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8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建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超新材”或“公司”)于 2022年 6月 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公司股东刘建勋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616,8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建勋先生的《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刘建勋先生尚未减持但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份。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刘建勋先生出具的《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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