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300722):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及新余科信提前终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计划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21:37:55 中财网
原标题:新余国科: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及新余科信提前终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
及新余科信提前终止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股东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特定股东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科信”)计划在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11月27日(窗口期不减持)分别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21,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和3,843,8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特定股东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国晖”)计划在 2022年 8月 30日至 2022年 11月 27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4,9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842%)。

近日,公司收到新余科信出具的《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及提前终止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和新余国晖出具的《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0月13日,新余科信和新余国晖减持计划时间过半,但尚未减持公司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3日,新余科信和新余国晖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10月13日,新余科信仍持有公司股份8,100,6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149%,新余国晖仍持有公司股份2,908,11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131%。

二、结合目前市场行情走势,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新余科信合伙人自身资金需求状况,新余科信决定提前终止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在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1月27日期间不进行大宗交易减持。

三、其他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股东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及提前终止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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