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300398):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19:05:51 中财网
原标题:飞凯材料: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2-120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53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022年 6月 16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价格区间相关条款,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1.5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1.4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2年 6月 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2022年 4月 2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022年 5月 5日,公司披露了截至 2022年 4月 30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2年 6月 1日,公司披露了截至 2022年 5月 31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2022年 7月 1日,公司披露了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2022年 8月 1日,公司披露了截至 2022年 7月 31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2022年 9月 1日,公司披露了截至 2022年 8月 31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2022年 10月 10日,公司披露了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公司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47,1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629%(以 2022年 10月 31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528,649,323股为依据计算),最高成交价为 23.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7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4,284,647.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2年 4月 29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2022年 4月 22日、2022年 4月 25日、2022年 4月 26日、2022年 4月 27日、2022年 4月 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3,315,694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其中,公司于 2022年 7月 21日的回购操作期间,在收盘前半小时内委托成交公司股份 20,000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425,459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除此之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1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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