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粤宏远A(000573):2022年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23:54:03 中财网

原标题:粤宏远A:2022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2-036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09,415,757.5130.18%759,864,320.01-20.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30,286,906.1029.77%46,525,017.02-6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30,244,717.6730.64%46,363,619.43-65.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114,658,919.36-177.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7529.78%0.0729-65.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7529.78%0.0729-65.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1.84%0.43%2.74%-5.4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613,749,192.142,507,820,529.67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元)1,660,009,302.521,677,365,968.40-1.03%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本报告期金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24,243.2072,037.9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2,894.54192,652.2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14,888.97-29,907.14--
减:所得税影响额22,099.2182,289.3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2,038.87-8,903.92--
合计42,188.43161,397.5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9.302021.12.31增减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290,368,182.52453,066,441.60-35.91%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工程款、材料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60,250.00-100.00%主要是本期末新裕公司商品期货持仓为零而冲减期初 持仓价值。
应收账款36,879,706.4958,990,431.83-37.48%主要是本期应收工程款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22,430,347.367,838,533.61186.15%主要是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47,275,706.3325,688,521.9784.03%主要是本期应收回的代垫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6,690,968.303,482,691.9192.12%主要是房地产项目预缴商品房预售增值税及附加税增 加所致。
长期应收款352,490,795.28177,061,485.8999.08%主要是本期向项目公司东莞万亨支付的股东借款所 致。
在建工程2,764,138.071,986,262.8339.16%主要是本期煤炭沟煤矿建设45万吨开采工程所致。
无形资产194,781,420.18148,435,020.1931.22%主要是本期计提煤炭沟煤矿采矿权资源价款增加所 致。
长期待摊费用848,072.721,634,940.79-48.13%主要是本期核销因新裕铭宸厂房租赁终止对应的厂房 改造工程待摊销费用所致。
应付账款37,946,561.3189,184,336.36-57.45%主要是本期应付工程款、应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合同负债111,827,922.8246,367,756.02141.18%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2,218,208.4316,303,207.44-86.39%主要是应付员工工资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3,515,415.792,318,593.88482.91%主要是本期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50,000,000.00-100.00%主要是本期新增长期银行贷款所致。
长期应付款53,885,006.37-100.00%主要是本期计提煤炭沟煤矿采矿权资源价款增加所 致。
非流动负债合计179,653,385.3877,898,673.94130.62%主要是本期新增长期银行贷款及计提煤炭沟煤矿采矿 权资源价款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6,627.5060,250.00-89.00%主要是本期末新裕公司商品期货持仓为零而冲减期初 持仓价值。
少数股东权益-7,913,646.05-3,005,072.74-163.34%主是是本期少数股东损失增加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9月2021年1-9月增减变动原因
收到的税费返还1,055,102.592,304,582.77-54.22%主要是本期新裕公司收到的增值税返还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38,263,756.9815,883,151.87140.91%主要是本期收到项目收购诚意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825,212,641.20544,925,793.6851.44%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工程款、材料款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45,773,013.48143,829,074.31-68.18%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162,323,614.6451,085,374.41217.75%主要是本期支付了土地竞拍保证金及支付的代付款增 加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76,822,922.77781,438,907.9937.80%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工程款、材料款、土地竞拍保证金 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114,658,919.36148,789,315.90-177.06%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工程款、材料款、土地竞拍保证金 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金15,000,000.0025,000,000.00-40.00%主要是本期收到房地产合作项目分红款减少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106,000.0026,610.00298.35%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106,558,000.00426,138,905.32-74.99%主要是本期收到与万科合作项目归还的股东借款减少 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664,000.00451,165,515.32-73.03%主要是本期收到与万科合作项目归还的股东借款减少 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1,924,351.043,843,349.63-49.93%主要是本期支付的采矿权证费用减少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75,000,000.00-100.00%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项目的资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4,754,351.04252,581,478.49-42.69%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项目的资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23,090,351.04198,584,036.83-111.63%主要是本期收到与万科合作项目归还的股东借款减少 所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980,000.00-84.69%主要是本期收到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减少所 致。
