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873339):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22:11:44 中财网

原标题:恒太照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 18号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保荐人(主承销商)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2,2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 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 量的 15%(即 3,330,000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25,530,000股
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6.28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22年 11月 7日
发行后总股本220,203,800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2年 10月 28日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220,203,800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223,533,800股。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 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计划 若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得以实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申请在北交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 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均可能导致本 次发行失败。 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出口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 分别为 95.66%、95.54%、96.11%及 97.23%。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将面临较大的境 外销售风险。近年来,随着国际照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境外市场的销 售风险也在逐步增加。自 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以来,受美国 301关税政策变化的影响,公 司的 LED照明灯具出口美国市场被加征高额关税,主要适用税率为 25%。上述加征的关税 由客户来承担,将会提高客户的产品采购成本,降低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 未来期间,若中美贸易摩擦事项发生变化或公司的主要出口目的国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
变化,公司产品出口将受到限制,公司出口业务将可能出现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二)境外子公司经营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香港恒太、马来恒太两家境外子公司。境外公司主 要定位于境外生产加工和销售、规避贸易壁垒。境外经营面临文化差异、语言障碍以及价值 观冲突等困难,对境外子公司的业务拓展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若未来当地政治、经济 和社会环境发生对公司开展业务的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三)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人工成本的上升是国内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 及城市消费水平的提升,员工工资水平的持续提升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也是企业社会责 任的体现。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以技术开发和人工生产为主,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 的需求量较大,因此如果国内人工成本持续上升,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 LED照明行业的市场需求不断升级,行业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为获取新项目 订单,不排除部分竞争对手可能采取低价竞争策略从而导致公司部分产品被竞争对手替代的 情形。若公司不能持续地进行新产品研发、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和品质、及时地响应客户的 诉求或无法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或无法获得新项目订单的风险,从而 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从外部供应商处采购。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分别为 90.39%、85.64%、85.31%及 84.77%。报告期内,公司的原材料供应较为稳定,能够 满足日常生产需要,但若未来原材料的价格受到宏观经济、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大 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主要客户稳定性及被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智能照明灯具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工业照明和商 业照明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年限较长,与主要客户的合作
较为稳定。公司产品结构、生产工艺不断优化、改进、创新,目前拥有可方便安装和拆卸的 LED照明灯技术、照明工程用安装支架技术、基于气流自清理的新型 LED灯具技术、半片 组件技术、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箱等多项主要技术,技术创新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种类,产品 技术先进性较高、性能稳定、质量优良、故障率低,短期被替代的可能性小。未来,若公司 无法继续保持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或因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不能持续实现业绩增长,激烈 的市场竞争可能会使公司面临客户流失或被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七)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及占比较大,境外客户主要以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 币之间的汇率水平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人民币出现大幅升值, 将影响公司海外市场销售价格的竞争力,并造成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 生不利影响。以 2021年度数据为基础,通过对汇率进行敏感性分析,美元兑人民币年平均 汇率下降 3.00%,发行人营业收入下降 2.87%,毛利率下降 2.23%,净利润下降 9.91%,汇 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报告期各 期,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而减征的企业所得税分别为 737.99万元、618.67万元、1,030.36 万元及 754.53万元。公司若未来上述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持续保持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而不能持续获得该项优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九)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风险 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根据预计销售收汇、采购付汇情况,公司于 2021年开始建 立外币远期合约,平滑汇率波动,减少汇率风险。2021年度及 2022年 1-6月,公司外币远 期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58.43万元及 1.53万元。虽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对金融 衍生工具交易的规模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若公司未能严格执行相关的内控制度,将可能 造成一定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损失,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十)业绩大幅波动或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0,974.92万元、49,464.24万元、76,321.53万元 及 34,990.82万元,2019-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 22.36%。尽管公司所处的 LED照明行业市场
