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恒拓开源(834415):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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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9:33:0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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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恒拓开源: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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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5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1
第四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0
释义
释义项目 | | 释义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恒拓开源 | 指 |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知识动力 | 指 | 北京知识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盈辉互联 | 指 | 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恒赢智航 | 指 | 北京恒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 | 三赢伟业 | 指 | 北京三赢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航空 | 指 | 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中信建投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 本期末、期末 | 指 | 2022年9月30日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武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鑫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审计 | □是 √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否 |
【备查文件目录】
文件存放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电子城 IT产业园 204号楼 4层 | 备查文件 | 1.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2.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
务报表; | | 3.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 4.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证券简称 | 恒拓开源 | 证券代码 | 834415 | 行业 |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1
软件开发-6510软件开发 | 法定代表人 | 武洲 | 董事会秘书 | 刘军军 | 注册资本(元) | 137,701,987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 278号基运投资大厦 8层 801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电子城 IT产业园 204号楼 4层 | 保荐机构 | 中信建投 |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报告期末
(2022年9月30日) | 上年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比
上年期末增
减比例% | 资产总计 | 598,745,586.72 | 600,795,514.23 | -0.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16,024,671.52 | 509,044,779.70 | 1.37%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59% | 3.24%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3.82% | 15.27% |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2022年1-9月) | 上年同期
(2021年1-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比例% | 营业收入 | 134,850,246.40 | 130,475,831.42 | 3.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488,793.77 | 14,854,229.51 | -42.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979,815.66 | 10,581,466.47 | -62.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48,837.54 | -1,775,959.43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11 | -42.8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65% | 3.0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0.78% | 2.14%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2022年7-9月) | 上年同期
(2021年7-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38,394,232.87 | 39,588,222.93 | -3.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11,017.03 | 6,564,906.08 | -73.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9,734.04 | 4,925,041.35 | -97.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6,763.40 | 3,021,459.20 | 5.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5 | -73.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0.33% | 1.33%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0.03% | 0.99% | - |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为 2,723.58万元,期初为 17,763.04万元,减少 15,039.45万元,主要原因系
本期新增购买理财产品 14,000.00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金额为 26,242.29万元,期初未 12,225.97万元,增加 14,016.33万元,主
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新增购买理财产品 14,000.00万元。
应收票据:期末金额为 104.89万元,期初 39.40万元,增加 65.49万元,本期收到客户付的银行
承兑汇票 65.49万元。
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为 369.46万元,期初未 273.96万元,增加 95.51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新
增支付押金及保证金。
预付款项:期末金额为 814.77万元,期初为 299.29万元,增加 515.48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逐
步增加了采购支出。
存货:期末金额为 2,558.87万元,期初为 1,814.22万元,增加 744.64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期末
在执行项目较多,暂未结转成本。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金额为 134.52万元,期初为 314.52万元,减少 179.99万元,主要
原因系公司本期已经收到款项。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为 497.07万元,期初金额为 1,061.18万元,减少 564.11万元,期末余
额为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
使用权资产:期末金额为 0万元,期初为 499.62万元,减少 499.62万元,减少原因系提前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 |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金额为 33.24万元,期初为 62.80万元,减少 29.5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本
期的装修费摊销。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金额为 615.06万元,期初为 1,190.53万元,减少 575.47万元,系本期公
司部分执行期较长的项目完成了验收,故一年以上的存货余额有所下降。
合同负债:期末金额为 2,312.62万元,期初为 1,275.61万元,增加 1,037.01万元,主要原因系公
司本期收到了较多的合同预付款。
应交税费:期末金额为 917.24万元,期初为 2,082.28万元,减少 1,165.04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