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980,000.00-84.69%主要是本期收到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减少所 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35,000,000.00557,000,000.00-57.81%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11,892,040.8921,312,639.86-44.20%主要是本期新增的受限资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9,420,929.57646,104,271.38-50.56%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34,270,929.57-335,124,271.3889.77%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172,020,199.9712,249,081.35-1504.35%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工程款、材料款增加和收到与万科 合作项目归还的股东借款减少所致。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425,619,698.23633,083,875.82-32.77%主要是上年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253,599,498.26645,332,957.17-60.70%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工程款、材料款增加和收到与万科 合作项目归还的股东借款减少所致。
合并利润表2022年1-9月2021年1-9月增减变动原因
税金及附加15,824,818.8161,904,709.91-74.44%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项目确认的土地增值税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10,281,618.5829,160,116.90-64.74%主要是本期销售服务费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1,113,087.496,766,057.69-83.55%主要是本期英德新裕投入研发的项目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9,341,990.7426,196,451.16-64.34%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利息费用11,199,353.2429,459,754.56-61.98%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422,815.861,952,653.56-78.35%主要是本期废旧铅蓄电池回收项目即征即退增值税减 少所致。
投资收益57,716,170.8810,678,907.95440.47%主要是本期与万科合作项目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 致。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57,716,170.8810,678,907.95440.47%主要是本期与万科合作项目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 致。
信用减值1,086,532.50335,550.65223.81%主要是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177,176.828,559.90-2169.85%主要是本期计提煤矿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72,037.9216,056.54348.65%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利润43,138,781.69168,863,279.94-74.45%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所 致。
营业外收入142,325.87274,857.79-48.22%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无需支付的款项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172,233.0131,494.52446.87%主要是本期对外赞助、捐赠的款项增加所致。
利润总额43,108,874.55169,106,643.21-74.51%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所 致。
所得税费用1,635,803.3437,256,078.55-95.61%主要是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净利润41,473,071.21131,850,564.66-68.55%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所 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46,525,017.02133,509,930.03-65.15%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所 致。
少数股东损益-5,051,945.81-1,659,365.37-204.45%主要是本期新裕公司及贵州宏泰矿业公司亏损导致少 数股东权益减少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60,250.00664,770.00-109.06%主要是本期末新裕公司商品期货持仓为零而冲减期初 持仓价值。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53,622.50591,645.30-109.06%主要是本期末新裕公司商品期货持仓为零而冲减期初 持仓价值。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53,622.50591,645.30-109.06%主要是本期末新裕公司商品期货持仓为零而冲减期初 持仓价值。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627.5073,124.70-109.06%主要是本期末新裕公司商品期货持仓为零而冲减期初 持仓价值。
综合收益总额41,412,821.21132,515,334.66-68.75%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所 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综合收益总额46,471,394.52134,101,575.33-65.35%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所 致。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5,058,573.31-1,586,240.67-218.90%主要是本期新裕公司及贵州宏泰矿业公司亏损导致少 数股东权益减少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290.2092-65.15%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所 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290.2092-65.15%主要是本期房地产自营项目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所 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9,51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95%127,359,7070质押81,820,000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0%19,780,0790  
周军境内自然人1.10%7,044,2000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境外法人0.83%5,275,6910  
方国宝境内自然人0.79%5,050,0000  
UBS AG境外法人0.75%4,773,5900  
曹金丽境内自然人0.64%4,090,1000  
张青境内自然人0.63%4,041,5000  
王强境内自然人0.62%3,980,0000  
刘伟权境内自然人0.54%3,477,356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127,359,707人民币普通股127,359,707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19,780,079人民币普通股19,780,079   
周军7,044,200人民币普通股7,044,200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5,275,691人民币普通股5,275,691   
方国宝5,050,000人民币普通股5,050,000   
UBS AG4,773,590人民币普通股4,773,590   
曹金丽4,090,100人民币普通股4,090,100   
张青4,041,500人民币普通股4,041,500   
王强3,980,000人民币普通股3,980,000   
刘伟权3,477,356人民币普通股3,477,35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①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②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与刘伟权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刘伟权为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但两者间不存在一致行动 人关系; ④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及刘伟权 与上述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⑤没有充足的确定性信息对上述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情况作出判断。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12,469,379 股;王强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 3,130,000 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煤矿兼并重组事项
公司及广东省地质矿产公司于 2015年 1月 27日与孔家沟煤矿原股东金荣辉、易颖签署煤矿资产整合合作协议,合作
各方确定将其名下采矿权(即核桃坪煤矿及孔家沟煤矿)过户到鸿熙矿业名下进行整合合作。但其后由于金荣辉、易颖拒
绝履行相关资产资料等的交接义务,致使两矿整合工作未能如约开展,合作受阻。经协调无果后,公司就此事项向贵州省
高院提起诉讼,要求金荣辉、易颖履约,贵州省高院于 2016年 11月 21日开庭审理,判定金荣辉、易颖向公司给付违约
金 300万元,但不支持公司按诉求收购新矿井另外 30%股权。此后鉴于二被告不执行贵州省高院一审判决并拒绝履行合