空间广阔且处于良好的发展阶段,但受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 可能面临业绩大幅波动或下滑风险。 (十一)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 LED照明灯具。原材料价格变动、汇率波动、 行业竞争、技术进步以及客户消费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使产品毛利率面临逐步下滑的压力。 公司产品毛利率主要取决于产品的销售价格和单位成本。销售价格主要受产品成本、美元汇 率波动以及市场竞争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产品单位成本则受到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升 和固定资产投入增加带来的制造费用上升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46%、25.83%、24.07%和 28.18%,呈现波动 趋势。未来如果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下游客户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出口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 化、美元汇率波动加剧、主要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大幅上升或是公司不能持续为客户提供具 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满足其差异化的需求,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将面临下降导致业绩下滑的风 险。 (十二)产品迭代风险 公司的产品是定制化、小批量产品,而非标准化、大批量的产品,且产品的更新迭代速 度较快。公司遵循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订单来组织和安排产品研发及生产。若未来公 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则无法适应产品较短的更新迭代周期, 无法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来满足下游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由此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产品更新迭代风险。 (十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依赖自身的技术和创新优势不断发展,业务发展需要核心技术人员和高效的营销人 员提供专业化服务。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对相关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将导 致人才资源竞争的不断加剧,公司未来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员不足甚至流失的风险。 (十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自 2020年以来,全球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各国相继出台了各类限制人员流动、减少 日常活动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公司及客户、供应商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目
前,我国新冠疫情在部分地区出现一定反复,海外疫情形势仍较为严峻,对公司经营生产及 产品出口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如果未来疫情在 我国或在海外国家或地区进一步扩散,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十五)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等诸多内外部因素影响。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本次发行时出现认购不足,则可能出现发行中止甚至发行失败的风 险。 (十六)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强化 主营业务的经营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需要经过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产能 逐步释放等过程,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难以在短期内实现,且本次募投项目的最终实施效果 受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发展等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效 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十七)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年折旧费用将增 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之前,可能导致公司的利润出现下滑。募投项目达产后,尽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带来的新增销售收入较高,足以抵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折 旧费用。但若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如 期实现,则公司将面临因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十八)发行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扩大净资产规模。鉴于募投项目从建设到产生 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存在短期内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 财务指标的风险。 (十九)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彭晴先生,本次发行成功后,上述股东仍处于控股地
位。公司实际控制人可利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实 施重大影响,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 虽然公司通过建立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制度等规定对公司治 理结构进行规范,但前述股东仍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影响公司人事管理、生产运营等重大 事项决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二十)持续创新风险 LED照明行业属于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到光学、色度学、电学、自动控制、 数据处理、机械加工等理论知识和技能,行业参与者需精准、及时地掌握市场需求和行业技 术发展趋势,不断进行新技术及新产品的创新研发,才能持续保持核心竞争力。若发行人不 能及时把握技术、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不能及时把握消费者的需求变化趋势,新产品研 发和设计能力不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不能及时将技术研发成果与客户需求相结合,则可 能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在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 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面 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 .................................................................................................................................................. 3
本次发行概况................................................................................................................................... 4
重大事项提示................................................................................................................................... 5
目录 ................................................................................................................................................ 11
第一节 释义 ............................................................................................................................. 12