缴纳了税款。
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为 80.54万元,期初为 176.13万元,减少 95.58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对
其他应付款进行了清偿。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金额为 204.07万元,期初为 448.35万元,减少 244.28万元,主
要系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
租赁负债:期末金额为 37.36万元,期初为 187.09万元,减少 149.72万元,主要系本公司房屋租
赁合同提前终止。
长期应付款:期末金额为 716.17万元,期初为 1,040.83万元,减少 324.65万元,主要原因系本
期支付了长期应付款项。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金额为 14.43万元,期初为 31.00万元,减少 16.58万元。主要原因系前期
计提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已实际收到。
(二) 利润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金额为-30.89万元,较上期-8.24万元,减少 22.64万元。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
加。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冲减信用减值损失 75.84万元,较上期冲减 110.05万元减少了 34.21万元,
主要系上期收回了较多的长期应收款项。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损失为 802.05元,较上期 10.97万元,减少了 10.89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
了长账龄的质保金。
其他收益:本期金额为 188.47万元,较上期 76.60万元,增加 111.86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
的政府奖励和补贴有所增加。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 196.74万元,较上期 392.52万元,减少 195.79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购
买的理财产品还未到期赎回。 | 营业利润:本期金额为 1,037.43万元,较上期 1,716.00万元,减少 678.57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
计提了股权激励摊销 413.69万元,上期无此项费用。
营业外收入:本期无此类收入。
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提前结束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的违约金。
净利润:本期金额为 848.88万元,较上期 1,486.56万元,减少 637.68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计
提了股权激励摊销 413.69万元,上期无此项费用。
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为 187.28万元,较上期 131.48万元,增加 55.81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缴
纳的增值税有所增加。
(三) 现金流量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 594.88万元,上期净流出为 177.60
万元。本期较上期净流出增加 417.29万元,主要系疫情背景下,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相比上期减少 850.03万元,同时公司采取控制成本灵活用工等措施,减少现金流出 417.73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 13,571.26万元,主要为取得投资收益
424.93万元,净买入理财产品 14,000.00万元;上期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出净流入 2,606.58万元,主要
包括取得投资收益 501.96万元,净赎回理财产品 2,104.00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881.60万元,其中 564.58万元为支
付分红款;317.02万元为支付办公室房租;上期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 1,393.08万元,主要为偿还
银行贷款 1,160.00万、支付分红款及银行贷款利息费用 233.07万元。 |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 44,912.2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4,589.14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967,357.3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45,221.2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399.84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5,304,680.12 | 所得税影响数 | 795,702.0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508,978.11 |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三、 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普通股股本结构 | | | | | | | 股份性质 | 期初 |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 | 数量 比例% | | | | | | | | |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79,682,537 | 57.87% | 0 | 79,682,537 | 57.87%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 0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25,500 | 0.02% | 0 | 25,500 | 0.02% | | 核心员工 | 321,096 | 0.23% | 0 | 321,096 | 0.23%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58,019,450 | 42.13% | 0 | 58,019,450 | 42.13%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 9,891,882 | 7.18% | 0 | 9,891,882 | 7.18% | | 董事、监事、高管 | 2,444,930 | 1.78% | 0 | 2,444,930 | 1.78%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总股本 | 137,701,987 | - | 0 | 137,701,987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6,536 | | | | | |
单位:股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 | | | | | | | | | | 序
号 | 股东
名称 | 股东
性质 | 期初持股
数 | 持股变
动 | 期末持股
数 | 期末持
股比
例% |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 期末持有
的质押股
份数量 | 期末
持有
的司
法冻
结股
份数
量 | 1 | 北京盈
辉互联
科技有
限公司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22,854,384 | 0 | 22,854,384 | 16.5970% | 22,854,384 | 0 | 4,260,000 | 0 | 2 | 西藏智
航交通
科技有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21,348,824 | 0 | 21,348,824 | 15.5036% | 21,348,824 | 0 | 0 | 0 | | 限公司 | | | | | | | | | | 3 | 马越 | 境内自
然人 | 9,891,882 | 0 | 9,891,882 | 7.1835% | 9,891,882 | 0 | 5,067,568 | 0 | 4 | 北京亚
邦伟业
技术有
限公司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8,445,945 | 0 | 8,445,945 | 6.1335% | 0 | 8,445,945 | 0 | 0 | 5 | 北京朗
润益发
投资咨
询中心
(有限
合伙)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4,101,532 | 0 | 4,101,532 | 2.9786% | 0 | 4,101,532 | 0 | 0 | 6 | 刘良红 | 境内自
然人 | 2,831,328 | 0 | 2,831,328 | 2.0561% | 0 | 2,831,328 | 0 | 0 | 7 | 谭汉钊 | 境内自
然人 | 2,429,763 | -134,158 | 2,295,605 | 1.6671% | 0 | 2,295,605 | 0 | 0 | 8 | 田依禾 | 境内自
然人 | 1,949,722 | 0 | 1,949,722 | 1.4159% | 0 | 1,949,722 | 0 | 0 | 9 | 薛卫兵 | 境内自
然人 | 1,660,000 | 0 | 1,660,000 | 1.2055% | 0 | 1,660,000 | 0 | 0 | 10 | 武洲 | 境内自
然人 | 1,513,430 | 0 | 1,513,430 | 1.0991% | 1,513,430 | 0 | 0 | 0 | 合计 | - | 77,026,810 | -134,158 | 76,892,652 | 55.8399% | 55,608,520 | 21,284,132 | 9,327,568 | 0 |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恒拓开源第三大股东马越先生,持有恒拓开源第一大股东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60.73%的股
