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603955):大千生态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8:52:07 中财网
原标题:大千生态:大千生态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4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持有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1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0%。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已于 2018年 3月12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远东控股出于自身财务安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4,071,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远东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9,100,0006.70%IPO前取得:7,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1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 持原 因
远东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不超过: 4,071,600 股不超过: 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1,357,2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2,714,400股2022/11/21 ~2023/5/20按市 场价 格IPO前取得 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 股本取得自身 财务 安排
注: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5月2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减持大千生态股份前,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或数量区间)、减持时间(或时间区间)、减持价格(或价格区间)、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如果违反减持声明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声明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减持声明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择机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及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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