第二节 概览 ............................................................................................................................. 14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6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2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82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78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97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6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81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2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93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98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408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恒 太照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马来恒太恒太照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Evertie Lighting (Malaysia) Sdn Bhd, Evertie Lighting (M) Sdn. Bhd.,系发 行人全资子公司
香港恒太江苏恒太照明(香港)有限公司,JIANGSU EVER-TIE LIGHTING (HONG KONG) CO., LIMITED,系发行人 全资子公司
南通恒阳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恒久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美然南通美然包装有限公司
温州美墨温州美墨彩印科技有限公司
新力照明南通新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德美绝缘乐清市德美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格帝电子南通市格帝电子有限公司
安明投资江苏安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安特源无锡安特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南通合利南通合利电气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东北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盈科(上海)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事务 所、苏亚金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报告 期内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 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 2022年 6月末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香港恒太法律意见书》《关于江苏恒太照明(香港)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 由张元洪律师行于 2022年 3月 31日、2022年 9月 20 日出具。
《马来恒太法律意见书》《恒太照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由范、 章与杨律师事务所于 2022年 4月 12日、2022年 9月 27日出具。
专业名词释义  
LED照明即发光二极管照明,是一种半导体固体发光器件。
LED灯具能透光、分配和改变 LED光源光分布的照明器具。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缩写,即自主设计制造 商模式,系制造商主要完成产品开发,并根据品牌商订 单进行产品生产,品牌商/渠道商利用自身品牌和销售 渠道进行产品销售的模式。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生产商,指 进行代工的生产商,生产者不对产品进行设计,不享有 产品的知识产权。
LED商业照明营造商业场所光影环境,用以满足照亮空间、产品展示 等基础性需求以及氛围渲染、品牌提升等功能性需求的 照明
LED工业照明应用于工业企业和道路设施的照明
UL认证UL认证在美国属于非强制性认证,主要是产品安全性 能方面的检测和认证
FCC认证FCC认证涉及美国 50多个州,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 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包括 LED灯具、 节能灯、固定式灯具、可移式灯具、嵌入式灯具等灯具 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 FCC的认可
DLC认证DLC认证,Design Lights Consort的缩写,DLC是由公 用事业公司和地区性能效机构组成的联合组织,在认证 高能效照明品质和性能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ETL认证ETL是美国电子测试实验室(Electrical Testing Laboratories)的简称,带有 ETL认证标志的电气、机 械或机电产品表明此产品已经达到经普遍认可的美国 及加拿大产品安全标准的最低要求,它已经过测试符合 相关的产品安全标准
CUL认证CUL认证指加拿大国家标准安全认证
ZigBeeZigBee,也称紫蜂,是一种低速短距离传输的无线网上 协议
中信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0831708217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证券代码873339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 20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 12月 29日 
注册资本198,003,800元法定代表人李彭晴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 18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 18号   
控股股东李彭晴实际控制人李彭晴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挂牌日期2019年 8月 1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C制造业 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C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C387照明器具 制造C3872照明灯具 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系由江苏恒太照明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为江苏恒太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李彭晴,直接持有发行人 40.38%的股份,间接持有发行人 0.94%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41.32%的股份,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恒太照明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智能照明灯具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工业照明和 商业照明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工业和商业空间综合的照明解决 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照明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注重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被南通市委和南通市人民政府认定为南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通市优秀民营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始终专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与推动科技成果 转化,以期在行业中保持竞争地位。 随着LED照明行业的迅速发展,公司陆续在工业和商业领域推出LED照明产品,并获得 了市场的一定认可。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信息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工矿灯产品出口企 业中,恒太照明排名第一,在美国单一市场中,恒太照明占有1/4的市场份额。 公司在品质管控方面按照产品目标市场的质量标准进行严苛的质量控制,先后通过了 ISO9001、ISO14001等一系列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同时为了提 升开发能力,公司建有多个专门实验室,包括LED驱动可靠性检测实验室、PC及PMMA材料 性能测试实验室、LED光电测试实验室、电磁兼容性测试实验室、热学管理测试实验室、灯 具IP/IK测试实验部门以及智能产品测试实验部门、综合检测实验室。公司持续推动公司产 品通过美国及加拿大(UL、ETL、CUL、FCC、DLC等)等国家的主流市场标准产品认证。公 司在产品开发和品质管控方面的不断投入,有力地保障了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为更 好地开发北美市场及其他市场储备了技术能力,为进一步开拓智能产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打造了一支对行业技术发展和应用前沿领域有深入理解的 专业研发团队。