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 6月 29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于 2018年 11月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
决。根据本次判决结果,被告方需向公司支付合同违约金 300万元,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的
影响情况还需视执行结果而定。根据判决书认定,核桃坪煤矿还处在孔家沟煤矿的整合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权移交过程中,
尚未实现整合合作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权的全部移交,即整合后的新矿井并没有形成,关于公司主张判令二被告将其拥有的
新矿井的 30%股权转让给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18年 11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公司已在 2019年 2月向贵州省高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判决,贵州省高院指定由威宁县人民法院执行,经法院调查被
执行人易颖、金荣辉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认为本案当前不具备执行条件,2019年 9月 5日威宁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2019)
黔 0526执 564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随时恢复执行向威宁县人民法院申请恢
复执行。

2020年 7月,公司向威宁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及划扣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 18548.56元,
经法院调查易颖在贵阳市云岩区房屋一套,已被威宁法院另案依法轮候查封;金荣辉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有房屋四套,威宁
法院已于 2020年 10月 30日依法轮候查封;依公司申请,威宁法院已于 2020年 10月 20日依法轮候查封易颖、金荣辉实
际控股的鸿熙矿业孔家沟煤矿采矿权。但上述已查封财产首封机关均为其他法院,威宁法院无优先处置权,被执行人易颖、
金荣辉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认为本案当前不具备执行条件,2020年 11月 5日威宁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2020)黔
0526执恢 101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随时恢复执行向威宁县人民法院申请恢
复执行。


2、因孔家沟煤矿而涉诉的情况
2015年 4月,金荣辉、易颖在拒不履行孔家沟煤矿交接义务后,擅自对孔家沟煤矿进行生产销售,在本公司不知情
的情况下,私自与四川能投、贵州威玻签订煤炭买卖合同,最终因未能在合同结算日完成煤炭供给,欠四川能投预付货款
950万元。此后,四川能投将该债权转让予四川威玻,四川威玻以孔家沟煤矿已被本公司“并购”和接管为由,向四川威远
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案历经威远县法院一审、内江中院二审、四川省高院再审发回威远县法院重审、内江中院二审。2021年 12月 29
日,内江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威远县法院(2019)川 1024民初 258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即:孔家
沟煤矿向四川威玻支付债权转让款 950万元及违约金;易颖、金荣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四川威玻的其他诉讼
请求;变更威远县法院(2019川 1024民初 258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鸿熙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次内江中院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对孔家沟煤矿上述债务无需承担责任。由于在 2019年 10月四川高院再审裁定前,内
江中院的二审判决已执行,公司已被强制划扣 1555.62万元。2022年 3月,公司已委托律师向威远县法院申请执行回转,
要求原申请人四川威玻返还被划扣款项及孳息,案号(2022)川1024执343号,2022年4月,公司收到威远法院退回执
行费用82873元,其他款项尚处于对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的强制执行过程中。2022年7月,四川威玻不服内江中院终
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本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3、关于公司向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事项 2015年 2月 5日,公司与柳向阳签署采矿权及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 3000万元的价格向柳向阳出让永安煤矿采矿权
(包括其项下资产)和 100%股权,对方将永安煤矿作为其所控制的猛者新寨煤矿(属鸿熙矿业煤矿整合主体名下煤矿)
关闭指标。合同签订后,公司如约履行合同义务,猛者新寨煤矿顺利获得批复,完成了对永安煤矿的整合,然而柳向阳对
此仅支付了 100万元转让款,余款经我方多次发函催收仍拖欠未付,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依法起
诉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鸿熙矿业。

东莞中院于 2018年 10月开庭审理此案,判决:(一)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支付转让
款 2900万元及其利息 276.15万元;(二)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350万元为基数自 2015年 2月 20日起算,以 1350万元为基数自 2015年 7月 1日起算,以 1200万元为基数自 2016年 1
月 1日起算,均按照每日1‰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
日内向公司赔偿律师费 67.99万元;(四)猛者新寨煤矿、鸿熙矿业对上述第一、二、三判项确定的柳向阳的所负债务向
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偿还垫付工程款 46万元及其利息(以
46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从 2017年 2月 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六)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七)驳回柳向阳的反诉请求。

柳向阳不服东莞中院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于 2019年 6月开庭审理,其判决维持了东莞中院(2017)
粤 19民初 8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六、七项;变更了第二、五项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垫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计算方
法。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20年 1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 2020-002公告。

2020年 3月,公司已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 1月 25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款 92998.42元。2021
年 3月 15日,东莞中院对被执行人柳向阳、案外人柳智恒名下房产及屋内家私家电、被执行人柳向阳名下车库进行公开
司法拍卖,但因无人出价已经流拍。其后,柳向阳于 2021年 5月 18日分别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公司出具《还款承诺
函》说明还款方案及还款资金来源,2021年 5月 2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案执行,若柳向阳不履行还款
方案或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22年 3月,公司已委托律
师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4、关于下属企业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董事会于 2022年 3月 22日审议通过《关于下属企业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下属企业英德市新裕
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为有效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影响所致的经营风险,于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铅、金、银、铜、锡等期货合约,拟投入的保证金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22年 3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5、关于煤炭沟煤矿办理独立法人事项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保留煤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9〕31号)“支
持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保留煤矿申请设立独立法人公司或子公司,推动独立公司自主经营,落实主体责任,推进煤矿企业
