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贝通信(603220):2022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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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0月29日 00:32:5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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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贝通信:2022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
公司代码:603220 公司简称:中贝通信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六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传颜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五、(一)可能面对 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会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贝通信 | 指 |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指 | 李六兵、梅漫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李六兵、梅漫 |
大森投资 | 指 | 北京大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设计院 | 指 | 天津市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星网通信 | 指 | 武汉星网通信设计有限公司 |
广州贝斯特 | 指 | 广州贝斯特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中贝香港 | 指 | 中贝通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广东和新 | 指 | 广东和新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恒讯通 | 指 | 武汉恒讯通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通盛交通、中贝智能 | 指 | 中贝通信集团(湖北)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原名武汉市通盛交通设施
有限公司) |
荆门锐择 | 指 | 荆门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 | 指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中国电信 | 指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包括中国电信
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电信 | 指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
司 |
中国联通 | 指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铁塔 | 指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葛洲坝 | 指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
日 |
元、万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
币万元 |
物联网 | 指 | 通过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器、全球
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
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物体与互
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
讯,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
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
基站 | 指 | 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中,通过移
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电话终端
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
系统 |
5G | 指 |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
网络规划 | 指 | 在建设通信网络之前根据建网目
标、用户需求、当地实际情况等对
网络建设进行规划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贝通信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BesterGroupTelecom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六兵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0000 |
公司网址 | www.whbester.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涉及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涉及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贝通信 | 603220 | 贝通信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18,524,566.22 | 1,128,112,130.79 | -9.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714,882.18 | 61,379,438.07 | -38.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33,570,027.12 | 56,592,420.43 | -40.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8,458,595.17 | -290,935,215.40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94,072,521.01 | 1,710,266,413.78 | -0.95 |
总资产 | 3,919,468,288.67 | 4,133,638,100.03 | -5.1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30 | 0.1824 | -38.0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30 | 0.1824 | -38.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006 | 0.1682 | -4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2% | 3.78% | 减少 1.56个百分
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1.97% | 3.48% | 减少 1.51个百分
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会计数据变动说明:
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同期下降9.71%,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与去年基本持平,增加了研发费用投入,银行借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上升,最终导致本年度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下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91,572.4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30,802.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93,332.8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 -782,325.49 | |
和支出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75,872.7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29,509.85 | |
合计 | 4,144,855.06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主营业务与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5G新基建,智慧城市与5G行业应用服务,以及光电子器件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聚焦5G新基建,在5G网络建设上是中国移动、电信与联通的重要服务商,同时为中国铁塔、南水北调、中能建、葛洲坝等大型企业与各级政府提供智慧城市及5G行业应用服务。
公司已在全国设立了二十多个二级经营机构与子公司,在中东、东南亚、非洲等区域设立了多个海外子公司,将公司核心专业技术、系统平台和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经验推广到中东、东南亚、非洲等业务区域。
(1)5G新基建
5G网络建设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包括5G移动通信网络、光传输千兆光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在内的网络建设服务,包括网络规划与设计、项目实施与交付、系统网络维护,提供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特点的一体化服务。
以5G移动通信网为代表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将有力支撑网络强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为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应用创新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2)智慧城市与5G行业应用
智慧城市项目包含方案设计、系统平台开发与安装调测等全业务环节服务,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智慧城市项目涵盖专用通信网络、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智慧小区、机电与弱电系统、软件系统平台与应用等各专业技术领域。公司重点围绕智能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服务,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5G网络技术将开启物联网时代,并渗透至各行各业。公司面向IDC机房建设、智能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结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提升5G行业应用技术水平、扩展行业应用。
(3)光电子器件
公司光电子器件的业务主体是子公司荆门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锐择光电是一家集光学技术研究、光学产品开发和制造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围绕“光通讯器件、物联网光纤传感器以及超快光纤激光器”三个领域进行产品研发,拥有自主研发的、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
锐择光电主要产品包括PLC 光分路器、PLC 模组、WDM模组、WDM粗波分复用器等,其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5G基站、通信终端、激光雷达等领域。
