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300412):控股股东及非自然人股东合计减持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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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0月28日 20:15: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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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迦南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非自然人股东合计减持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7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非自然人股东合计减持比例超过1%
的进展公告
股东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比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非自然人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93.26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非自然人股东南京比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比逊”)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97.75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迦南集团和非自然人股东南京比逊各自出具的减持告知函,其中,迦南集团已减持497.75万股,减持比例已达到1%;南京比逊已减持497.75万股,减持比例已达到1%,其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永嘉县东瓯街道林浦路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南京比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湖路61号1幢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 | | | | |
股票简称 | 迦南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412 |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
迦南集团:A 股 | 497.75 | 1.00 | | | |
南京比逊:A股 | 497.75 | 1.00 | | | |
合计 | 995.50 | 2.00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迦南
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9,797.27 | 19.68 | 9,299.52 | 18.68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9,797.27 | 19.68 | 9,299.52 | 18.6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南京
比逊 | 合计持有股份 | 1,256.30 | 2.52 | 758.55 | 1.52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1,256.30 | 2.52 | 758.55 | 1.5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迦南集团:本次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
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南京比逊:本次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
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1: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南京比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