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300832):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8:56:58 中财网
原标题:新产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2-091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 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李婷华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6月 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已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出具的《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等,现将其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内容
1、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红杉聚业”)的一致行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红杉铭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81,582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608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李婷华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0,000股和230,000股(分别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293%和 0.0293%)。

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一)北京红杉铭德减持进展
1、 截至 2022年 10月 14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聚业的一致行动人北京红杉铭德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北京红杉 铭德集中竞价2022年 7月 21日 -2022年 7月 25日42.76-43.3261,8000.0079%
2、 截至 2022年 10月 14日,北京红杉铭德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减持前 减持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 红杉 铭德合计持有股份4,781,5820.6082%4,719,7820.60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81,5820.6082%4,719,7820.6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3、 截至 2022年 10月 14日,北京红杉铭德的持股及剩余拟减持数量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截至 2022 年 10月 14日持股 数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剩余拟减 持不超过 (股)剩余拟减持股 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备注
北京红杉铭德4,719,7820.6004%4,719,7820.6004%持股 5%以上股 东天津红杉聚 业的一致行动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和李婷华的减持进展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和李婷华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刘海燕集中竞价2022年 10月 21日61.00110,3000.0140%
李婷华集中竞价2022年 10月 21日58.1640,0000.0051%
合计--150,3000.0191%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和李婷华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减持前 减持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刘海燕合计持有股份1,353,7500.1722%1,243,4500.158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1,9500.0460%251,6500.0320%
 有限售条件股份991,8000.1262%991,8000.1262%
李婷华合计持有股份1,013,4300.1289%973,4300.12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9,0330.0342%229,0330.0291%
 有限售条件股份744,3970.0947%744,3970.0947%
3、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的持股及剩余拟减持数量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截止目前 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剩余拟减 持不超过 (股)剩余拟减持股 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备注
刘海燕1,243,4500.1582%119,7000.0152%高管
李婷华973,4300.1238%190,0000.0242%高管
合计2,216,8800.2820%309,7000.0394%---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北京红杉铭德出具的《关于减持新产业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2、刘海燕、李婷华分别出具的《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0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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