2、行业发展情况
上半年,通信业整体运行平稳向好,电信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工信部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8158亿元,同比增长8.3%。2022年上半年新建成5G基站42.9万个、5G基站总数达185.4万个,5G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4.55亿户。全国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量达10.3亿个。2022年2月17日,“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与之相关的新型数据中心、高性能存储、传输网络等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2022年上半年,三大运营商资本性支出合计1620.5亿元,同比增长27.3%,其中中国移动920亿元、中国电信417亿元、中国联通283.5亿元。相比2021年上半年,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明显加大了资本性支出力度。
近一年来,我国5G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5G应用覆盖国民经济40个大类,在全国200余家智慧矿山、1000余家智慧工厂、180余个智慧电网、89个港口、超过600个三甲医院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5G行业虚拟专网加快建设,由去年7月的1655个提升至6518个,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公司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形成了通信网络、信息与智能化、机电和计算机网络等多专业系统集成能力,打造了一支能够在复杂网络环境条件下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展示了公司综合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2、 面向全国及海外的业务布局和驻地服务能力
公司已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及海外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设置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经营与服务;根据业务区域与中标项目专业在当地配备专业技术团队驻点服务,提升了公司服务品质,保证了客户满意度,确保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3、 齐全的专业资质
公司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与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与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安防工程壹级资质、对外通信工程承包资质、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服务能力甲级资质;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持有通信网络代维企业甲级资质、有线通信规划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通信行业甲级工程勘察证及甲级工程设计证等资质认证。齐全的专业资质使公司在行业内具备竞争优势。
4、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体系
公司在不断研究行业内外不同项目管理模式与项目管理理论基础上,通过管理知识创新与发展,形成了以项目关键节点过程控制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体系,实行对项目预算管理、实施进度、竣工验收、决算审计与客户满意度进行结果控制和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过程控制的项目闭环管理。
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促使公司各级都能进行项目清单问题管理,针对项目问题制订解决方案,提高了项目管理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确保了公司竞争优势。
5、 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研发工作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和业务发展为导向,聚焦国内外行业先进技术和创新解决方案,依托集团5G研究院和设计院,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图像拼接、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5G及光通信、运营平台、物联网和智慧能源等新技术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公司将持续保持对5G及光通信、智慧城市及新能源等新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确保技术研发优势。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管理层和各级干部员工按照公司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和部署,重点围绕“稳步提高主营业务、大力发展新业务、持续支持国际业务发展”的经营方针与“管理下沉、加强成本控制和提升服务品质”的管理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克服全国各地疫情反复等外部不利因素影响,努力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852.46万元,同比下滑9.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1.49万元,同比下滑38.55%。半年来疫情影响严重的区域深圳、北京、上海等影响项目实施进度3-4个月,其他地区不同程度影响1-2个月,设备材料无法及时到货、项目现场不能正常出入、项目进度不足,客户办公场所进出受控导致回款比去年同期减少较多。经过公司全员上半年在国内市场,公司加强了联通与电信市场业务拓展。新增中标中国联通安徽、浙江、湖南、重庆、天津及北京等省市项目。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强化了战略协同,上半年新增四川、北京、湖南等省市电信项目;另外,公司还中标了中国铁塔重庆、山西、浙江、湖北、天津、广东、北京、河北等省市的室分及塔类总承包项目。以上同比合计新增中标项目金额4.3亿元,为下半年主营业务增长奠定了基础。
海外市场公司上半年在承接总包项目上取得较大的进展,连续中标菲律宾DITO通信基站总承包项目、沙特ZAIN长途干线边际网光缆总承包和南非多家电信运营商的FTTH总承包项目,新中标项目金额约6.7亿人民币。
在智慧交通新业务拓展上,公司加大与相关产业链的紧密合作,依托公司运营平台提供技术支撑的共享电单车业务运营规模和运营区域更一步扩大,在全国11个省市的18个城市累计投入运营约4万辆,新增收入5500万;下半年计划新增投放6万辆,力争全年新增收入1.5亿元。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积极开展光伏项目落地试点建设,围绕国家电网和新能源领域在供应链、新产品及合作运营方面积极进行探讨,寻求批量光伏与储能项目落地实施;公司积极推进与三峡电能战略协同,在光伏发电、储能站、充电桩等新能源领域开展项目合作,下半年力争投放营运。
在信息网络集成业务领域,公司继续保持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各地分公司、湖北广电网络及中交二航局等企业在产业数字化、智慧建筑方面的战略合作,上半年已有湖北京山市“政务云”项目扩容升级运营服务项目、湖北巴东县平安城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和湖北省广电干网优化扩容项目等多个项目落地。下半年公司将持续深耕行业客户,加强与中国建筑、中交集团等央企合作,围绕智慧园区、数字政府等领域展开工作。
在光器件产品方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荆门锐择,结合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围绕车载激光雷达产品上进行布局和深度开发,部分产品已在积极筹备符合车规级全自动化生产线的量产工作,预计今年4季度可实现量产。
在经营管理上,公司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下沉管理,落地现场直面问题和困难,及时高效解决项目组织管理与生产问题,保证了项目交付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全面推行降本增效措施,控制各项费用开支,确保公司毛利率稳定提升;简化内部考核制度、优化内部核算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为减少管理层级,公司启动了广东和新的吸收合并工作,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预计相关工作在三季度能够全部完成。广东和新吸收合并后,将提高公司代维业务的整体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为保持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已启动可转债再融资项目,计划发行总额71,800.00万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中国移动2022年至2023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将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确保公司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发展契机,进一步提高公司行业影响力,巩固公司市场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18,524,566.22 | 1,128,112,130.79 | -9.71 |
营业成本 | 838,062,294.63 | 932,161,839.84 | -10.09 |
销售费用 | 29,840,152.93 | 29,960,142.87 | -0.40 |
管理费用 | 52,731,352.58 | 51,496,057.31 | 2.40 |
财务费用 | 8,996,406.23 | 1,266,525.76 | 610.32 |
研发费用 | 51,992,671.16 | 39,637,918.93 | 3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8,458,595.17 | -290,935,215.40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737,190.92 | -81,888,721.6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659,839.52 | -87,040,365.81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投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回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和理财投资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增加了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98,904,113.89 | 7.63 | 771,026,597.34 | 18.65 | -61.23 | 主要是支 |
| | | | | | 付供应商
款项、购
买理财产
品所致 |
应收款项 | 1,826,539,102.04 | 46.60 | 1,864,362,017.75 | 45.10 | -2.03 | |
存货 | 437,329,890.26 | 11.16 | 393,802,750.04 | 9.53 | 11.05 | |
合同资产 | 168,733,897.80 | 4.31 | 153,530,966.41 | 3.71 | 9.9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2,907,867.86 | 2.63 | 104,436,031.39 | 2.53 | -1.46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658,298.52 | 0.65 | 25,808,984.56 | 0.62 | -0.58 | |
