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双息双利 (290003):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2号)
原标题:泰信双息双利 :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2号)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22年第2号) 核准文件:证监基金字[2006]67号文 核准日期:2006年4月10日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原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4月10日证监基金字[2006]67号文件《关于同意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募集、设立,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15日正式生效。 经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2007年9月27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10月26日证监基金字[2007]293号文核准,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07年 10月 31日起,由《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基金经理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8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48 七、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 ................................................ 55 八、基金的投资 .................................................................... 57 九、基金的业绩 .................................................................... 67 十、基金的财产 .................................................................... 70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71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76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7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9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80 十六、侧袋机制 .................................................................... 86 十七、风险揭示 .................................................................... 89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9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3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6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5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8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29 一、绪言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更新。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合同于 2006年 6月 15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原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4月10日证监基金字[2006]67号文件《关于同意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募集、设立,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15日正式生效。 经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2007年9月27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10月26日证监基金字[2007]293号文核准,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2007年10月31日起,由《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设立的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对该招募说明书的任何修订和补充,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对该招募说明书进行的定期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发售公告 指原《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与过户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基金账户 指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凭证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并由同一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后的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规定媒介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 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 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6、37层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李高峰 总经理:高宇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徐磊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原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 2002年 9月 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年 5月 8日获准开业,是“好人举手”制度下,获准筹建的第一家以信托公司为主发起人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支持中心、产品研发部、渠道服务部、战略客户部、机构业务部、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金融科技部、权益投资部、固收投资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清算会计部、集中交易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截至 2022年 2月末,公司有正式员工 99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 2022年 2月末,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混合、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混合、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混合、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 200指数、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泰信行业精选混合、泰信基本面 400、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泰信国策驱动混合、泰信鑫选混合、泰信互联网+混合、泰信智选成长、泰信鑫利混合、泰信竞争优选混合、泰信双债增利债券、泰信景气驱动 12个月持有期混合、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泰信均衡价值混合、泰信汇利三个月定开债券、泰信医疗服务混合发起式共 28只开放式基金及 33个资产管理计划。 (二)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其中,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45%;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60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0%;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5%。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高峰先生,董事长,法学硕士;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证券业务总部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资金信托部业务经理、信托一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资深经理。 校登楼先生,副董事长,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本科;曾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科长,江苏省国信集团审计部部长、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高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沈阳市轻工业管理局办公室职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资金计划处科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上海)副总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董事总经理、权益投资交易部董事总经理。现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静玉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国际金融硕士;曾任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职员,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经理,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久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久实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港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王川先生,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经济管理学大专;曾任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省委办公厅秘书,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秘书、综合处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信贷业务部主任、吉林分行行长兼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兼纪检组组长、副行长兼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中国光大银行副董事长、行长,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中信(金融)控股总裁。 郝亮先生,独立董事,本科;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支行副行长、分行办公室副主任,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大通金控(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华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株洲冶炼厂总经理,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总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华林证券董事及第二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武琳琳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职员、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主管、青岛国信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国信(青岛胶州)金融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久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久实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清丰投资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山东港信期货有限公司监事长。 葛航先生,监事,学士;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租赁部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叶茂先生,监事,本科;曾任东方海外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经理、南京水门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办事员。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周向光先生,职工监事,本科;2002年 12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北京办事处主任、行政副总监兼理财顾问部业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监事工作部主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监、工会主席。 罗丽娟女士,职工监事,硕士;曾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兼投资助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风控部总监,2021年4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监。 褚小芳女士,职工监事,学士;曾任平安直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平安银行总行北区事业部人力资源室负责人、国金基金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监,2020年 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总监兼人事负责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高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沈阳市轻工业管理局办公室职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资金计划处科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上海)副总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董事总经理、权益投资交易部董事总经理。 刘小舫女士,督察长,硕士;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裁,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督察长。 岳红婷女士,副总经理,硕士;曾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办公室、综合管理处、外汇信贷处科员、主任科员,中国银行资产管理总部上海分部交易所场内代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专户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机构部总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业二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机构业务管理总部联席总经理兼机构业务一部总监、公司副总经理。 张秉麟先生,副总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硕士;曾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主管、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管九总部总经理。 叶振宇先生,首席信息官,学士;曾任上海大学职员,光大证券张杨路营业部电脑部主管、资金计划部经理、清算中心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资产管理总部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中心处长、交易中心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董事、业务管理部总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银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璞基资本(筹)合伙人。 2、基金经理简介 郑宇光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历任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员、投资组合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上海勤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经理。2020年6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专户投资部副总监、基金投资部副总监、基金投资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现任固收投资部总监兼基金经理,2020年 9月至今任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10月至今任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10月至今任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1月至今任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6月至2022年5月任泰信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3月任泰信添利3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附:本基金(包括原泰信中短债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总经理高宇先生、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张秉麟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董季周先生、固收投资部总监兼基金经理郑宇光先生、研究部总监兼基金经理吴秉韬先生、研究部副总监梁剑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涉及上述事项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上述禁止行为应相应变更。