报告期内投入研发费用 7,668.56万元,已取得专利权 60项,其中发明专利 4项。公司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通过自主研发或与产学研合作不断积累技术,在多年的 生产实践中,公司产品结构、生产工艺不断优化、改进、创新,目前拥有可方便安装和拆卸 的 LED照明灯技术、照明工程用安装支架技术、基于气流自清理的新型 LED灯具技术、半 片组件技术、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箱等多项主要技术,技术创新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种类,其 产品技术先进性较高、性能稳定、质量优良、故障率低,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经济效益,提升 了公司品牌的影响力。与此同时,公司在智能灯具领域积极布局、整合优质资源,并已初步 实现商业化应用。相关布局为公司在智能灯具领域进一步的业务拓展和生态建设提供了良好 基础。 公司凭借严格的产品性能管控、优异的研发创新实力和高效的智能制造体系,以及 UL、 FCC、DLC等国际认证,公司产品打入了美国市场,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美国客户 资源,且在中美贸易战的环境情况下公司业务仍然保持持续增长,营业收入从 2019年度 5.11
亿,增长到 2021年度 7.67亿元,净利润从 2019年度 7,210.66万元,增长到 2021年度 7,985.10 万元,2022年 1-6月净利润 6,804.07万元,显示出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不断强化质量管理,优化生产 工艺,进一步拓展海外销售网络。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月—6月2021年12月31 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 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 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570,371,932.07543,373,443.45383,316,910.87404,444,651.97
股东权益合计(元)381,179,274.82283,541,188.62267,359,720.21218,366,853.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股东权益(元)381,179,274.82283,541,188.62267,359,720.21218,366,853.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0.18%44.64%28.91%45.14%
营业收入(元)351,482,718.57767,088,830.14496,443,467.63511,296,039.52
毛利率(%)28.47%24.39%26.02%26.61%
净利润(元)68,040,740.0679,851,032.9748,446,839.7172,106,596.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元)68,040,740.0679,851,032.9748,446,839.7172,106,596.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元)65,038,595.6792,155,026.2644,508,604.5366,159,183.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87%28.41%19.95%3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资产收益率(%)18.99%32.79%18.33%28.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0.450.27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40.450.270.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101,095,915.88-22,030,565.1617,533,727.4986,683,541.1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2.81%3.57%4.12%3.70%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2022年 4月 25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等与本 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2022年 5月 24日,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有关 的事宜。 (三)本次公开发行取得的核准与同意 2022年 9月 1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2年第 43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 2022年 9月 28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2〕2322号)。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2,2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 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 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本次初始发行股 票数量的 15%(即 3,330,000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25,530,000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10.08%(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1.42%(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6.28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13.49
发行后市盈率(倍)15.01
发行前市净率(倍)4.39
发行后市净率(倍)3.39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0.42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1.43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1.85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28.41%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9.59%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资 管-晨鸣 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得 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鼎私募基金管 理(山东)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 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 得转让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 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规 定具备参与北交所股票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中国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 3,370,000股,占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15.18%,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 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3.20%。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 锁定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 始计算。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3,941.6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6,032.84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12,399.7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4,352.87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541.84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 前),1,679.97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930.11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 前),1,068.21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审计及验资费用:358.49万元; 3、律师费用:232.08万元; 4、信息披露费用:21.16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21.19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由 于金额四舍五入或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承销期: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至主承销商停止接受投资者认 购款之日。