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300849):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6:42:23 中财网
原标题:锦盛新材: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洪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3月 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期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持有公司股份 7,834,5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22%)的股东、董事洪煜先生计划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533%,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年 5月 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及洪煜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 2022年 7月 22日披露了《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洪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区 间(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洪煜集中竞价 交易2022/5/5 至 2022/9/710.86-12.571,444,6000.9631%
上述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公司于 2022年 5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洪煜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洪煜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自 2022年 5月 9日披露上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洪煜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 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 份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 本比例
洪煜合计持有股份7,834,5155.2230%6,389,9154.2599%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958,6291.3058%514,0290.3427%
 有限售条件 股份5,875,8863.9173%5,875,8863.9173%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 洪煜先生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 洪煜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3、 洪煜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 洪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洪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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