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等,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公司设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围涵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风险管理部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内部稽核报告报董事长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3人,平均年龄34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22年 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334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二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8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五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高峰 总经理:高宇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岳红婷 网址: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4号院1号楼305、306室 电话:010-66215978-506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魏洪亮 网址:www.ftfund.com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口岸社区福田南路38号广银大厦18层C10 电话:0755-33988759 传真:0755-33988757 联系人:魏洪亮 网址:www.ftfund.com 2、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16)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客户服务: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17)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客服电话:400-711-6668 网址:www.jhccb.com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95562或400-80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9)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30)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om.cn (3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3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3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客服电话:95573或(0351)95573 网址:www.sxzq.com (3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2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华旭国际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373号3层 法定代表人:何伟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8)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3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转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41)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2栋(B座)26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芙蓉中路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第24层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客服电话:95317 网址:www.cfzq.com (4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4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sd.citics.com (4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丛中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47)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层、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48)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9)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50)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24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东湖路7号9幢 法定代表人:郑立坤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www.xzsec.com (5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5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5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2902室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5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客服电话:95514或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5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陆家嘴商务广场) 法定代表人:祝健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5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7)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东区29、30、31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能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郝京春 客服电话:4000-188-688 网址:www.ydzq.sgcc.com.cn (5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热线: 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5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行上海大厦18层、19层、29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热线: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6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新华路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61)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6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6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文化大厦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户服务电话: 95368或400-689-8888 网址:www.hlzq.com (6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服电话:95570(当地未有分支机构的省市优先拨打4008885288)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6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热线:95548 网址:www.gzs.com.cn (66)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8楼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6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cn (6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69)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 客服电话:400-916-0666 网址:www.yongxingsec.com (70)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23-25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7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7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7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 (7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7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licaike.com.cn (7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4609-4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7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lt.toutou.com.cn (8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8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82)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83)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1088号中洲大厦32层03A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fujifund.cn (8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8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 陈祎彬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86)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B座1108 法定代表人: 王利刚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87)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501-1502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服电话:400-6533-789 网址:www.xds.com.cn (8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仅限办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洪泓 客服电话:400-116-1188 网址:www.new-rand.cn (89)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9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宋晓言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9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9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9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网址:kenterui.jd.com (94)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9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海珠区琶洲大道东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楼盈米基金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9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9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98)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法定代表人:杨志涌 客服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99)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18-2号 办公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客服电话:024-82280606 网址:www.caizidao.com.cn (100)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1号楼1203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01)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10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10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7层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2座19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n (10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世纪广场3号楼5F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0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ijijin.com.cn (10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0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10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09)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110)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大厦西塔19层02/0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服电话:021-60608989 网址:www.ajwm.com.cn (11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112)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宸龙湖国际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113)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11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15)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1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1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sinosig.com (118)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9号24幢4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119)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4层407 法定代表人: 罗细安 客服电话:010-67000988 网址:www.zcvc.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高峰 总经理:高宇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57 联系人:唐叶丹 网址:www.ftfund.com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 (021) 3135 8666 传真: (021) 3135 8600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法定代表人:付建超 联系人:潘俊峰 联系电话:(0755)3637 6906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润松、潘俊峰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公司网站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进行。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即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当前开放时间为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在开放日增加其他开放时间,但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 在确定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本基金于2006年6月26日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如投资者是首次申购本基金,可能需要申请开立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最迟于新规则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3、申购与赎回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打印确认单。 4、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的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划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将在T+2个工作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代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 3、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须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申购、赎回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用为零。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3、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净值=开放日收市后基金资产净值÷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 1、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某笔申购;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2、如发生上述拒绝申购的情形,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应全额退还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方式包括: (1)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笔或某数笔申购申请; (2)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全部申购申请; (3)按比例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申购申请; (4)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发生上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 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天但少于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在规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在规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信息披露规则如果中国证监会出台更为严格的强制性规定,则按照本说明书与新规定中严格的规定执行。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2个或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的媒介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基金暂停赎回,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 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 天但少于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在规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在规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