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 件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不适用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5.01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5.23倍; 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3.39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3.29倍; 注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42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41元/股; 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1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85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91元/股; 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1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21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9.59%,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18.70%。

注 10:上述部分金额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注册日期1992年 7月 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664275090B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联系电话010-68573828
传真010-68573837
项目负责人程继光
签字保荐代表人程继光、王振刚
项目组成员曹君锋、张旭东、张兴云、尹冠钧、沈牧怡、陈彦铭、裴 冲、季士承、李澹怡、刘丽娜、苏博韬、范程溱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举东
注册日期2010年 5月 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10000554323573P
注册地址静安区裕通路 100号洲际中心 50、5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号上海中心大厦 39层
联系电话021-60561366
传真021-20560259
经办律师徐媛媛、王庆宇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詹从才
注册日期2013年 12月 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5046285W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号正太中心大厦 A座 14-16层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号正太中心大厦 A座 14-16层
联系电话025-83235002
传真025-83235046
经办会计师朱戟、狄海英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机构全称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宇
注册日期1996年 4月 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132261800G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 1111弄 5号 501-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 168号 17楼
联系电话021-63788398
传真021-63766556
经办评估师毛卫民、刘永波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号 5层 33
联系电话010-58598980
传真010-50939716
(六) 收款银行

户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号22001450100059111777

(七)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 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它权益关系。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恒太照明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智能照明灯具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工业照明和 商业照明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工业和商业空间综合的照明解决 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照明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 随着 LED照明行业的迅速发展,公司以技术为驱动,陆续在工业和商业领域推出 LED 照明产品,并获得了市场的一定认可。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信息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在 工矿灯产品出口企业中,恒太照明排名第一,在美国单一市场中,恒太照明占有 1/4的市场 份额。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注重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被南通市委和南通市人民政府认定为南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通市优秀民营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始终专注以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推动科技成果 转化,以期在行业中保持竞争地位。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通过自主研发或与产学研合作不 断积累技术,在多年的生产实践中,公司产品结构、生产工艺不断优化、改进、创新,目前 拥有可方便安装和拆卸的 LED照明灯技术、照明工程用安装支架技术、基于气流自清理的 新型 LED灯具技术、半片组件技术、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箱等多项主要技术。技术创新丰 富了公司的产品种类,其产品技术先进性较高、性能稳定、质量优良、故障率低,为公司带 来稳定的经济效益,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影响力。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打造了一支对行业技术发展和应用前沿领域有深入理解的 专业研发团队。报告期内投入研发费用 7,668.56万元,已取得专利权 60项,其中发明专利 4 项。公司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通过自主研发或与产学研合作不断积累技术,在多年的生 产实践中,公司产品结构、生产工艺不断优化、改进、创新,已具备了较强的研发水平、技 术优势和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公司属于成长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符合创新、创造、创 意的大趋势,并将不断依靠创新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和研发人才队伍 LED照明行业的人才培养需要长期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积累,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 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和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了一支拥有创新思维、专业 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研发人才队伍。公司注重研发项目与市场需求的衔接,研发人员需深入了 解客户需求,直接参与现场项目运作,以增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同时,公司有效利用外 部资源,积极参与行业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紧跟行业先进技术动态。 公司已经设立了南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研发中心)和江苏省高聚光节能防爆照 明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建立了独立的检测中心。截至 2022 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技术人员 51人。公司已建立了一支以总经理李彭晴为首的,始终专 注于 LED照明行业,拥有丰富从业经验的稳定管理团队和优秀技术人才队伍。 公司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研发人员绩效考核机制,通过职位晋升、薪酬提升、奖金奖励、 表彰鼓励等机制,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研发人员的创新潜力,营造人 尽其能的研发工作氛围。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人员从本世纪初就已进入照明制造行业,具备深 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对国内照明行业细分市场有深入的研究,公司研发体系较 为完善,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实力,具备持续创新的能力。 2、管理机制创新 在 ODM模式管理方面,公司建立初期将扁平化管理机制植入到 ODM模式中,公司管 理层将最新的市场动态、行业相关政策、市场供需关系、行业竞争格局、客户需求信息及分 析等信息,以高效的方式传达给基层员工,即公司政策指令扁平化高效传达融入到 ODM模 式管理体系中,为产品及研发相关人员创造了完善的沟通渠道,员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可有 效的向管理层传达意见和建议,自下而上的有效沟通能够对客户需求做出最快的反应,从而
