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ST云城(600239):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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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0月27日 20:13:0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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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云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39 公司简称:ST云城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10月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ST云城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567,766,058.06 | -62.74 | 1,999,364,748.69 | -37.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203,222,666.11 | 不适用 | -471,222,288.30 | -439.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198,821,051.65 | 不适用 | -961,238,592.56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711,377,423.27 | -69.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不适用 | -0.29 | -426.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不适用 | -0.29 | -426.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43.79 | 不适用 | -93.92 | 减少213.26个
百分点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变动
幅度(%) | | 总资产 | 27,324,996,802.44 | 40,223,042,911.73 | -32.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 | 362,297,231.47 | 705,379,026.90 | -48.64 |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3,337.22 | 492,001,289.64 | 转让子公司实
现的投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 1,457,885.26 | 6,058,777.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 -1,403,761.36 | -5,152,807.81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0,638,770.12 | -8,704,693.3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80,550.78 | -43,224,257.3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11,400.20 | -44,831,108.8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004,418.00 | -4,206,887.26 | | 合计 | -4,401,614.46 | 490,016,304.26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 | -62.74 | 地产业务子公司减少,达到结转条件的销售面积
较上期减少 | 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 | -37.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至报
告期末 | -439.94 | 转让下属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 不适用 | 股权处置后公司有息负债大幅减少、债务优化降
低融资成本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
告期末 | -69.90 | 转让下属公司股权收回的债权款减少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 | -426.08 | 转让下属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 | -426.0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初至报告
期末 | -213.26 |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7,37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总数(如有) | 0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例(%) | 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况 | | | |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27,050,575 | 39.05 | 0 | 质押 | 320,000,000 | | | | | | 标记 | 320,000,000 | | | | | | 冻结 | 307,050,575 | 蒋安奕 | 境内自然人 | 42,562,287 | 2.65 | 0 | 无 | 0 | 云南融智投资有限公司 | 未知 | 32,613,687 | 2.03 | 0 | 质押 | 16,000,000 | 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2,176,180 | 1.38 | 0 | 无 | 0 | 郑玉秀 | 境内自然人 | 9,311,500 | 0.58 | 0 | 无 | 0 | 李文杰 | 境内自然人 | 7,688,484 | 0.48 | 0 | 无 | 0 | 罗瑞云 | 境内自然人 | 6,500,000 | 0.40 | 0 | 无 | 0 | 李葛卫 | 境内自然人 | 5,194,800 | 0.32 | 0 | 无 | 0 | 常玉璐 | 境内自然人 | 5,053,000 | 0.31 | 0 | 无 | 0 | 邓秀华 | 境内自然人 | 4,327,530 | 0.27 | 0 | 无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 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27,050,575 | 人民币普通股 | 627,050,575 | | | |
蒋安奕 | 42,562,287 | 人民币普通股 | 42,562,287 | 云南融智投资有限公司 | 32,613,687 | 人民币普通股 | 32,613,687 | 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 | 22,176,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76,180 | 郑玉秀 | 9,31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11,500 | 李文杰 | 7,688,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7,688,484 | 罗瑞云 | 6,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0,000 | 李葛卫 | 5,19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94,800 | 常玉璐 | 5,05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53,000 | 邓秀华 | 4,327,53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27,53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 除云南融智投资有限公司为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外,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第三季度无新开工面积和竣工面积。
2、2022年第三季度销售情况
物业
类型 | 2022年第三季度签
约面积(㎡) | 与2021年三季度
同比增长率(%) | 2022年第三季度
签约金额(万元) | 与2021年三季度
同比增长率(%) | 办公 | 3,402 | -1 | 4,289 | -19 | 车位 | 701 | -88 | 477 | -78 | 商业 | 3,292 | 328 | 5,237 | 135 | 住宅 | 2,796 | -90 | 4,822 | -88 | 合计 | 10,190 | -72 | 14,824 | -71 |
3、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项目 | 可供出租面积
(㎡) | 截止三季度已出
租面积(㎡) | 出租率(%) | 2022年1-3季度租
金收入(万元) | 东部 | 379,645 | 305,329 | 80.42 | 20,174.66 | 西部及东北 | 311,941 | 252,611 | 80.98 | 27,943.00 | 合计 | 691,586 | 557,940 | 80.68 | 48,117.66 |
4、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银润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对外出售持有的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14家下属企业股权,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目前,公司已在云南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转让上述标的股权。
5、公司下属公司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6、公司下属公司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家政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房地产经纪;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代驾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养老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下称“景洪市法院”)起诉公司下属公司西双版纳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版纳航投”)(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2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2-083号公告)。本案原定于2022年9月27日开庭审理,开庭前版纳航投向景洪市法院递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于2022年9月25日收到驳回裁定,版纳航投已提起上诉。目前,一审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8、公司下属公司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建穗丰”)因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向大理市人民法院反诉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丽贝亚”)。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2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2-083号公告)。中建穗丰于2022年10月7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由中建穗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北京丽贝亚工程款6,212,186.31元;②驳回北京丽贝亚的其他诉讼请求;③驳回中建穗丰的其他全部反诉请求。2022年10月21日中建穗丰已提起上诉,上诉请求:①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并改判大理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内容和第三项,改判支持中建穗丰的全部反诉请求;②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判令北京丽贝亚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案件受理费。
9、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宝业”)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下称“萧山区法院”)起诉公司下属公司杭州萧山银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萧山银城”),萧山银城于2022年9月22日收到萧山区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3日和2022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2-083号和临2022-108号公告)。萧山银城向萧山区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22年10月 25日收到萧山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按萧山银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0、截至目前,公司在诉案件汇总如下:
起诉(申
请)方 | 应诉(被申
请)方 | 承担连
带责任
方 | 诉讼仲
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
裁)涉及金
额 | 诉讼(仲
裁)进展
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杨俊勤 | 联盈裕田
(云南)商
业管理有
限公司 | 云南城
投晟发
房地产
开发有
限公司、
云南城
投置业
股份有
限公司 | 诉讼 | 杨俊勤因房屋租赁合
同纠纷一案将联盈裕
田(云南)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云南城投
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第三人)、云南
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人)起诉至
官渡区人民法院。 | 175,230.0
0 | 一审已开
庭 | 一、原告杨俊勤与被告联盈裕田(云
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昆
明·润麒中心R公寓运营服务合同》
于 2022年8月17日解除;二、被
告联盈裕田(云南)商业管理有限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杨俊勤返还运营管理费115,230
元;三、被告联盈裕田(云南)商业
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向原告杨俊勤支付违约金
36,000 元;四、驳回原告杨俊勤的
其余诉讼请求。 | 一、原告杨俊勤与被告联盈裕田(云
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昆
明·润麒中心R公寓运营服务合同》
于2022年8月17日解除;二、被
告联盈裕田(云南)商业管理有限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原告杨俊勤返还运营管理费
115,230元;三、被告联盈裕田(云
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俊勤支付
违约金36,000元;四、驳回原告杨
俊勤的其余诉讼请求。 | 张雪萍 | 云南城投
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张雪萍因劳动合同纠
纷将云南城投置业股
份有限公司起诉至官
渡区人民法院。 | 700,077.0
0 | 一审已开
庭 | 一审已开庭,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安徽省安
庆市天纵
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 | 宁陕县云
海房地产
有限公司、
云南城投
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安徽省安庆市天纵建
设有限责任公司因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将宁陕县云海房地产
有限公司、云南城投
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起
诉至陕西省宁陕县人 | 2,841,091
.23 | 一审已开
庭 | 一审已开庭,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 | | | 民法院。 | | | | | 安宁碧川
园艺园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原告安宁碧川园艺园
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
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
官渡区人民法院。 | 79,292.50 | 已结案 | 1、偿付未付货款75,388.5元;2、
自2021年6月16日起按年利15.4%
支付利息;3、支付保全担保费1.000
元;4、支付案件受理费891元,诉
讼保全费812元。 | 暂未执行,原告未申请强制执行 | 王芳、唐
林、黄水
源、苏莉、
叶子、自
正花、杨
娅丽、王
进、柴卓
成、黄绮
霞、李牧、
徐文明等
12人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王芳、唐林、黄
水源、苏莉、叶子、
自正花、杨娅丽、王
进、柴卓成、黄绮霞、
李牧、徐文明等12
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
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
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
至昆明市劳动人事争
议仲裁院。 | 542,840.4
6 | 已结案 | 2022-8-16日仲裁裁决(未起诉已生
效):园林公司应付12人补偿金及
2020年绩效共计366,806.04元。其
中:王芳39,505.82元;唐林
44,245.55元;黄水源45,565.10 元
苏莉23,055.18元;叶子25,019.47
元;自正花20,767.66元;杨娅丽
27,619.17元;王进45,422.52元;
柴卓成23,194.89元;黄绮霞
32,333.81元;李牧17,393.37元;
徐文明22,683.50元。 | 执行完毕 | 张蕴州、
张俊涛、
牛小翔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张蕴州、张俊涛、