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公司设立独立法人公司贵州宏泰矿业,公司持股比例仍为70%。2022年1月,原“贵州鸿熙矿
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变更为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新发乡煤炭沟煤矿,矿业权人变更为贵州宏泰
矿业有限公司。煤炭沟煤矿生产规模45万吨/年,矿区面积5.9732平方公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90,368,182.52453,066,441.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60,25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36,879,706.4958,990,431.8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2,430,347.367,838,533.6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47,275,706.3325,688,521.9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38,475,191.95803,520,932.61
合同资产1,685,039.711,710,798.7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690,968.303,482,691.91
流动资产合计1,243,805,142.661,354,358,602.2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352,490,795.28177,061,485.89
长期股权投资203,343,344.41193,746,797.2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50,000,000.0015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242,968,896.31256,331,538.95
固定资产81,050,781.5886,929,766.13
在建工程2,764,138.071,986,262.8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6,381,614.818,382,220.78
无形资产194,781,420.18148,435,020.19
开发支出  
商誉12,502,050.9312,502,050.93
长期待摊费用848,072.721,634,940.79
递延所得税资产117,542,235.34111,173,665.54
其他非流动资产5,270,699.855,278,178.20
非流动资产合计1,369,944,049.481,153,461,927.43
资产总计2,613,749,192.142,507,820,529.6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35,268,425.00235,318,489.59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7,946,561.3189,184,336.3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11,827,922.8246,367,756.0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218,208.4316,303,207.44
应交税费191,949,359.40195,720,361.91
其他应付款188,788,375.96169,761,279.4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7,331.4017,331.4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85,881.58586,935.40
其他流动负债13,515,415.792,318,593.88
流动负债合计782,000,150.29755,560,960.0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5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6,270,327.158,008,852.28
长期应付款53,885,006.3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60,985,624.5660,985,624.56
递延收益2,111,541.722,111,541.72
递延所得税负债6,400,885.586,792,655.3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9,653,385.3877,898,673.94
负债合计961,653,535.67833,459,634.01
所有者权益:  
股本638,280,604.00638,280,60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41,157,844.74541,157,844.7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6,627.5060,250.00
专项储备1,232,296.831,232,296.83
盈余公积250,422,973.13250,422,973.1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28,908,956.32246,211,999.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60,009,302.521,677,365,968.40
少数股东权益-7,913,646.05-3,005,072.74
所有者权益合计1,652,095,656.471,674,360,895.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613,749,192.142,507,820,529.67
法定代表人:周明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国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鄢国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759,864,320.01959,400,467.89
其中:营业收入759,864,320.01959,400,467.8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75,845,918.66803,528,916.55
其中:营业成本688,564,011.15638,172,228.1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5,824,818.8161,904,709.91
销售费用10,281,618.5829,160,116.90
管理费用50,720,391.8941,329,352.70
研发费用1,113,087.496,766,057.69
财务费用9,341,990.7426,196,451.16
其中:利息费用11,199,353.2429,459,754.56
利息收入3,762,520.124,787,133.09
加:其他收益422,815.861,952,653.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57,716,170.8810,678,907.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57,716,170.8810,678,907.9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1,086,532.50335,550.6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177,176.828,559.9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72,037.9216,056.5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3,138,781.69168,863,279.94
加:营业外收入142,325.87274,857.79
减:营业外支出172,233.0131,494.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43,108,874.55169,106,643.21
减:所得税费用1,635,803.3437,256,078.5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473,071.21131,850,564.6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41,473,071.21131,850,564.6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填列)46,525,017.02133,509,930.0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5,051,945.81-1,659,365.3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0,250.00664,77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53,622.50591,645.3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53,622.50591,645.3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53,622.50591,645.30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6,627.5073,124.70
七、综合收益总额41,412,821.21132,515,334.6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益总额46,471,394.52134,101,575.3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5,058,573.31-1,586,240.6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7290.2092
(二)稀释每股收益0.07290.209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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