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A (013469): 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0:41:49 中财网
原标题: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A : 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0月26日
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013469
下属基金简称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13469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1月3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赎回
基金经理吴秉韬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2021年11月3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1年4月1日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无需召开 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 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 充的,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 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 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低碳经济相关行业证券,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 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 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货币市场 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60-95%。 投资于低碳经济相关行业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低碳经济主题证券。通过对主题行业的长期跟踪和深入挖掘,获得超 额收益,实现长期投资收益。具体包括: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 状况、货币金融运行状况、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及政策动态等因素进行研究和分析,评估 各类资产的投资价值,研究各类资产价值的变化趋势,动态调整组合中股票、债券等各 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2、股票投资策略:关注低碳经济主题中从粗放型、高能耗的发 展转变为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过程中所蕴含 的投资机会。在低碳经济主题细分行业中,构建低碳经济主题股票库。在此基础上,通 过结合定量评估、定性评估和估值分析来综合评估备选公司的投资价值;3、债券投资 策略;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M<1,000,0001.50%
 1,000,000≤M<2,000,0001.00%
 2,000,000≤M<5,000,0000.60%
 M≥5,000,0001,000元/笔
赎回费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180天0.50%
 N≥180天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50%
托管费0.25%
其他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等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 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投资人重复认购/申购的,须按每次认购/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认购/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交易证券、期货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因此股市、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虽然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但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风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会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低碳经济相关行业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以投资于低碳经济相关行业为投资目标,该类证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

(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在应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风险的过程中,存在由于基金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结构不完全一致,导致投资组合特定风险无法完全锁定所带来的标的物风险;也存在股指期货合约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风险。

(3)参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是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本基金的其他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杠杆风险、再投资风险、波动性风险等)、信用风险(债务人违约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https://www.f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8-5988,021-3878456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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