份。
2、恒拓开源第二大股东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恒拓开源第四大股东北京亚邦
伟业技术有限公司 20%的股份。 | | | | | | | | | | |
四、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事项 | 报告期内
是否存在 | 是否经过内部审
议程序 | 是否及时履
行披露义务 | 临时公告查
询索引 | 诉讼、仲裁事项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对外担保事项 | 是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是 | - | 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是 | 2022-119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
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
企业合并事项 | 是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是 | - |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
员工激励措施 | 是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是 | - | 股份回购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是 | - |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
押、质押的情况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失信情况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重大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累计金额 占期末净资产
性质 合计
比例%
作为原告/申请人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诉讼或仲裁 0 262,786.22 262,786.22 0.05%
2、对外担保事项:
担保对象 担保 担 实际 担 责 是否履行
担保对象 是否为控 对象 担保金额 保 履行 担保期间 保 任 必要决策
股股东、 是否 余 担保 类 类 程序 | | | | | | | | | | | | 性质 | 累计金额 | | 合计 | 占期末净资产
比例% | | | | | | | | 作为原告/申请人 |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 | | | | | | | | 诉讼或仲裁 | 0 | 262,786.22 | 262,786.22 | 0.05% | | | | | | | | | | | | | | | | | | 担保对象 | 担保对象
是否为控
股股东、 | 担保
对象
是否 | 担保金额 | 担
保
余 | 实际
履行
担保 | 担保期间 | 担
保
类 | 责
任
类 | 是否履行
必要决策
程序 |
| | 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
企业 | 为关
联方 | | 额 | 责任
的金
额 | 起始日
期 | 终止日
期 | 型 | 型 | | | | 北京恒赢
智航科技
有限公司 | 否 | 是 | 2,700,000 | 0 | 0 | 2020年
12月
16日 | 2022年
12月
15日 | 保
证 | 连
带 | 已事前及
时履行 | | | 北京恒赢
智航科技
有限公司 | 否 | 是 | 2,700,000 | 0 | 0 | 2020年
11月
15日 | 2022年
11月
14日 | 保
证 | 连
带 | 已事前及
时履行 | | | 北京恒赢
智航科技
有限公司 | 否 | 是 | 1,600,000 | 0 | 0 | 2021年
1月 3
日 | 2023年
1月 2
日 | 保
证 | 连
带 | 已事前及
时履行 | | | 总计 | - | - | 7,000,000 | 0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35,154.75元(大写:陆拾叁万伍仟壹佰伍拾肆元柒角伍分)。每三个月为 1个缴纳周期,乙方应于
每个缴纳周期的第 1个工作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该缴纳周期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
物业服务费后 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物业服务费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规定的服务
行业增值税税率)。
其他服务:
(1)机柜租赁费用
收费标准:60,000元/年/台。乙方租赁的机柜数量为 1台,其中独立机柜 1台,共享机柜 0台
(3方共享),即乙方每年需支付的机柜租赁费用为 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机柜租赁费用为年
付,乙方应当于租赁前 10日内向甲方支付年机柜租赁费用。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
票。
(2)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
多功能厅收费标准:
多功能厅 长*宽(m) 面积(m2) 容纳人数 租金
1(小) 7.92*5.02 39.80 20-30 400元/天 100元/时
2(中) 8.13*7.26 59.02 30-40 600元/天 100元/时
7.26*13.4 97.28 50-70
3(大) 800元/天 100元/时
数字展厅收费标准:300元/时。
多功能厅及数字展厅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支付方式:每月结算
一次,乙方应当在收到租赁费通知后 7日内向甲方交付。发票开具: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
相应发票。
保证金:相当于 3(叁)个月租金,即人民币 317,577.38元(叁拾壹万柒仟伍佰柒拾柒元叁角捌
分)作为其履行本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合同义务之履约保证金。若本合同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
双方不再续租,甲方于乙方按照约定返还租赁单元并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
电费、物业费等等)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2、关联交易协议二: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协
议。租期内起算租金日:2022年 10月 1日;租期届满日:2025年 9月 30日。
租赁单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院 204号楼第 4层东侧共计 580平方米(此面积包
括租赁单元的可使用面积及按比例分摊的内部结构和机电设备面积及供建筑物日常运作之公共设施
面积。租赁期内,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 | | | | | | | | 多功能厅 | 长*宽(m) | 面积(m2) | 容纳人数 | 租金 | | | 1(小) | 7.92*5.02 | 39.80 | 20-30 | 400元/天 | 100元/时 | | 2(中) | 8.13*7.26 | 59.02 | 30-40 | 600元/天 | 100元/时 | | 3(大) | 7.26*13.4 | 97.28 | 50-70 | 800元/天 | 100元/时 | | | | | | | | 租金:租赁单元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1,270,200元(壹佰贰拾柒万零贰佰元整),每季度租金
317,550元(叁拾壹万柒仟伍佰伍拾元整)。合同期内租金共计 3,810,600元(叁佰捌拾壹万零陆佰元
整),乙方应于每季度的第 1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租金;甲方在收到房屋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房屋
租赁专用发票(税率 5%)
物业费:根据目标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年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211,700元(大写:
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元整),即每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52,925元(大写:伍万贰仟玖
佰贰拾伍元整)。本合同期限内,物业服务费总额(含税)共计 635,100元(大写:陆拾叁万伍仟壹
佰元整)。每三个月为 1个缴纳周期,乙方应于每个缴纳周期的第 1个工作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该缴
纳周期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后 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
物业服务费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规定的服务行业增值税税率)。
其他服务:
(1)机柜租赁费用
收费标准:60,000元/年/台。乙方租赁的机柜数量为 2台,其中独立机柜 0台,共享机柜 2台
(3方共享),即乙方每年需支付的机柜租赁费用为 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机柜租赁费用为年
付,乙方应当于租赁前 10日内向甲方支付年机柜租赁费用。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
票。
(2)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
多功能厅收费标准:
多功能厅 长*宽(m) 面积(m2) 容纳人数 租金
7.92*5.02 39.80 20-30
1(小) 400元/天 100元/时
