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001205):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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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7:46:5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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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盛航股份: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5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
达到1%的公告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
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5月 17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晟基金”),股东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现代服务业基金”),股东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三期基金”)均为同一管理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下的企业。
根据减持计划,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413,38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毅达汇晟基金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在任意连续 6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于 2022年 6月 9日至 2022年 7月 21日,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18,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7月 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于 2022年 7月 22日至 2022年 8月 1日,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8月 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公司于 2022年 9月 9日收到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9 月 8 日,根据已发布的减持预披露公告,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9月 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日收到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自 2022年 8月 2日至 2022年 11月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09,080股。其中毅达汇晟基金减持 829,080股(其中 300,780股为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股本变动后减持);现代服务业基金减持 550,000股(均为股本变动前减持);人才三期基金减持 330,000股(其中30,000股为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股本变动后减持)。同时,由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2022年 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 170,669,333股增加至 171,061,333股,上述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综上,截至 2022年 11月 1日,上述股东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比例合计达到 1.0347%,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基本信息 | 名称 1 | 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住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号国睿大厦二号楼 4楼 B504
室 |
| 名称 2 | 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住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滨江大道 396号扬子
江金融创意街区 5号楼 1-401室 |
| 名称 3 |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 | | | |
| 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号(国睿大厦二号楼 4
楼 B504室) |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 8月 2日至 2022年 11月 1日 | | | |
股票简称 | 盛航股份 | 股票代码 | 001205 |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按减持时总股本
计算) |
毅达汇晟
基金 | 集中竞价 | 2022.8.2-
2022.9.29 | 人民币
普通股 | 528,300 | 0.3095% |
| 集中竞价 | 2022.9.30-
2022.11.1 | 人民币
普通股 | 300,780 | 0.1758% |
| 被动稀释 | 2022.9.30 | 人民币
普通股 | 0 | 0.0242% |
现代服务业
基金 | 大宗交易 | 2022.8.2-
2022.9.29 | 人民币
普通股 | 550,000 | 0.3223% |
| 被动稀释 | 2022.9.30 | 人民币
普通股 | 0 | 0.0057% |
人才三期
基金 | 大宗交易 | 2022.8.2-
2022.9.29 | 人民币
普通股 | 300,000 | 0.1758% |
| 集中竞价 | 2022.9.30-
2022.11.1 | 人民币
普通股 | 30,000 | 0.0175% |
| 被动稀释 | 2022.9.30 | 人民币
普通股 | 0 | 0.0038% |
合计 | -- | -- | 1,709,080 | 1.0347% | |
注:由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由 170,669,333股增加至 171,061,333股。毅达汇晟基金、现
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持有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分别下降 0.0242%、0.0057%、
0.0038%。 | |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
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
本比例(%) |
毅达汇晟
基金 | 合计持有
股份 | 18,577,080 | 10.88% | 17,748,000 | 10.38%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18,577,080 | 10.88% | 17,748,000 | 10.38% |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0 | 0.00% |
现代服务业
基金 | 合计持有
股份 | 4,760,000 | 2.79% | 4,210,000 | 2.46%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4,760,000 | 2.79% | 4,210,000 | 2.46% |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人才三期
基金 | 合计持有
股份 | 3,163,334 | 1.85% | 2,833,334 | 1.66%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3,163,334 | 1.85% | 2,833,334 | 1.66% |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合计持有
股份 | 26,500,414 | 15.53% | 24,791,334 | 14.49%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26,500,414 | 15.53% | 24,791,334 | 14.49% |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0 | 0.0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变动为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 17日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
人才三期基金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
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 |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8. 备查文件 |
1. 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
2. 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出具的《股票明细对账单》。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1月 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