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研发与生产效率,这种管理模式让公司在成立以来以较快的速度成长。 2019年公司新三板挂牌后通过三会体制、各类规章制度及培训体制的建立,不断提高治理水 平,公司也逐步进入决策机制制度化、模块化运作为主同时兼顾效率优化的管理模式。 在产品数据库管理及创新方面:经过多年产品设计的经验积累和沉淀,针对市场上不同 系列多种规格的 LED灯具产品,公司已经规范了产品设计流程,对产品常用的组件进行标 准化并建立了模块化数据库,有效提升了产品设计效率并保证了产品设计的统一性。设计期 间通过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和计算机辅助工程系统对产品数据分析计算与仿真,验证产品可 行性,规避潜在风险,并通过系统软件实现产品数据、工程图纸、工艺信息等资料共享,有 效促进多部门信息交流,实现项目高效协同开发,该数据库的支持缩短了产品设计的周期, 提高了客户需求的反应速度。 3、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的研发中心、生产部及质量部不断开展产品工艺的改进及创新,在保证产品质量的 前提下,不断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及良品率。通过多年的市场开发和技术积累,公司业务已进 入快速发展阶段。 公司尤其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始终专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目前公司把照明工程用安 装支架技术、基于气流自清理的新型 LED灯具技术、UGR光学透镜设计、应急电源安装结 构设计、一种可调角度的灯具设计、发光面均匀的 LED灯具设计、内置传感器的 LED灯具 设计、背部吸顶安装的 LED灯具设计、灯罩封头卡扣技术、灯体和封头紧密结合的新型灯 具设计、防漏光的新型灯具设计、高压、低压线路物理隔离的灯具结构设计、灯体的抗震安 装结构设计等创新设计,已经应用到具体产品中,并在办公照明、工业照明、商业照明等领 域得到客户的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包括“LED产品虚拟化构成要素系统技术”、“交互式产品设 计技术”、“防眩光式健康节能光学设计技术”、“通用性电子光学设计生产工艺技术”和 “LED通用式改装应用技术”,上述核心技术均来自企业自主研发并均实现了科技成果转化, 且已广泛应用到公司主要生产工艺和主要产品中。核心技术及应用情况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一)技术及研发情况”之“1、 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综上,公司通过不断创新发展与积累,已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 专利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南通市优秀民营企业”荣誉称号,形成了一定的核心技术,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产品质量得到市场及客户的一定认可,主要产品应 用场景不断向新兴行业扩展,研发成果转化良好,均体现了公司在研发与生产等方面具有较 强的创新实力,并且公司经营业绩快速增长,体现出较高的成长性。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发行人选择《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 具体如下:“预计市值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 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 2亿元;发行人 2020年度及 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 4,450.86万元和 7,985.10万元,最近 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元;发行人 2020年度及 202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18.83%和 28.41%,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 均不低于 8%。 综上,发行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条第一款的规定。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公司治理中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等特殊安排及需要 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经 2022年 5月 24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2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 超过 2,553.00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公开发行的
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期 1 年产 500万套 LED照明灯具项目 15,705.50 15,705.50 24个月 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2,100.00 2,100.00 12个月 3 智能化生产设备技改项目 2,114.30 2,114.30 12个月 总计 19,919.80 19,919.80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上述项目,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的,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应归属于募集资金投向的自筹资金部分。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
 1年产 500万套 LED照明灯具项目15,705.5015,705.5024个月
 2研发中心升级项目2,100.002,100.0012个月
 3智能化生产设备技改项目2,114.302,114.3012个月
 总计19,919.8019,919.80- 
      

十三、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重要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出口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 分别为 95.66%、95.54%、96.11%及 97.23%。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将面临较大的境 外销售风险。近年来,随着国际照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境外市场的销 售风险也在逐步增加。自 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以来,受美国 301关税政策变化的影响,公 司的 LED照明灯具出口美国市场被加征高额关税,主要适用税率为 25%。上述加征的关税 由客户来承担,将会提高客户的产品采购成本,降低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 未来期间,若中美贸易摩擦事项发生变化或公司的主要出口目的国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 变化,公司产品出口将受到限制,公司出口业务将可能出现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二)境外子公司经营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香港恒太、马来恒太两家境外子公司。境外公司主 要定位于境外生产加工和销售、规避贸易壁垒。境外经营面临文化差异、语言障碍以及价值 观冲突等困难,对境外子公司的业务拓展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若未来当地政治、经济 和社会环境发生对公司开展业务的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三)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人工成本的上升是国内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 及城市消费水平的提升,员工工资水平的持续提升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也是企业社会责 任的体现。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以技术开发和人工生产为主,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 的需求量较大,因此如果国内人工成本持续上升,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 LED照明行业的市场需求不断升级,行业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为获取新项目 订单,不排除部分竞争对手可能采取低价竞争策略从而导致公司部分产品被竞争对手替代的