2(中) 8.13*7.26 59.02 30-40 600元/天 100元/时
3(大) 7.26*13.4 97.28 50-70 800元/天 100元/时
数字展厅收费标准:300元/时。
多功能厅及数字展厅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支付方式:每月结算
一次,乙方应当在收到租赁费通知后 7日内向甲方交付。发票开具: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
相应发票。
保证金:相当于 3(叁)个月租金,即人民币 317,550元(叁拾壹万柒仟伍佰伍拾元整)作为其履
行本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合同义务之履约保证金。若本合同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租,
甲方于乙方按照约定返还租赁单元并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等)
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 | | | | | | | 多功能厅 | 长*宽(m) | 面积(m2) | 容纳人数 | 租金 | | | 1(小) | 7.92*5.02 | 39.80 | 20-30 | 400元/天 | 100元/时 | | 2(中) | 8.13*7.26 | 59.02 | 30-40 | 600元/天 | 100元/时 | | 3(大) | 7.26*13.4 | 97.28 | 50-70 | 800元/天 | 100元/时 | | | | | | | |
4、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
为了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 2021年 1月 26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6个月内(含本数))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 3月 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 2022年 3月 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 240,000,000.00元。
5、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一)挂牌时承诺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均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书面承诺,承诺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书面承诺,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的
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
(二)2020年股票公开发行时的承诺(下述“发行人”指“本公司”)
1、其他股东(第一大股东)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意向的
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
意向的承诺”之“公司第一大股东盈辉互联承诺”相关内容。
2、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意向的承
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意
向的承诺”之“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洲、刘德永、田依禾、吉斌、苟羽鹏承诺”相关内容。
3、其他股东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九、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之 | “西藏智航及亚邦伟业承诺”相关内容。
4、公司及其董监高(不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其他股东(第一大股东)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
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及承诺”之“4、
稳定股价的承诺”相关内容。
5、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关于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之“1、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相关内容。
6、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第一大股东)“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之“2、第一大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相关内容。
7、董监高(不含监事)“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之“(三)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之“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相关内容。
8、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四)利润分配政策及承诺”之“3、
利润分配的条件及形式”之“公司承诺”相关内容。
9、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第一大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
承诺”之“(四)利润分配政策及承诺”之“3、利润分配的条件及形式”之“第一大股东盈辉互联及实际控
制人马越承诺”相关内容。
10、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第一大股东)“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五)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公司及
第一大股东盈辉互联、实际控制人马越承诺”相关内容。
11、董监高“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五)关于 | 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相关内容。
12、其他股东(第一大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六)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之“公司第一大股东盈辉互联承诺”相关内容。
13、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六)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之“马越承诺”相关内容。
14、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七)关
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之“实际控制人马越承诺”相关内容。
15、其他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七)关于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的承诺”之“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盈辉互联,西藏智航,亚邦伟业,宥盛资管承诺”相
关内容。
16、董监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七)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之“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相关内容。
17、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九、重要承诺”之“(八)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之“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马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盈辉互联、西藏智航、亚邦伟业、宥盛资管、中国智能
交通承诺”相关内容。
18、其他股东“关于不谋求发行人控制权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九)关于不谋求发行
人控制权的承诺”之“中国智能交通、西藏智航、亚邦伟业承诺”相关内容。
19、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关于维持发行人控制权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16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十)实际
控制人关于维持发行人控制权的承诺”之“实际控制人马越承诺”相关内容。
在报告期内,上述人员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 | 6、股权激励计划:
(1)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和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2021年7月28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草
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制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议
案》等议案。认定了66名核心员工,拟计划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8,000,000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