牛小翔等3人因劳动
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
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
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
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院。 | 146,426.6
4 | 已结案 | 2022-8-9出具仲裁调解书:2022年
12月31日前支付113,303.02元,
其中:张俊涛56,878.61元;牛小翔
24,780.06元;张蕴州31,644.35元。 | 执行完毕 | 郭开红、
段东全、
陈华锋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郭开红、段东全、
陈华锋等3人因劳动
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
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
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
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院。 | 154,803.3
5 | 已结案 | 2022-8-16出具仲裁调解书:2022年
12月31日前支付75,159.38元,其
中:郭开红21,200.11元;段东全
21,482.13元;陈华锋32,477.14元 | 执行完毕 | 云南创璟
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原告云南创璟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
程合同纠纷一案将被
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起诉至盘龙
区人民法院。 | 1,073,429
.95 | 已结案 | 2022-5-12一审判决公告送达后生
效:支付尾款1,000,000元及按同期
LPR标准计算的利息 | 执行和解结案 | 陈世宏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陈世宏因劳动争
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
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
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
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院。 | 439,301.6
5 | 仲裁尚未
开庭 | 2022-11-17调解结果:2022-11-2前
支付陈世宏85,000元 | 调解结案,暂未执行 | 高斌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高斌因劳动争议
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
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
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院。 | 134,503.4
7 | 仲裁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宋小楠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宋小楠因劳动争
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
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
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
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院。 | 67,848.18 | 仲裁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代宏鑫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代宏鑫因劳动争
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
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
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
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院。 | 44,725.37 | 仲裁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宫勇方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宫勇方因劳动争
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
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
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
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院。 | 58,981.75 | 已结案 | 2022-10-20调解结案:2022-12-20
前支付补偿金25,720元 | 调解结案,暂未执行 | 张绍文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张绍文因劳动争
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
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
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
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院。 | 92,881.43 | 已结案 | 2022-10-20调解结案:2022-12-20
前支付补偿金46,107元 | 调解结案,暂未执行 | 李建福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李建福因劳动争
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
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 | 45,562.07 | 已结案 | 2022-10-20调解结案:2022-12-20
前支付补偿金22,571元 | 调解结案,暂未执行 | | | | | 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
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院。 | | | | | 魏德彩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魏德彩因劳动争
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
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
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
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院。 | 98,134.89 | 仲裁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江振华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江振华因劳动争
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
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
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
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院。 | 50,395.41 | 仲裁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易震山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原告易震山因劳动争
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
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
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
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院。 | 284,234.2
0 | 仲裁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喜州
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云南城投
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原告云南喜州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
程合同纠纷一案将被
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
有限公司起诉至盘龙
区人民法院。 | 134,000.0
0 | 一审已开
庭,尚未
审结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东方航空
云南有限
公司 | 西双版纳
航空投资
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
司起诉西双版纳航空
投资有限公司关于
《航线运营定额补贴
协议》合同纠纷一案,
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1、判令被告
向原告支付航线补贴
款1,212万元及违约
金556.3497万元(违
约金暂计算至2022
年6月30日,实际请
求至款项还清之日
止);2、判令被告承
担本案诉讼费、律师
费等全部费用。 | 17,683,49
7.00 | 本案原定
于2022年
9月27日
开庭审
理,开庭
前公司向
景洪市人
民法院递
交管辖权
异议申请
书,于
2022年9
月25日收
到驳回裁
定。公司
正在向西
双版纳中
级人民法
院递交上
诉状,开
庭时间尚
未确定 | 一审尚未开庭 | 尚未审结 | 西双版纳
航空投资
有限公司 | 景洪市市
场监督管
理局 | 无 | 诉讼 | 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被
告景洪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于2020年9月
16日作出的(西景)
股质登记撤字[2020] | 0.00 | 于2022年
10月9日
申请网上
立案 | 一审尚未开庭 | 尚未审结 | | | | | 第5466号《股权出质
撤销登记通知书》的
行政行为无效。 | | | | |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云南省分
行 | 李贵泉,王
跃平,昆明
城海房地
产开发有
限公司 | 昆明城
海房地
产开发
有限公
司 | 民事诉
讼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因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
李贵泉,王跃平,昆
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
五华区人民法院。 | 648,143.0
6 | 一审已开
庭,已调
解取得生
效判决 | 已取得调解协议,内容为:一、原、
被告双方一致确认,截至 2022年 9
月 16日,被告李贵泉、王跃平尚欠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
南省分行借款本金648,143.06 元、
利息26,770.52 元、罚息(含复利)
12,752.61元;二、被告李贵泉、王
跃平于 2022年11月16日前一次性
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分行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及自
2022年9月17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
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
(含复利)(具体金额以原告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当天
出具的结清试算表为准);三、被告
李贵泉、王跃平于 2022年11月16
日前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20,000
元;四、被告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三、三项确定的
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如果被
告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付款,则原告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
行有权就全部剩余货款本息向人民 | 已取得调解协议,尚未履行完毕 | | | | | | | |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案件受理费
减半收取计 5,434元、保全费4,054
元,由被告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
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限于
2022年 11月16日前向原告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支
付。 | |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云南省分
行 | 李贵泉,王
跃平,昆明
城海房地
产开发有
限公司 | 昆明城
海房地
产开发
有限公
司 | 民事诉
讼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因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
李贵泉,王跃平,昆
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
五华区人民法院。 | 529,359.7
6 | 一审已开
庭,已调
解取得生
效判决 | 已取得调解协议,内容为:一、原、
被告双方一致确认,截至2022年9
月16日,被告李贵泉、王跃平尚欠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
南省分行借款本金 529,359.76 元、
利息21,864.36 元、罚息(含复利)
10,364. 05元;二、被告李贵泉、
王跃平于 2022年11月16日前一次
性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云南省分行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及
自2022年9月17日起至款项实际清
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
息(含复利)(具体金额以原告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当
天出具的结清试算表为准);三、被
告李贵泉、王跃平于 2022年11月
16日前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15,000元;四、被告昆明城海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三、三
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 | 已取得调解协议,尚未履行完毕 | | | | | | | | 如果被告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付款,则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
南省分行有权就全部剩余货款本息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案件
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4,789元、保全
费3,408元,由被告李贵泉、王跃平、
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限于2022年11月16日前向原告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
行支付。二、被告李贵泉、王跃平于
2022年11月16日前一次性向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
分行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及自2022年
9月17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含复
利)(具体金额以原告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当天出具
的结清试算表为准);三、被告李贵
泉、王跃平于 2022年11月16日前
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15,000元;
四、被告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对上述第一、三、三项确定的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如果被告李
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未按约付款,则原告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有 | | | | | | | | | 权就全部剩余货款本息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六、案件受理费减半
收取计4,789元、保全费3,408元,
由被告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限于2022
年11月16日前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支付。 | | 云南碧桂
园企业管
理有限公
司 | 中建穗丰
置业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碧桂园因租赁合同纠
纷一案将中建穗丰起
诉至大理市人民法
院。 | 452,479.6
8 | 一审已开
庭,已判
决 | 一、解除云南碧桂园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与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
年8月12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云南碧桂园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返还租金215,889
元、履约保证金43,177.80元,合
259,066.80。三、驳回云南碧桂园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全部
反诉请求。 | 被告已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 中建穗丰
置业有限
公司 | 云南碧桂
园企业管
理有限公