固定资产 | 208,825,906.35 | 5.33 | 197,905,348.53 | 4.79 | 5.52 | |
在建工程 | 142,719,670.36 | 3.64 | 104,082,048.26 | 2.52 | 37.12 | 主要是中
贝大厦建
设持续投
入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8,341,186.54 | 0.21 | 10,699,056.60 | 0.26 | -22.04 | |
短期借款 | 368,100,000.00 | 9.39 | 220,650,000.00 | 5.34 | 66.83 | 本期根据
实际经营
情况增加
短期借款 |
合同负债 | 95,245,369.63 | 2.43 | 84,478,228.55 | 2.04 | 12.75 | |
长期借款 | 134,597,176.00 | 3.43 | 134,870,416.00 | 3.26 | -0.20 | |
租赁负债 | 4,021,846.87 | 0.10 | 6,257,950.87 | 0.15 | -35.73 | 应付房租
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03,290,253.4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8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198,154.79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8,198,154.79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情况 | 金额(元)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期末) | 700,499,942.55 |
期初公司投资额 | 700,178,529.21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比上年增减数 | 321,413.34 |
增减幅度(%) | 0.046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广东和新主营业务为通信网络维护,注册资本6,350万元,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43,858.81万元,净资产21,421.1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847.60万元,实现净利润502.34万元。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和新。吸收合并完成后,广东和新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依法继承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
中贝智能主营业务为提供智能交通系统和设施,注册资本3,000万元,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16,913.06万元,净资产4,678.35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651.91万元,实现净利润670.30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与央企大客户。如果客户需求、市场环境、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未来竞争加剧带来公司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随着通信与信息技术服务市场的集中度逐步提高,行业竞争加剧。若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服务品质、客户维护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未能保持行业领先,则可能出现客户流失、公司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海外业务风险
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的过程中,海外业务市场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汇率波动及海外不同国家文化、法律、税务制度方面的差异、因疫情原因导致的项目交付风险等,都可能影响到公司海外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4、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2022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8.27亿元,占同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6.60%。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比较大。若未来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将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
的披露日
期 | 会议决议 |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 | 2022年5月
31日 | www.sse.com.cn | 2022 年 6
月1日 |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办理 2022 年度金融机构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额度
预计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
(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
13日 | www.sse.com.cn | 2022 年 6
月14日 |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 |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
30日 | www.sse.com.cn | 2022 年 7
月1日 | 会议审议了《关于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公告编号:2022-025、2022-026、2022-027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业务为5G新基建、智慧城市与5G行业应用, 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股份
限售 | 李六兵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六兵承诺:本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自贝斯特股票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
由贝斯特回购本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本人在贝斯特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贝斯特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贝斯特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贝斯特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贝
斯特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贝斯特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贝斯特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个月。 | 股票上
市之日
起36个
月内 | 是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股份
限售 | 梅漫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梅漫承诺:本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自贝斯特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 股票上
市之日 | 是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 | 贝斯特回购本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贝斯特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贝斯特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个月。 | 起36个
月内 | | | | |
| 股份
限售 | 李云 | 发行人股东李云承诺:本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自贝斯特股票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贝斯特回购
本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本人在贝斯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贝斯特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贝斯特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贝斯特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贝斯特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50%。贝斯特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
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贝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 股票上
市之日
起36个
月内 | 是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股份
限售 | 于力 | 发行人董事于力承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自贝斯特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贝斯特回购本人
持有的贝斯特股份。在本人担任贝斯特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贝斯特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贝斯特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贝斯特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贝斯特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贝斯特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贝斯特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个月。 | 股票上
市之日
起36个
月内 | 是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股份
限售 | 吴艳琴、陆
念庆、姚少 | 本人在贝斯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贝斯特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 股票上
市之日 | 是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 军、汤海滨、
程德松、饶
有根 | 的贝斯特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贝斯特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贝斯特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贝斯
特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所持贝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起12个