2021年9月,公司向包括核心员工在内的68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6,365,000份,预留
1,600,000份。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9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
所网站(www.bse.cn)所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
①行权价格调整
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22年6月份完成2021年权益分
派,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第二条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
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3.92元/份调整为3.88元/份。公司于2022年8月4日
完成行权价格调整事宜,并于2022年8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恒拓开
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完成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5)。
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且完成期权登记的68名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
的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64,000份。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并于2022年8月9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登记,于2022年8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了《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完成公
告》(公告编号:2022-107)。 |
③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武洲、刘德永、刘军军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拟授予数量为合计160万份;并在公司网站、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10天。
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完成预留部
分股票期权登记事宜,并于2022年8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恒拓开源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2022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5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7、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权利受限类 占总资产的比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账面价值 发生原因
型 例%
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冻结 192,277 0.03% 保函保证金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产生,且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 | | | | | |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
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
例% | 发生原因 | | 其他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 | 冻结 | 192,277 | 0.03% | 保函保证金 | | | | | | | |
二、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一)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在审议季度报告时拟定的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7,235,846.85 | 177,630,354.67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2,422,941.19 | 122,259,664.73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048,929.99 | 394,000.00 | 应收账款 | 156,539,185.05 | 142,767,680.08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8,147,698.60 | 2,992,912.77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3,694,633.40 | 2,739,579.43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25,588,690.40 | 18,142,244.84 | 合同资产 | 4,373,753.62 | 3,867,237.63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45,237.04 | 3,145,162.63 | 其他流动资产 | 4,970,727.50 | 10,611,792.21 | 流动资产合计 | 495,367,643.64 | 484,550,628.99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19,687,362.34 | 19,906,926.93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8,425,924.32 | 22,186,147.66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4,996,223.16 | 无形资产 | 3,103,977.39 | 3,893,235.62 | 开发支出 | 2,596,803.09 | | 商誉 | 45,390,432.79 | 45,390,432.79 | 长期待摊费用 | 332,394.42 | 628,017.4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690,482.41 | 7,338,637.9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50,566.32 | 11,905,263.6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3,377,943.08 | 116,244,885.24 | 资产总计 | 598,745,586.72 | 600,795,514.23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22,700,771.64 | 23,238,641.37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23,126,182.82 | 12,756,089.3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9,131,788.48 | 7,568,167.91 | 应交税费 | 9,172,432.37 | 20,822,843.86 | 其他应付款 | 805,445.99 | 1,761,276.26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40,718.17 | 4,483,480.30 | 其他流动负债 | 8,063,976.48 | 8,531,097.65 | 流动负债合计 | 75,041,315.95 | 79,161,596.69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373,626.20 | 1,870,859.25 | 长期应付款 | 7,161,721.72 | 10,408,260.1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4,251.33 | 310,018.4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79,599.25 | 12,589,137.84 | 负债合计 | 82,720,915.20 | 91,750,734.5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股本 | 137,701,987.00 | 137,701,98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16,101,051.67 | 311,964,172.17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906,931.42 | 906,931.42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61,314,701.43 | 58,471,689.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16,024,671.52 | 509,044,779.70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16,024,671.52 | 509,044,779.7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98,745,586.72 | 600,795,514.23 |
法定代表人:武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瑾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鑫鑫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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