司 | 无 | 诉讼 | 中建穗丰因租赁合同
纠纷一案将碧桂园反
诉至大理市人民法院 | 907,379.9
0 | 一审已开
庭,已判
决 | 反诉原告已上诉,二审未开庭。 | | 北京丽贝
亚建筑装
饰工程有
限公司 | 中建穗丰
置业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丽贝亚因装饰装修合
同纠纷一案将中建穗
丰起诉至大理市人民
法院。 | 7,506,084
.56 | 一审已开
庭,已判
决 | 一、由被告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反诉被告)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
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212,186.31
元。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北京
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
他诉讼请求。三、驳回被告(反诉原
告)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全
部反诉请求。 | 被告拟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 中建穗丰
置业有限
公司 | 马接舒、赵
鹏浩 | 无 | 诉讼 | 中建穗丰因追偿权纠
纷一案将马接舒、赵
鹏浩起诉至大理市人
民法院。 | 622,726.3
4 | 一审已开
庭,已判
决 | 一、被告马接舒、赵鹏浩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建穗丰置
业有限公司支付代为偿还的款项
577,101.34 元;二、被告马接舒、赵
鹏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原告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以
577101.34 元为基数(其中,
5,880.68元自2019年9月30日起
算,44,953.24元自2020年9月 30
日起算, 526,267.42元于2022 年4
月1日起算)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被告
马接舒、赵鹏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向原告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
司赔偿律师费30,000 元。 | 原告已申请强制执行 | 中建穗丰
置业有限 | 王中华 | 无 | 诉讼 | 中建穗丰因房屋租赁
合同纠纷一案将王中 | 182,294.9
5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公司 | | | | 华起诉至大理市人民
法院。 | | | | | 昆明尊龙
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
司 | 云南城投
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
昆明云城
尊龙房地
产开发有
限公司 | 无 | 民事诉
讼 | 昆明尊龙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
纠纷将云南城投置业
股份有限公司、昆明
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诉至云南省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
院。 | 59,888,85
5.50 | 已结案 | 一审判决:判决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五日内一次性向昆明尊龙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59,888,855.50元;驳回昆明尊龙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 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已按照生效判决履行完毕,并于
2022年10月27日收到《结案通知
书》。 | 饶曙辉 | 昆明云城
尊龙房地
产开发有
限公司 | 无 | 民事诉
讼 | 饶曙辉因房屋买卖合
同纠纷将昆明云城尊
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诉至昆明市西山区
人民法院。 | 529,359.7
6 | 已结案 | 已取得调解调解如下:一、被告昆明
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饶曙辉
违约金3000元;二、本案原告饶曙
辉诉讼过程中变更诉讼请求,预交的
诉讼费7,712元收取14(已减半收
取),退还原告饶曙辉7,687元,收
取的诉讼费25元由原告饶曙辉承
担。 | 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已按照调解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 海南天利
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 罗保华、乌
鲁木齐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高
新支行 | 无 | 诉讼 | 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因案外人异议
之诉一案将罗宝华和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高新支行起诉
至乌鲁木齐法院。 | 1,454,049
.57 | 已结案 | 已结案。一审判决:1、在本院(2020)
新0103执727号案件停止对海南省
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266号天利
龙腾湾1号楼17层1-1701室房产的
拍卖执行并解除查封;2、确认位于
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266号天利 | 已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交恢
复执行申请书。 | | | | | | | | 龙腾湾1号楼17层1701室房产归原
告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乌鲁木齐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负担50%,被
告罗宝华负担50%。二审判决:驳回
上诉,维持原判。 | | 海南天利
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 刘晓涛、李
水莲 | 无 | 诉讼 | 因追偿诉讼一案,原
告海南天利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将被告刘晓
涛、李水莲起诉至海
口市秀英区人民法
院。 | 1,751,096
.21 | 一审已开
庭 | 案件判决后如执行不到财产,会造成
我们付的连带责任款1,751,096.21
元无法收回 | 已判决,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海口分行 | 滑子轶、梁
娅芳、海南
天利投资
发展有限
公司 | 海南天
利投资
发展有
限公司 | 诉讼 | 因滑子轶、梁娅芳断
供,我司要承担担保
责任,光大银行将海
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起诉至海口市美
兰区人民法院。 | 336,498.4
2 | 一审已开
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上海智嘉
设计咨询
有限公司 | 环球云泰
商业管理
(成都)有
限公司 | 无 | 其他合
同纠纷 | 因其他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上海智嘉设
计咨询有限公司将被
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
(成都)有限公司起
诉至杭州仲裁委员
会。 | 1,604,267
.41 | 一审已开
庭,未判
决;目前
二审未开
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 李鹏 | 无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 443,150.0
3 | 二审已判
决驳回被 | 一审判决:1、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 | 被告已按判决执行,已结案 |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 | |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李鹏起诉至哈尔滨市
道里区人民法院。 | | 告上诉,
一审判决
已生效,
已结案 | 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租金
600,917.16元、综合管理服务费
85,747.54元、POS系统服务费
2,553.23元;2、驳回原告云成商业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其他诉讼请求;3、如果未按本判决
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
理费14,027元,原告云成商业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
3,335元,被告李鹏负担10,692元
二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
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
法院下发的一审民事判决;2、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
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
司租金217,510.97元、综合管理服
务费85,747.54元、POS系统服务费
2,553.23元;3、驳回上诉人李鹏其
他诉讼请求;3、如果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一审案件
受理费14,02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 | | | | | | | | 10,692元,合计24,719元,云成商
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
司负担14,719元,李鹏负担10,000
元。 | | 杭州沈记
川香府餐
饮管理有
限公司 | 云创商业
管理(杭
州)有限公
司、云创商
业管理(杭
州)有限公
司临平分
公司 | 无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杭州沈记川
香府餐饮管理有限公
司将被告云创商业管
理(杭州)有限公司、
云创商业管理(杭州)
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
起诉至杭州市临平区
人民法院。 | 3,075,853
.20 | 二审已判
决,对方
申请强制
执行 | 1、维持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
院(2021)浙0110民初11810号民
事判决第一、二、四项;2、撤销浙
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2021)
浙0110民初11810号民事判决第三
项和诉讼费负担;3、云创商业管理
(杭州)有限公司、云创商业管理(杭
州)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后十日内向杭州沈记川香府餐饮
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2850941.20 元,
杭州沈记川香府餐饮管理有 限公司
在收到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云创
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云创商
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
交付等额的现金抵 用券;4、驳回杭
州沈记川香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
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本诉案件受理
费减半收取 15,703元,保全费
5,000元,合 计20,703元,由杭州 | 法院强制执行,已结案 | | | | | | | | 沈记川香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1,514元,由云创商业管理(杭州)
有限公司、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
限公 司临平分公司负担19,189 元;
反诉案件受理费26,410元,由云创
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云创商
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
负担24,460元,由杭州沈记川香府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950元。二
审案件受理费32,287元,由杭州沈
记川香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3,394 元,由云创商业管理(杭州)
有限公司、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
限公司临平分公司负担28,893元。
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云
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临平分
公司于本判 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
至本院缴纳诉讼费;杭州沈记川香府
餐饮管 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
之日起七日内至本院退诉讼费。 | | 云南云泰
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 | 钱明 | 无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南云泰商
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
告钱明起诉至昆明市
官渡区人民法院。 | 66,652.47 | 二审驳回
被告上
诉,一审
判决已生
效 | 一审判决1、判决双方所签订合同解
除;2、判决被告支付所欠租金
44,434.98元;3、违约金:总金额
以22,217.49为上限;4、判决被告
承担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7,616元;
以上金额共计74,268.47元。 | 被告已按判决执行,已结案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刘莉 | 无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刘莉起诉至哈尔滨市
道里区人民法院。 | 127,247.8
2 | 一审已判
决,我司
已上诉,
二审已开
庭下判
决,对方
未执行 | 1、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与刘莉签订的《租赁合
同》(合同编号:YTSG1130101-254)
于2021年4月30日解除;2、刘莉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
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公司拖欠的剩余各项费用
8,103.17元;3、刘莉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哈尔滨银泰城购
物中心一层1011号商铺恢复至毛坯
状态;4、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
讼请求;5、驳回刘莉的反诉请求;6、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7、本诉案件受理费2845元,
由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公司负担2,664元,由刘莉负
担18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5元,
由刘莉负担。二审民事判决书,主要
内容如下:1、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
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021)黑0102
民初20968号民事判决书;2、刘莉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
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 | | | | | | | | | 尔滨分公司欠费的租金、综合管理服
务费、收银系统服务费、违约金等费
用合计73973.82元;3、驳回原告云
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
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4、二审受
理费及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5,534
元,由刘莉负担。 |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北京鑫同
辉商贸发
展有限公
司、李治奇 | 无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
有限公司、李治奇起
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
人民法院。 | 264,721.5
6 | 一审已判
决,判决
已生效,
对方已上
诉 | 一、解除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被告北京
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租
赁合同》(合同编号
YTSG1130101-173);
二、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租金11,545.27元 综
合管理服务费2,985.26元、POS机
系统服务费570元、电费1,880.65
元,共计16,941.18元;三、被告北
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
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该违约金以
1694118元为本金,自2020年11月
23日起至全部还清之日止,按年利
率15.4%计付;四、被告北京鑫同辉
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 | 一审已判决,待公告送达 | | | | | | | | 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停止
经营违约金25,624.96元;五、被告
李治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
任;六、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
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向被告北京鑫
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李治奇主张
上述判项时,应扣除被告北京鑫同辉