月内 | | | | |
与再
融资
相关
的承
诺 | 其他 | 李六兵、梅
漫、李云、
陆念庆、李
维建、张宏
涛、冯刚、
姚少军、弓
伟、潘露、
于世良 | 1.如中贝通信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
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中贝通信启
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
次减持中贝通信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本人的配偶、
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中贝通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关于证券交易的规定,如认购,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后六个月内不减持中贝通信的股票或已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的
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中贝通信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情况,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因减持中贝通信股票、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所得收益全部归中贝通信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若给中贝通信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崔大桥、李
刚、徐顽强 | 1.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不认购本次可转债,并自愿接受
本承诺函的约束。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李六兵、梅
漫 |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 |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 | | |
| 其他 | 李六兵、梅
漫、李云、
陆念庆、李
维建、张宏
涛、冯刚、
崔大桥、李
刚、徐顽强、
于世良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与股
权激
励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中贝通信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不为激励对象依照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
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股权激励对
象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
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所有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
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
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其他
承诺 | 其他 | 李六兵、梅
漫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六兵、梅漫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贝
斯特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
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5%,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
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贝斯特股份的,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 | 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拟减持所持贝斯特股份时,将
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贝斯特公告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低
于5%时除外。 | | | | | |
| 其他 | 李云 | 股东李云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贝斯特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
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贝斯特股份的,减持价
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 锁定期
满后2
年内 | 是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于力、吴艳
琴、姚少军、
汤海滨、程
德松、陆念
庆、饶有根 | 持股5%以下董事于力、吴艳琴、陆念庆,监事姚少军、汤海滨,高级管理
人员程德松、陆念庆、饶有根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贝斯特股
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
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
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贝
斯特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 股票上
市之日
起36个
月内 | 是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李六兵、梅
漫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①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武汉贝斯特
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
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贝斯特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贝斯特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②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
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贝斯特生产的产品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贝斯特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贝斯特生产的
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③自本承诺函签
署之日起,如贝斯特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
制的公司将不与贝斯特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贝斯特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
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贝斯特经营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 | 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
竞争。④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贝斯特造成的直接、间接
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⑤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
的公司与贝斯特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 | | | | |
| 其他 | 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
本人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
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公司董
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本人违反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
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李六兵 | 李六兵先生对于2021年10月26日增持的10000股公司股票,承诺未来6个月
后如合规出售,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武汉市欧亚写字楼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将锦绣
中华广告有限公司、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裕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列为被告,以业
主共有权为由,认为其侵犯了其冠名权,提起了
民事诉讼,现已终审裁定,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
任。 | 公告编号:2022-04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 | | | | | | | | | |
担保方 | 担保方
与上市
公司的
关系 | 被担保
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
生日期
(协议签
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
情况 | 担保物
(如有) |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 担保是
否逾期 | 担保逾期
金额 | 反担保
情况 |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 | | | | | | |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000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000 | | | | | | | | | | | |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 | | | | | | | | | |
担保总额(A+B) | 7,000 | | | | | | | | | | | |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95 | | | | | |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 | |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 | | | | | | | |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金额(D) | 0 | | | | | | | | | | | |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 | | | | | | | |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 | | | | | | | | |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 | | | | | | | | | |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 | | | | | | | | | |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