情形。若公司不能持续地进行新产品研发、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和品质、及时地响应客户的 诉求或无法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或无法获得新项目订单的风险,从而 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从外部供应商处采购。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分别为 90.39%、85.64%、85.31%及 84.77%。报告期内,公司的原材料供应较为稳定,能够 满足日常生产需要,但若未来原材料的价格受到宏观经济、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大 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主要客户稳定性及被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智能照明灯具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工业照明和商 业照明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年限较长,与主要客户的合作 较为稳定。公司产品结构、生产工艺不断优化、改进、创新,目前拥有可方便安装和拆卸的 LED照明灯技术、照明工程用安装支架技术、基于气流自清理的新型 LED灯具技术、半片 组件技术、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箱等多项主要技术,技术创新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种类,产品 技术先进性较高、性能稳定、质量优良、故障率低,短期被替代的可能性小。未来,若公司 无法继续保持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或因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不能持续实现业绩增长,激烈 的市场竞争可能会使公司面临客户流失或被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及占比较大,境外客户主要以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 币之间的汇率水平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人民币出现大幅升值, 将影响公司海外市场销售价格的竞争力,并造成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 生不利影响。以 2021年度数据为基础,通过对汇率进行敏感性分析,美元兑人民币年平均 汇率下降 3.00%,发行人营业收入下降 2.87%,毛利率下降 2.23%,净利润下降 9.91%,汇 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报告期各 期,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而减征的企业所得税分别为 737.99万元、618.67万元、1,030.36 万元及 754.53万元。公司若未来上述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持续保持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而不能持续获得该项优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风险 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根据预计销售收汇、采购付汇情况,公司于 2021年开始建 立外币远期合约,平滑汇率波动,减少汇率风险。2021年度及 2022年 1-6月,公司外币远 期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58.43万元及 1.53万元。虽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对金融 衍生工具交易的规模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若公司未能严格执行相关的内控制度,将可能 造成一定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损失,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绩大幅波动或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0,974.92万元、49,464.24万元、76,321.53万元 及 34,990.82万元,2019-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 22.36%。尽管公司所处的 LED照明行业市场 空间广阔且处于良好的发展阶段,但受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 可能面临业绩大幅波动或下滑风险。 (五)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 LED照明灯具。原材料价格变动、汇率波动、 行业竞争、技术进步以及客户消费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使产品毛利率面临逐步下滑的压力。 公司产品毛利率主要取决于产品的销售价格和单位成本。销售价格主要受产品成本、美元汇 率波动以及市场竞争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产品单位成本则受到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升 和固定资产投入增加带来的制造费用上升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46%、25.83%、24.07%和 28.18%,呈现波动 趋势。未来如果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下游客户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出口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 化、美元汇率波动加剧、主要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大幅上升或是公司不能持续为客户提供具 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满足其差异化的需求,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将面临下降导致业绩下滑的风 险。
三、技术风险 (一)产品迭代风险 公司的产品是定制化、小批量产品,而非标准化、大批量的产品,且产品的更新迭代速 度较快。公司遵循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订单来组织和安排产品研发及生产。若未来公 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则无法适应产品较短的更新迭代周期, 无法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来满足下游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由此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产品更新迭代风险。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依赖自身的技术和创新优势不断发展,业务发展需要核心技术人员和高效的营销人 员提供专业化服务。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对相关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将导 致人才资源竞争的不断加剧,公司未来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员不足甚至流失的风险。 (三)持续创新风险 LED照明行业属于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到光学、色度学、电学、自动控制、 数据处理、机械加工等理论知识和技能,行业参与者需精准、及时地掌握市场需求和行业技 术发展趋势,不断进行新技术及新产品的创新研发,才能持续保持核心竞争力。若发行人不 能及时把握技术、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不能及时把握消费者的需求变化趋势,新产品研 发和设计能力不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不能及时将技术研发成果与客户需求相结合,则可 能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自 2020年以来,全球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各国相继出台了各类限制人员流动、减少 日常活动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公司及客户、供应商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目 前,我国新冠疫情在部分地区出现一定反复,海外疫情形势仍较为严峻,对公司经营生产及 产品出口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如果未来疫情在 我国或在海外国家或地区进一步扩散,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二)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等诸多内外部因素影响。