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在原告云成商业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处押金(包括保证金20,000元质量
保证金10,000元、POS保证金5,000
元)共计35,000元;七、驳回原告云
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
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 | 台州银泰
商业有限
公司 | 陈春飞、黄
丽君 | 阮建成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台州银泰商
业有限公司将被告陈
春飞、黄丽君起诉至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
院。 | 337,290.1
4 | 一审已判
决(原被
告为陈春
飞,案件
过程中追
加黄丽君
为被告,
阮建成为
第三人) | 一、原告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与被
告陈春飞签订的《租赁合同》、《云泰
云POS机服务协议》于2021年8 月
31日解除;二、被告陈春飞于判决
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台州银泰
商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服务费
176,897.8元、租金60.34 元、POS
服务费1,100元、占有使用费
28,929.6元,共计206,987.74 元,
并支付违约金(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25,000元,自 2021 年 9
月 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 | 对方已完成支付判决金额,就腾退
商铺问题已签订和解协议 | | | | | | | | 违约金以158,378.14元为基数按同
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及律
师代理费11,000元;三、被告陈春
飞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位于台
州市椒江区的台州银泰城购物中心
其中 3 层03012、03013、03014号
商铺恢复原状后返还给原告台州银
泰商业有限公司;四、被告陈春飞于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给原告台州
银泰商业有限公司一套符合按照约
定使用后状态的云POS机;五、驳回
原告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的其他
诉讼请求。 |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北京鑫同
辉商贸发
展有限公
司、北京华
特装饰艺
术有限公
司、李治奇 | 无 | 其他合
同纠纷 | 因其他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
有限公司、北京华特
装饰艺术有限公司、
李治奇起诉至哈尔滨
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7,267,342
.00 | 一审已判
决,原被
告均上
诉,待二
审开庭 | 一、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
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装修补贴款
3,588,005.69元;二、被告李治奇
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
渊薮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待二审开庭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 李鹏飞 | 无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 480,674.9
9 | 一审已开
庭,已判
决,对方
未执行, | 一、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哈尔滨分公司与被告李鹏飞、哈尔
滨菲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道里
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编 | | 滨分公司 | | | | 李鹏飞起诉至哈尔滨
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 待申请强
制执行 | 号:YTSG1130101-136)于2021年9月
22日解除;二、被告哈尔滨菲动体育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道里分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
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
分公司租金4,612,794元、综合管理
服务费4,694元、收银系统服务费
300元;三、被告哈尔滨菲动体育文
化传播有限公司道里分公司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
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公司折抵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后
的违约金68,651.88元;四、被告哈
尔滨菲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道
里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返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
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135,779.82元
优惠减免金额;五、被告李鹏飞对被
告哈尔滨菲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
司道里分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六、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其他诉讼
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
行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
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诉讼费9,070元(案件受理费 | | | | | | | | | 8,510元,公告费560元)由原告云
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
分公司负担4,247元,由被告哈尔滨
菲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道里分
公司、李鹏飞负担4,823元。 |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李萌 | 无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李萌起诉至道里区法
院。 | 92,665.50 | 二审驳回
被告上
诉,一审
判决已生
效 对方
已执行,
结案 | 1、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被告李萌签订
的《租赁合同》于2021年2月4日
解除;2、被告李萌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13,743.9元;3、被告李萌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
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
司违约金76,983.6元;4、驳回原告
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如果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
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
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6、案件受理费4,363元,原告
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负担2,425元,被告李萌负
担1,938元 二审民事判决书,主要
内容如下: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4,363元,减半 | 被告已付款,已结案 | | | | | | | | 收取2,181.5元。由上诉人李萌负
担。 |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张乐权 | 无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张乐权起诉至道里区
法院。 | 67,774.93 | 二审判决
已下,对
方已执
行,结案 | 1、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
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公司欠付的租金、综合管理服
费、收银系统服务费等费用合计
66,316.93元;2、驳回原告云成商
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
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如果未按本
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
件受理费5,772元,由被告张乐权负
担1,458元、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
4,314元。二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内
容如下: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
二审案件受理费5,772元,由上诉人
张乐权负担。 | 被告已付款,已结案 | 黑龙江滨
格健身管
理有限公
司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公
司哈尔滨
分公司 | 无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黑龙江滨格
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将
被告起云成商业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公司诉至道里
区法院。 | 1,365,417
.50 | 一审已开
庭,未判
决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湘颂(哈尔
滨)餐饮管
理有限公
司
梁益文 | 无 | 云成商
业管理
(北
京)有
限公司
哈尔滨
分公司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湘颂(哈尔滨)餐饮
管理有限公司、梁益
文起诉至道里区法
院。 | 288,085.8
5 | 一审已判
决,二审
已开庭,
尚未审结 | 1、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拖欠的房屋租赁费
84,187.93元、综合管理服务费
108,395.2元、收银系统服务费
2,360元、电费860.32元,共计
195,803.45元;2、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
92,282.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
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5,621元(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已预交),由
被告梁益文、湘颂(哈尔滨)餐饮管
理有限公司负担。 | 尚未审结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杨杨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杨杨起诉至道里区法
院。 | 193,140.6
1 | 二审待开
庭 | 一、解除原告杨杨与被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签
订的《租赁合同》;二、驳回原告杨
杨的其他诉讼请求;三、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原告杨杨将租赁哈尔滨市道
里区群力第二大道750号的哈尔滨
银泰城购物中心其中三层3066号商
铺交还被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
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四、判决生效 | 尚未审结 | | | | | | | | 后十日内,原告杨杨给付被告云成商
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
司租金113,379.68元;综合管理服
务费41,322.94元,装修管理费
6,984.16元,电费2,680.55元;五、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原告杨杨给付被
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公司违约金227,334.40元:
六、驳回被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反诉
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
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890元,由原
告杨杨负担;反诉费15,083元,由云
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
分公司负担7,948元,由原告杨杨负
担7,13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
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黑龙江
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王秋娟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王秋娟起诉至道里区 | 26,777.70 | 一审已判
决,二审
已开庭,
尚未审结 | 1、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
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公司违约金、租金、综合管理
服务费、收银系统服务费合计
26,176.7元;2、驳回原告云成商业 | 尚未审结 | | | | | 法院。 | | |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的其他诉讼请求。3、如果未按本判
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
件受理费2,319元,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
担1,718元,被告王秋娟负担601元。 |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刘桂华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刘桂华起诉至道里区
法院。 | 212,974.3
4 | 一审已判
决,对方
已上诉。
二审判决
已下 对
方已执行 | 1、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拖欠的租金1,631.2元、综
合管理服务费17,397.95元、收银系
统服务费1,890元,共计20,919.15
元;2、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75,462元;3、
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
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
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4、案件受理费4,495元,原告
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负担2,461元,被告刘桂华
负担2,034元.二审民事判决书,主 | 被告已付款,已结案 | | | | | | | | 要内容如下:1、准许刘桂华撤回上
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发生法律效力;2、二审案件受理费
2,034元,减半收取1,017元,由刘
桂华负担。 |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张文瀚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张文瀚起诉至道里区
法院。 | 78,799.60 | 一审已判
决,二审
已开庭,
尚未审结 | 1、解除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被告张文
瀚签订的《租赁合同》及附属协议;
2、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返还被告张文瀚2,490.84
元;3、被告张文瀚于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给付云成商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
77,133.6元;4、驳回云成商业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其他
诉讼请求;5、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
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案件受理费
4552元,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2,886
元,被告张文瀚负担1,666元。 | 尚未审结 | 云南云泰
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 | 刀慧芬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南云泰商
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
告刀慧芬起诉至昆明
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120,769.2
0 | 一审已判
决,判决
已生效,
待被告执
行 | 一、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与被告刀慧芬于2020 年12 月31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1 年7
月15 日解除;二、被告刀慧芬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云南
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截至
2021年7月15 日的租金及燃气费合
计16,625.99 元,并按照同期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计算向原
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上述费用自2021年7 月16日起至
