<100.00万1.50%-
 100.00万<=M<500.00万1.20%-
 500.00万<=M<1000.00万0.60%-
 1000.00万<=M1000.00元/笔-
赎回费N<7天1.50%-
 7天<=N<730天0.50%-
 730天<=N<1095天0.25%-
 1095天<=N0.00%-
申购费:M:申购金额;单位: 元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50%
托管费0.25%
其他费用《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 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证券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及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 支的其他费用,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需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产品特有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产品特有风险:由于本基金依据每股经营现金流量、PEG等指标进行数量化初选股票,由于上市公司会计制度变更、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等因素可能给基金选股带来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基金投资收益。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8998] 1、《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