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002609):独立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安鹤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独立董事安鹤男先生拟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2022年8月5日起至2023年2月4日截止,期间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649,334,141股的0.0006%(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安鹤男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2年10月17日,安鹤男先生已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4,100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高级管理人员减持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安鹤男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安鹤男先生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 四、备查文件 安鹤男先生签署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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