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三、被告
刀慧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向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支付截至2021年8月15日的房屋占
用费9,814.35元,并按照同期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计算向原
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上述费用自2021年8月16日起至实
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四、被告刀
慧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
付律师费5,000元;五、驳回原告云
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
请求。 | 被告未按判决执行,计划申请强制
执行 | | | | | | | |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案件受理费2,716元,由原告
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1,200
元,由被告刀慧芬负1,516元。 | | 宁波北仑
云耀商业
管理有限
公司 | 沈光磊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宁波北仑云
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将被告沈光磊起诉至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
院。 | 924,307.5
9 | 一审已调
解,已履
行部分金
额,10月
11日强制
执行立案 | 一、被告沈光磊应支付原告宁波北仑
云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2
年6月30日的租金862,861.90元、
综合管理服务费223,660.80元,至
2022年1月的水电费17,498.71元,
律师费11,000元,该款原告同意被
告分期履行如下:于2022年3月、4
月底之前各支付371,673.80元,余
款371,673.81元于 2022年5月底
之前付清(款项均汇入以下账户:开
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分 行营业部;
账号:15132233556691;户名:宁波
北仑云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
若被告沈光磊有任何一期未按约履
行的,则原告宁波北仑云耀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剩余未履行部
分另加违约金84,000元一并申请执
行;三、本案受理费14,835元,减
半收取7,417.50元,由原告宁波北
仑云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 | 一审已调解,已履行部分金额,10
月11日强制执行立案 | | | | | | | | 3,708.75元,由被告沈光磊负担
3,708.75元。 | | 宁波云尚
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 | 邬佩莲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宁波云尚商
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
告邬佩莲起诉至宁波
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4,249.0
0 | 一审已开
庭,未判
决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哈尔滨召
瑞尚学科
技有限公
司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哈尔滨召瑞尚学科技
有限公司起诉至哈尔
滨市道里区人民法
院。 | 497,365.0
5 | 一审已开
庭,待判
决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哈尔滨金
珀莱美容
美体有限
公司、吴晓
丽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哈尔滨金珀莱美容美
体有限公司、吴晓丽
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
区人民法院。 | 506,693.7
9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 沃伦德(北
京)国际品
牌运营管
理有限公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 95,145.19 | 原告已撤
诉 | 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滨分公司 | 司 | | | 沃伦德(北京)国际
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起诉至哈尔滨市道
里区人民法院。 | | | | | 环球云泰
商业管理
(成都)
有限公司 | 张淑昭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环球云泰商
业管理(成都)有限
公司将被告张淑昭起
诉至成都市仲裁委。 | 23,104.00 | 10月13日
已开庭,
预计7个
工作日双
方协商确
定解决方
案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环球云泰
商业管理
(成都)
有限公司 | 钟荔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环球云泰商
业管理(成都)有限
公司将被告钟荔起诉
至成都市仲裁委。 | 66,275.44 | 10月13日
已二次开
庭,预计7
个工作日
双方协商
确定解决
方案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环球云泰
商业管理
(成都)
有限公司 | 佛山市新
唐品餐饮
有限公司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环球云泰商
业管理(成都)有限
公司将被告佛山市新
唐品餐饮有限公司起
诉至成都市仲裁委。 | 49,420.39 | 一审已开
庭,待判
决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北京鑫同
辉商贸发
展有限公
司、李治奇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
有限公司、李治奇起
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
人民法院。 | 163,717.4
5 | 一审已判
决,待公
告送达生
效后申请
强制执行 | 一、解除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被告北京
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租
赁合同;二、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
展有限公司于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欠付租金、综
合管理服务费、收银系统服务费、电
费共计13,578.04元,并按照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计算给付自2020年11月
23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三、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6,056.73元;
四、被告李治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五、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
讼请求。 | 一审已判决,待公告送达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北京鑫同
辉商贸发
展有限公
司、李治奇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
有限公司、李治奇起
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 | 31,861.93 | 一审已判
决,待公
告送达生
效后申请
强制执行 | 一、解除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被告北京
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租
赁合同;二、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
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欠付租金、综 | 一审已判决,待公告送达 | | | | | 人民法院。 | | | 合管理服务费、电费共计2,230.37
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
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
之日止的利息;三、被告北京鑫同辉
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
金2,481.15元;四、被告李治奇对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原
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哈尔滨讯
锋商贸有
限公司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哈尔滨讯锋商贸有限
公司起诉至哈尔滨市
道里区人民法院。 | 972,496.1
3 | 一审已开
庭已判
决,暂未
执行 | 1、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拖欠的固定租金、综合管理
服务费、收银系统服务费共计
493,420.51元;2、被告哈尔滨讯峰
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
197,425.2元;3、被告哈尔滨讯峰
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三十日内将哈尔滨银泰城购物中心
一层1071号商铺恢复至毛坯状态;
4、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其他诉讼请
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 | | | | | | | | | 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5、案件受理费13,525元,原
告负担2,816元,被告负担10,709
元。 | | 司咏梅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公
司哈尔滨
分公司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司咏梅将被
告哈尔滨分公司起诉
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
民法院。 | 1,050,641
.62 | 原告已撤
诉,我司
待重新诉
讼 | | | 台州银泰
商业有限
公司 | 罗云祥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台州银泰商
业有限公司将被告罗
云祥起诉至台州市椒
江区人民法院。 | 597,601.5
9 | 已庭前调
解,民事
调解书已
出 | 一、被告罗云祥分期支付给原告台州
银泰商业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
30日的租金22,462,984元、综合管
理服务费325,916.44元,截至2022
年7月31日的水费432.43元,律师
代理费11,000元,共计561,978.71
元,即于2022年9月8日前支付
350,000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
支付150,000元,于2022年11月
30日前支付61,978.71元;二、原告
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
讼请求;三、若被告罗云祥未能全面
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原告台州银泰
商业有限公司有权就601,399.71元
的未付部分及该款自2022年8月1
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同期 | 已支付前两期费用及保全费 | | | | | | |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一
并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
4,710元(已减半),保全费 3,509
元,共计8,219元,由被告罗云祥负
担。 | | 宁波恬沁
五金制品
有限公司 | 宁波北仑
云耀商业
管理有限
公司 | | 服务合
同纠纷 | 因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宁波恬沁五
金制品有限公司将被
告宁波北仑云耀商业
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至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
院。 | 5,296.00 | 一审已判
决,已结
案 | 驳回原告所有诉求,诉讼费由原告承
担。 | 一审已判决,已结案 | 成都诺维
森广告有
限公司 | 环球云泰
商业管理
(成都)有
限公司 | | 服务合
同纠纷 | 因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成都诺维森
广告有限公司将被告
环球云泰商业管理
(成都)有限公司起
诉至成都市锦江区人
民法院。 | 37,063.60 | 一审已调
解,已结
案 | 被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前向原告成
都诺维森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8,00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386元,由被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
都)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成
都诺维森广告有限公司预缴,被告环
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应
于2022年9月7日前向原告成都诺
维森广告有限公司支付);三、原告成
都诺维森广告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
案其他诉讼请求。 | 已执行完毕,已结案 | 大禹伟业
广告有限 | 环球云泰
商业管理 | | 服务合
同纠纷 | 因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大禹伟业广 | 103,000.0
0 | 一审已调
解,已结 | 一、被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
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前向原 | 已执行完毕,已结案 | 公司 | (成都)有
限公司 | | | 告有限公司将被告环
球云泰商业管理(成
都)有限公司起诉至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
院。 | | 案 | 告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退还
保证金100,000元;二、原告成都大
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
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180元、保全费1,020元,由原告
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负担。 |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赵鑫鑫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赵鑫鑫起诉至道里区
法院。 | 156,469.2
7 | 一审已开
庭,待判
决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成商业
管理(北
京)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 龚维交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成商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
龚维交起诉至道里区
法院。 | 101,472.2
8 | 一审已判
决,二审
已开庭,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创商业
管理(杭
州)有限
公司苍南
分公司 | 大地影院
发展有限
公司
广东大地
影院建设
有限公司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创商业管
理(杭州)有限公司
苍南分公司将被告大
地影院发展有限公
司、广东大地影院建
设有限公司起诉至苍
南县人民法院。 | 6,194,335
.37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云泰
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 | 大理天建
兆业实业
有限公司 | | 服务合
同纠纷 | 因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南云泰商
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大
理天建兆业实业有限
公司起诉至大理市人
民法院。 | 1,862,580
.00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创商业
管理(杭
州)有限
公司平阳
分公司 | 上海笕尚
服饰有限
公司 | | 租赁合
同纠纷 |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云创商业管
理(杭州)有限公司
平阳分公司将被告上
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
起诉至平阳县人民法
院。 | 272,833.4
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王赟、李奕
萱、李卓轩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王赟、李奕萱、
李卓轩起诉至大理市
法院。 | 92,356.73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高军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高军起诉至大理
市法院。 | 26,823.42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 王泰然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 91,507.02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大理分公
