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300614):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2-076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2-076 股东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持有公司股份9,024,3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2%)的股东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铭德”)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13,0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8日、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杉铭德出具的《关于百川畅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自2022年7月5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杉铭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6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50%,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一)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截至本公告日,红杉铭德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前曾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三)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红杉铭德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红杉铭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红杉铭德出具的《关于百川畅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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