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本次发行时出现认购不足,则可能出现发行中止甚至发行失败的风 险。 (三)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强化 主营业务的经营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需要经过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产能 逐步释放等过程,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难以在短期内实现,且本次募投项目的最终实施效果 受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发展等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效 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年折旧费用将增 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之前,可能导致公司的利润出现下滑。募投项目达产后,尽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带来的新增销售收入较高,足以抵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折 旧费用。但若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如 期实现,则公司将面临因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五)发行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扩大净资产规模。鉴于募投项目从建设到产生 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存在短期内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 财务指标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彭晴先生,本次发行成功后,上述股东仍处于控股地 位。公司实际控制人可利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实 施重大影响,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 虽然公司通过建立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制度等规定对公司治 理结构进行规范,但前述股东仍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影响公司人事管理、生产运营等重大
事项决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Ever-tie Lighting Co., Ltd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0831708217
注册资本198,003,8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彭晴
成立日期2018年 12月 29日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 18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 18号
邮政编码226010
电话号码0513-68223333
传真号码0513-6822333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www.evertielighting.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 露事务负责人夏卫军
投资者联系电话0513-68223333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照明灯具;从事上述产品和机电产品、消 防设备、通讯器材的进出口、批发业务;照明工程安装。(不涉 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前置许可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LED照明灯具的设计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LED照明灯具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日期和目前所属层级

1、挂牌日期 2019年 7月 11日,发行人获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2913号),同意发行
人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2019年 8月 1日,发行人股票开 始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恒太照明”,证券代码为“873339”。 2、目前所属层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中目前所属层级为创新层。

(二)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发行人目前主办券商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聘请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申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于 2019年 8月 1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21年 7月 16日,发行人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 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主办券商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三)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发行人目前年报审计机构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 12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 1月 10日,公 司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2021年 5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苏亚金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议案。2021年 6月 15日, 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审计机构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2913号),发行人股票于 2019年 8月 1日起在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方式。

(五)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共进行过 1次股票发行融资,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3日召开了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 订<公司章程>》《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关于在册股东就本次发行股份无优先认购安 排》《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 购合同>》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预计不超过 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1.52元/股,融资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40万元。 2022年 1月 12日,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89号)。 截至 2022年 1月 2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南通大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 资报告》(通大华会内验(2022)001号),审验确认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20.24万 元。本次实际发行 1,987万股。 2022年 3月 11日,公司完成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注册资本由 17,813.38万元增 加到 19,800.38万元。 2022年 3月 18日,该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认购 发行对象类型 号 象 (股) (元) 方式 在册股 自然人 控股股东、实际 1 李彭晴 15,710,000 23,879,200 现金 东 投资者 控制人 在册股 自然人 董事、高级管理 2 2,500,000 3,800,000 纪少东 现金 东 投资者 人员        
 序 号发行对 象发行对象类型  认购数量 (股)认购金额 (元)认购 方式
 1李彭晴在册股 东自然人 投资者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15,710,00023,879,200现金
 2纪少东在册股 东自然人 投资者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2,500,0003,800,000现金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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