司 | | | | 案将王泰然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 | |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韩德亮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李玉兰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37,028.77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王群先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王群先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36,529.54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宋波、宋知
遥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宋波、宋知遥起
诉至大理市法院。 | 138,828.3
6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景俊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景俊起诉至大理
市法院。 | 60,225.97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广州辰和
罗望投资
发展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
同纠纷一案将广州辰
和罗望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起诉至大理市法 | 33,941.08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 | | | 院。 | | | |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赫然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赫然起诉至大理
市法院。 | 47,826.2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周光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周光起诉至大理
市法院。 | 18,580.10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郭敏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郭敏起诉至昆明
市五华区法院。 | 93,790.98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郭琪玮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郭琪玮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12,074.60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汪琼芳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汪琼芳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45,449.16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汪琼芳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汪琼芳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9,521.99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汪琼芳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汪琼芳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41,216.19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汪琼芳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汪琼芳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79,768.4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汪琼芳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汪琼芳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127,412.8
7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汪琼芳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汪琼芳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41,216.19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汪琼芳、杨
达参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汪琼芳、杨达参
起诉至大理市法院。 | 74,586.77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王燕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王燕起诉至大理
市法院。 | 173,973.9
8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张永娜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张永娜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35,226.74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宋海洋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宋海洋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22,584.45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邹志琴、张
亚军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邹志琴、张亚军
起诉至大理市法院。 | 81,412.62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杨军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杨军起诉至昆明
市五华区法院。 | 112,251.7
4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赖杨涛、饶
俊华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赖杨涛、饶俊华
起诉至大理市法院。 | 436,378.5
6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赖杨涛、饶
俊华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赖杨涛、饶俊华
起诉至大理市法院。 | | | | | | | | | |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罗雪峰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
同纠纷一案将罗雪峰
起诉至大理市法院。 | 148,186.4
9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耿继文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耿继文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436,375.2
4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吴金柱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吴金柱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291,677.6
3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戴秀敏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戴秀敏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35,226.74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吴勇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吴勇起诉至大理
市法院。 | 81,770.9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张跃龙、杨
桂仙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张跃龙、杨桂仙
起诉至大理市法院。 | 81,580.47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杨勤红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杨勤红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125,945.3
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陈斌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陈斌起诉至腾冲
市法院。 | 17,229.22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冉果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冉果起诉至腾冲
市法院。 | 25,110.9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任岩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任岩起诉至腾冲
市法院。 | 25,110.9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张伟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张伟起诉至腾冲
市法院。 | 25,110.9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李祖学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李祖学起诉至腾
冲市法院。 | 15,843.38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李祖学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陈斌起诉至腾冲
市法院。 | 15,843.38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白选奎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白选奎起诉至腾
冲市法院。 | 15,843.38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白哲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白哲起诉至腾冲
市法院。 | 15,843.38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靳贺喜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靳贺喜起诉至腾
冲市法院。 | 8,042.6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孙蔚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孙蔚起诉至腾冲
市法院。 | 8,879.05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刘明浠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刘明浠起诉至腾
冲市法院。 | 6,297.96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马晓瞳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马晓瞳起诉至腾
冲市法院。 | 6,138.07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莫伟娴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莫伟娴起诉至腾
冲市法院。 | 6,138.07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华万友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华万友起诉至腾
冲市法院。 | 6,404.08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周依粲、周
文豪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周依粲、周文豪
起诉至腾冲市法院。 | 9,347.87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薛松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薛松起诉至腾冲
市法院。 | 6,138.07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刘明浠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刘明浠起诉至腾
冲市法院。 | 6,297.96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路彩霞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路彩霞起诉至腾
冲市法院。 | 7,906.37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郭元坤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郭元坤起诉至腾
冲市法院。 | 7,906.37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腾冲分公
司 | 李文胜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李文胜起诉至腾
冲市法院。 | 6,036.35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开远分公
司 | 孙明亮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孙明亮起诉至开
远市法院。 | 4,352.3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开远分公
司 | 孙明亮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孙明亮起诉至开
远市法院。 | 8,426.6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开远分公
司 | 孙明亮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孙明亮起诉至开
远市法院。 | 8,426.6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 李玉兰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
同纠纷一案将李玉兰
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
法院。 | 12,748.04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 潘琼仙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
同纠纷一案将潘琼仙
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
法院。 | 23,291.43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 裴正富(裴
勇)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
同纠纷一案将裴正富
(裴勇)起诉至昆明
市官渡区法院。 | 23,257.40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 杨斌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
同纠纷一案将杨斌起
诉至昆明市官渡区法
院。 | 14,877.20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开远分公
司 | 李楠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李楠起诉至开远
市法院。 | 8139.9 | 已结案 | 裁定准许撤诉 | 被告已付款6555.2元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开远分公
司 | 江峰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江峰起诉至开远
市法院。 | 8142.94 | 一审已开
庭,已判
决 |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费
6,593.01及3.65%违约金。 | 被告未按照生效判决全部履行完
毕,原告未申请强制执行。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开远分公
司 | 张忠雯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张忠雯起诉至开
远市法院。 | 7467.01 | 已结案 | 调解结案 | 被告已付款7649.04元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开远分公
司 | 张树勋 | 无 | 诉讼 |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将张树勋起诉至昆
明市五华区法院。 | 10133.6 | 一审已开
庭,已调
解 | 调解确认张树勋应于2022年10月8
日前一次性支付2018年7月1日至
2022年3月31日的物业费7647元,
违约金1,000元,合计8647元。 | 被告未按照调解书全部履行完毕,
原告未申请强制执行。 | 成都城鼎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 邓智轩 | 无 | 诉讼 | 成都城鼎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
同纠纷一案将邓智轩
起诉至成都市青羊区
法院。 | 4,220.79 | 已结案 | 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 被告已付款4220.79元 | 成都城鼎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 蒋登文、毕
玉娇 | 无 | 诉讼 | 成都城鼎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
同纠纷一案将蒋登
文、毕玉娇起诉至成
都市青羊区法院。 | 12,869.63 | 一审已开
庭,尚未
审结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司 | 山东汇中
旅游开发
