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唐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唐莹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0,600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比例 1%),将于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唐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唐莹女士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股东自公司上市日后的累计减持比例 自公司上市之日至今,唐莹女士累计减持313,300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0.4742%。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 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减持价格未违反唐莹女士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公司将继续关注唐莹女士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唐莹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唐莹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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