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一案,原告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
被告山东汇中旅游开
发有限公司起诉至大
理市法院。 | 245589.90 | 已结案 | 调解:山东汇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
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云南城投
物业大理分公司第一笔费用
80,000.00元,在2022年1月15日
前支付云南城投物业大理分公司第
二笔费用91,532.08及违约金
22,799.45元。 | 被告未按照生效判决全部履行部分
履行,原告已申请了强制执行,现
申请执行款项全部到账,法院结案。 | 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大理分公 | 倪耳聪/彭
吉珍 | 无 | 诉讼 | 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一案,原告云南城投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
被告倪耳聪/彭吉珍 | 475,211.1
4 | 二审已开
庭,已判
决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被告未按照生效判决全部履行完
毕,原告已于2022年9月申请强制
执行。 | 司 | | | | 起诉至大理市法院。 | | | | | 成都城鼎
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 韩光 | 无 | 诉讼 | 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一案,原告成都城鼎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
被告韩光起诉至成都
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法
院。 | 3,818.13 | 一审已开
庭,已判
决 |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费
3,818.13元。 | 被告未按照生效判决全部履行完
毕,原告已于2022年9月申请强制
执行。 | 张鹏 | 北京云城
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申请人张鹏因劳动纠
纷一案,将被申请人
北京云城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 | 2,091,675
.24 | 仲裁已开
庭,尚未
审结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周宇东 | 北京云城
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申请人周宇东因劳动
纠纷一案,将被申请
人北京云城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朝
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1,816,921
.25 | 仲裁已开
庭,尚未
审结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张博 | 1、西安东
智房地产
有限公司
2、北京云
城企业管
理有限公
司
3、陕西普 | 无 | 仲裁 | 申请人张博因劳动纠
纷一案,将被申请人
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
公司、北京云城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陕西
普润达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向西安市劳动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 537,549.5
0 | 仲裁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 润达投资
发展有限
公司 | | | 请仲裁。 | | | | | 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
公司银泰
中心分公
司 | 深圳市洋
桃儿电子
商务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一案,原告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
心分公司将被告深圳
洋桃儿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诉至成都高新产
业技术开发区人民法
院。 | 72,176.37 | 已结案 | 经调解,被告支付72,176.37元后结
案,免除逾期付款违约金。 | 被告已支付72176.37元 | 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
公司银泰
中心分公
司(二审
被告) | 杨磊(二审
原告) | 四川华
美全动
文化传
播有限
公司(二
审被告) | 诉讼 |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一案,原告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
心分公司将被告杨
磊、四川华美全动文
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至
成都高新产业技术开
发区人民法院。 | 106,280.9
8 | 已结案 | 一审判决如下:1、原告与被告一之
间成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于
2020年1月6日解除。2、被告一于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费
77,801.60元;3、被告一于本判决
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连带支付违约
金,具体计算方式为以77,801.60元
为基数,自2020年1月7日起,按
0.3%/天的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
日止。4、判决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
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商铺复原费
15,382.38元。5、被告一于本判决
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案原告
律师代理费13,097元;6、被告二对
被告一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支付
责任.二审判决如下:1 、维持一审 | 经和解,被执行人已于2022年8月
16日付款118016.98元,案结。 | | | | | | | | 判决第1、2、4、5、6项;2、撤销
一审判决第7项;3、变更一审判决
第3项为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3,500
元;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 | 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
公司银泰
中心分公
司 | 张新辉、余
志兰 | 无 | 诉讼 | 因股东损害债权人利
益一案,原告成都银
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
中心分公司将被告张
新辉、余志兰诉至四
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
民法院。 | 100,000.0
0 | 已终本 | 1、被告向原告支付欠费共计10万
元,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2万,
余款次年4月30日前付清;2、如未
按时足额付款,应向原告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以全部未付款项为基数,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
从2019年1月7日起算至所有款项
付清之日,且原告有权对上述款项一
并申请强制执行。 | 2022年5月12日已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5月27日强执程序立案
(2022)川0191执5298号,2022
年7月6日对被执行人限高,2022
年7月29日裁定终本,共回款
23759.42,余76240.58未付。 | 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
公司银泰
中心分公
司 | 成都孩酷
龙教育咨
询有限公
司、四川瑞
新教育咨
询有限公
司 | 无 | 诉讼 |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一案,原告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
心分公司将被告成都
孩酷龙教育咨询有限
公司、四川瑞新教育
咨询有限公司诉至成
都高新产业技术开发
区人民法院。 | 478,404.2
4 | 已终本 | 1、被告于调解书出具15日内支付
403,257.02元;2、被告于调解书出
具之日30日内支付32,736.22元+
42,411元。 | 被告已付37.5万,尚余103404.24
元待付。 | 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
公司银泰
中心分公
司 | 西安花藤
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一案,原告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
心分公司将被告西安
花藤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诉至成都高新
产业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 | 44,258.41 | 已终本 | 1、被告应在2022年4月15日前一
次性向原告支付44,258.41元(此款
已抵扣被告已缴纳保证金50,000
元);2、若被告未履行第一条义务,
则原告已收取的保证金50,000元不
予退还,且被告应按起诉状载明的
94,258.41元支付本金,并按放弃欠
付金额每日3‰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
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 2022年5月17日强制执行程序已
立案(2022)川0191执4941号,
2022年7月20日对被执行人限高,
2022年7月22日裁定终本。 | 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
公司银泰
中心分公
司 | 上海瑞珐
服饰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租赁合同关系纠纷
一案,原告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
心分公司将被告上海
瑞珐服饰有限公司起
诉至成都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792,000.0
0 | 已终本 | 1、原告没收保证金192,000元;2、
被告向原告支付60万元,其中2019
年11月27日前付5万,2019年11
月30日前付2万,2019年12月31
日前付8万,剩余款项自2020年1
月起按月在每月月底前支付5万元,
直至总金额60万元支付完毕;3、如
被告未履行任一笔付款义务,应加付
违约金8万元,且原告有权就未付款
项及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 | 2022年4月20日强制执行程序已
立案(2022)川0193执3945号,
2022年10月18日终本。 | 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
公司银泰
中心分公
司 | 成都麒名
行投资顾
问有限公
司 | 无 | 诉讼 | 因租赁合同关系纠纷
一案,原告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
心分公司将被告上海
瑞珐服饰有限公司起
诉至四川自由贸易试
验区人民法院。 | 645,232.5
0 | 强制执行
程序中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
告退还押金213,300元并支付违约
金(以213,300元为基数,从2018
年7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按照每月2%计算)。 | 2022年5月17日申请强制执行,
因判决未公告,已于2022年5月
31日办理公告,2022年8月12日
强制执行程序立案(2022)川0193
执6761号。 | 北京意创
天下广告
有限公司 | 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广告合同纠纷,原
告北京意创天下广告
有限公司将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公司诉至北
京第三中级人民法
院。 | 1,500,000
.00 | 一审发回
重审 | 一审发回重审 | 尚未审结 | 北京路安
世纪文化
发展有限
公司 | 成都银城
置业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协助执行债权人代
偿纠纷,原告北京路
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
公司将成都银城置业
有限公司诉至四川自
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
院。 | 2,842,873
.15 | 已结案 | 一审判决我司支付工程
2,842,873.15元及利息,驳回原告
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
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计16,048元,由我司负担。 | 已按一审判决于2022年4月12日
支付3194885.03元。 | 成都云银
城物业管
理有限公
司 | 褚云凡 | 无 | 诉讼 | 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云银城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
褚云凡起诉至四川成
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人民法院。 | 94,499.48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成都云银
城物业管
理有限公
司 | 周通安、卓
然 | 无 | 诉讼 | 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云银城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
周通安、卓然起诉至
四川成都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114,695.9
4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成都云银
城物业管 | 郭子毅 | 无 | 诉讼 | 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云银城物业 | 96,181.38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理有限公
司 | | | | 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
郭子毅起诉至四川成
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人民法院。 | | | | | 成都云银
城物业管
理有限公
司 | 郭子毅 | 无 | 诉讼 | 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云银城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
郭子毅起诉至四川成
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人民法院。 | 45,361.91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成都云银
城物业管
理有限公
司 | 郭子毅 | 无 | 诉讼 | 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云银城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
郭子毅起诉至四川成
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人民法院。 | 143,685.7
2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杭州西溪
银盛置地
有限公司 | 张琴 | 无 | 诉讼案
件 | 因房屋租赁纠纷,原
告杭州西溪银盛置地
有限公司将张琴起诉
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
法院。 | 659,715.2
1 | 二审已判
决 | 2021年10月9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需15日内支付原告20.66万元。
2022年1月21日二审已开庭,二审
已判决,维持原判,强制执行申请已
提交法院,因被执行人经济问题,通
过法院调解 从2022开始4.5.6三月
每月支付3万,后续每月支付2万,
直至付清为止,如被执行人违约,法
院出面进行强制执行。 | 被告已支付原告15万元 | 杭州西溪
银盛置地
有限公司 | 岳建良、韩
新朝 | 无 | 诉讼案
件 | 因房屋租赁纠纷,原
告杭州西溪银盛置地
有限公司将岳建良、
韩新朝起诉至杭州市
西湖区人民法院。 | 1,522,452
.58 | 二审已开
庭 | 2022年7月7日(2021)浙0106民
初8473号一审判决,合计判决金额
587,753.49元。现被告已上诉。 | 二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 杭州西溪
银盛置地
有限公司 | 杭州企志
睿达企业
管理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案
件 | 因房屋租赁纠纷,原
告杭州西溪银盛置地
有限公司将杭州企志
睿达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起诉至杭州市西湖
区人民法院。 | 606,535.7
6 | 一审已判
决 | 2022年8月31日(2022)浙0106
民初1626号一审判决,共计支付原
告977,241.92元,现处于上诉公告
期,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届时执
行。 | | 中建五局
华东建设
有限公司 | 杭州西溪
银盛置地
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案
件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原告中建五局华
东建设有限公司将杭
州西溪银盛置地有限
公司起诉至杭州市西
湖区人民法院。 | 3,317,089
.15 | 一审尚未
开庭 | (2022)浙0106民诉前调9246号民
事裁定书。我司已被中建五局华东建
设有限公司申请冻结银行存款
3,317,089.1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
应价值的财产保全措施。目前我司已
被冻结银行账户存款376,566.69
元。目前我司已向西湖区法院提交案
件相关举证资料,要求原告撤回对我
司诉讼。 | | 蓝海绿业
生态建设
股份有限
公司 | 宁波银泰
置业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一案,原告蓝海绿业
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将被告宁波银泰置
业有限公司诉至宁波
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1,337,43
2.51 | 已结案 | 案件已调解,双方已按调解约定执行
完毕。我司按与原告的审计结算金额
支付工程款,未承担额外支出。 | 双方已按调解约定执行完毕。 | 北京优图
佳视影像
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 宁波银泰
置业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
传播权一案,原告北
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将被告
宁波银泰置业有限公
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
院。 | 10,000.00 | 已结案 | 我司已与原告达成和解,主要内容如
下:1、我司向原告支付和解费用(含
公证费、诉讼费、经济损失赔偿等)
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并删
除涉案图片不再使用。2、原告认可
上述赔款金额,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
撤回起诉,并不得就该同一事实另行
主张权利。3.的1,000元和解费用,
将由被告原策划公司上海贝京广告
有限公司代为支付。上海贝京广告有
限公司完成约定费用的支付后,等同
于被告完成该费用的支付,原告不得
以任何理由再次针对涉案图片向被
告主张任何费用。 | 双方已按和解约定执行完毕。 | 樊迪 | 台州银泰
置业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知识产权纠纷一
案,原告樊迪将被告
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
司起诉至台州市椒江
人民法院。 | 103,000.0
0 | 已结案 | 2021年11月5日收到调解结果,结
果如下:一、被告台州银泰置业有限
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前一次性
赔偿原告樊迪经济损失(含合理维权
费用)2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
150元(已减半),由原告樊迪负担。 | 赔偿款20000元于2021年11月17
日已支付。 | 台州高新
区凯世奇
汽车科技
有限公司 | 台州银泰
置业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一案,原告台州高新
区凯世奇汽车科技有
限公司将被告台州银
泰置业有限公司起诉
至台州市椒江人民法
院。 | 230,720.0
0 | 二审已判
决 | 二审判决如下: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20元,由上诉人
台州高新区凯世奇汽车科技有限公
司负担。 | 2021年9月26日已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相关商铺经椒江区法院执行局
现场察看后已收回,已收到法院执
行裁定书,被执行人凯世奇目前无
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
序。目前已执行到位款项为38794
元。2022年3月1日已对凯世奇进
行申请破产清算。2022年5月16
日收到破产清算管理人函件,进行
债权申报登记。已冻结原告一辆车,
一套房,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
债权人会议,管理人于2022年8月
2日起诉回丙海、罗夏欣、王晨微
追收未缴出资。2022年9月15日
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宣告台州高
新区凯世奇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破
产。 | 台州银泰
置业有限
公司 | 蔡卫进 | 无 | 诉讼 |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一案,原告台州银泰
置业有限公司将被告
蔡卫进起诉至台州市
椒江人民法院。 | 293,879.0
0 | 已结案 | 2022年4月11日收到判决书,二审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
审案件受理费4,260元,由上诉人蔡
卫进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2022年5月10日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5月13日收到强制自行受
理案件通知书,现已冻结被告一辆
车,一套房。2022年8月10日,
蔡卫进已执行44573元。2020年8
月31日,已全部执行完毕。 | 宋娟利 | 宁陕县云
海房地产
开发有限
公司 | 无 | 仲裁 | 因宋娟利与宁陕县云
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发生劳动人事纠纷
一案,申请人宋娟利
将被申请人宁陕县云
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起诉至西安劳动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经开)。 | 0.00 | 仲裁已裁
决 | 驳回申请人宋娟利的仲裁请求。 | | 信息产业
部电子综
合勘察研
究院 | 宁陕县云
海房地产
开发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设计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信息产业部
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
将被告宁陕县云海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
诉至宁陕县人民法
院。 | 624,780.0
0 | 已结案 | 2022年9月23日宁陕县人民法院下
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予原告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撤
回起诉。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宁
陕县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双
方签订的《秦岭皇冠健康小镇地质灾
害危险性评估合同书》、《宁陕县云海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岭皇冠健康
小镇21#地块场地边坡防护及排水沟
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一)》自2022年9月20日起解除。
二、上述三宗诉讼案件,乙方(信息
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主张的
工程欠款本金总额为450,944元,逾
期利息及违约金总额382,096.32
元;未诉讼案件乙方向甲方主张物探
费用142,080元。经双方协商,甲方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31 万元款项后, | 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
等额支付。 | | | | | | | | 双方关于宁陕县皇冠镇的秦岭皇冠
健康小镇项目所涉的工程勘察、设计
等甲方应付费用全部结清。三、上述
第二条约定的应付款项,因宁陕县人
民法院已在保全过程中提存甲方
402,884.89元,故应付款项在本协
议签订后,由乙方向宁陕县人民法院
提交支付申请(附收款人信息),由
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
等额支付。宁陕县人民法院冻结提存
超出应付乙方的款项部分,由甲方申
请宁陕县人民法院予以退还,需乙方
协助的,乙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退
款。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宁陕
县人民法院要求,就上述三宗案件向
宁陕县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支
付申请书及解除保全申请书。五、本
协议生效后十日内,由乙方开具31
万元等额发票交付甲方,具体由甲方
将31万元分解至对应的案涉项目/
合同,乙方根据甲方分解金额分别开
具,但总额以31万元票面金额为限。
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
等额发票,协议约定款项汇入乙方指
定账户,甲方不因两宗案件的保全事
项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关于宁
陕县皇冠镇的秦岭皇冠健康小镇项 | | | | | | | | | 目所涉的全部费用、纠纷了结,再无
任何债权债务争议。七、因上述三宗
案件拟撤诉结案,减半诉讼费7,250
元,两宗案件保全担保费2,874.34
元,合计10,124.34元由甲方承担
6,124.34元,乙方承担4,000元。 | | 信息产业
部电子综
合勘察研
究院 | 宁陕县云
海房地产
开发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设计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信息产业部
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
将被告宁陕县云海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
诉至宁陕县人民法
院。 | 170,968.9
6 | 已结案 | 2022年9月23日宁陕县人民法院下
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予原告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撤
回起诉。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宁
陕县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双
方签订的《秦岭皇冠健康小镇地质灾
害危险性评估合同书》、《宁陕县云海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岭皇冠健康
小镇21#地块场地边坡防护及排水沟
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一)》自2022年9月20日起解除。
二、上述三宗诉讼案件,乙方(信息
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主张的
工程欠款本金总额为450,944元,逾
期利息及违约金总额382,096.32
元;未诉讼案件乙方向甲方主张物探
费用142,080元。经双方协商,甲方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31 万元款项后,
双方关于宁陕县皇冠镇的秦岭皇冠
健康小镇项目所涉的工程勘察、设计
等甲方应付费用全部结清。三、上述 | 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
等额支付 | | | | | | | | 第二条约定的应付款项,因宁陕县人
民法院已在保全过程中提存甲方
402,884.89元,故应付款项在本协
议签订后,由乙方向宁陕县人民法院
提交支付申请(附收款人信息),由
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
等额支付。宁陕县人民法院冻结提存
超出应付乙方的款项部分,由甲方申
请宁陕县人民法院予以退还,需乙方
协助的,乙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退
款。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宁陕
县人民法院要求,就上述三宗案件向
宁陕县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支
付申请书及解除保全申请书。五、本
协议生效后十日内,由乙方开具31
万元等额发票交付甲方,具体由甲方
将31万元分解至对应的案涉项目/
合同,乙方根据甲方分解金额分别开
具,但总额以31万元票面金额为限。
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
等额发票,协议约定款项汇入乙方指
定账户,甲方不因两宗案件的保全事
项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关于宁
陕县皇冠镇的秦岭皇冠健康小镇项
目所涉的全部费用、纠纷了结,再无
任何债权债务争议。七、因上述三宗
案件拟撤诉结案,减半诉讼费7,250 | | | | | | | | | 元,两宗案件保全担保费2,874.34
元,合计10,124.34元由甲方承担
6,124.34元,乙方承担4,000元。
甲方同意所承担款项由宁陕县法院
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等额支付。 | | 信息产业
部电子综
合勘察研
究院 | 宁陕县云
海房地产
开发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设计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信息产业部
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
将被告宁陕县云海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
诉至宁陕县人民法
院。 | 37,291.36 | 已结案 | 2022年9月23日宁陕县人民法院下
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予原告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撤
回起诉。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宁
陕县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双
方签订的《秦岭皇冠健康小镇地质灾
害危险性评估合同书》、《宁陕县云海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岭皇冠健康
小镇21#地块场地边坡防护及排水沟
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一)》自2022年9月20日起解除。
二、上述三宗诉讼案件,乙方(信息
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主张的
工程欠款本金总额为450,944元,逾
期利息及违约金总额382,096.32
元;未诉讼案件乙方向甲方主张物探
费用142,080元。经双方协商,甲方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31 万元款项后,
双方关于宁陕县皇冠镇的秦岭皇冠
健康小镇项目所涉的工程勘察、设计
等甲方应付费用全部结清。三、上述
第二条约定的应付款项,因宁陕县人 | 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
等额支付 | | | | | | | | 民法院已在保全过程中提存甲方
402,884.89元,故应付款项在本协
议签订后,由乙方向宁陕县人民法院
提交支付申请(附收款人信息),由
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
等额支付。宁陕县人民法院冻结提存
超出应付乙方的款项部分,由甲方申
请宁陕县人民法院予以退还,需乙方
协助的,乙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退
款。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宁陕
县人民法院要求,就上述三宗案件向
宁陕县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支
付申请书及解除保全申请书。五、本
协议生效后十日内,由乙方开具31
万元等额发票交付甲方,具体由甲方
将31万元分解至对应的案涉项目/
合同,乙方根据甲方分解金额分别开
具,但总额以31万元票面金额为限。
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
等额发票,协议约定款项汇入乙方指
定账户,甲方不因两宗案件的保全事
项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关于宁
陕县皇冠镇的秦岭皇冠健康小镇项
目所涉的全部费用、纠纷了结,再无
任何债权债务争议。七、因上述三宗
案件拟撤诉结案,减半诉讼费7,250
元,两宗案件保全担保费2,874.34 | | | | | | | | | 元,合计10,124.34元由甲方承担
6,124.34元,乙方承担4,000元。
甲方同意所承担款项由宁陕县法院
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等额支付。 | | 西安蓝谷
创意文化
传播有限
公司 | 陕西西咸
新区秦汉
新城秦迎
实业有限
公司 | 无 | 诉讼 | 因其他合同纠纷一
案,原告西安蓝谷创
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将被告陕西西咸新区
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
限公司起诉至秦汉新
城渭城区人民法院。 | 165,000.0
0 | 已结案 | 一、西安蓝谷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向陕西西威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
有限公司提供合同约定的2020年11
月25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的
《广告策划考核表》。陕西西咸新区
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西
安蓝谷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
费165,000元。上述履行义务在本判
决生效后十日内应同时履行完毕。如
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
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案件受理费4,716.00元,减半
收取2,358元由西安蓝谷创意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和陕西西咸新区秦汉
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各承担1,179
元。 | 被告已按判决于2022年7月21日
支付166179元,全部款项已付清 | 张博 | 西安东智
房地产有
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因张博与西安东智房
地产有限公司发生劳
动人事纠纷一案,申
请人张博将被申请人
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 | 537,549.5
0 | 一审尚未
开庭 | 尚未审结 | 尚未审结 | | | | | 公司起诉至西安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高新区派出庭。 | | | | | 西安麦高
广告有限
公司 | 西安海荣
青东村房
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案
件 | 因广告合同纠纷,原
告西安麦高广告有限
公司将西安海荣青东
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起诉至西安市未央
区人民法院。 | 288,000.0
0 | 一审已判
决 | 一、被告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
日内向原告西安麦高广告有限公司
支付服务费24万元,并支付逾期付
款违约金1万元;二、驳回原告西安
麦高广告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我
司已于2022年9月26日上诉。 | 原告尚未申请强制执行 |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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