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300680):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9:56:06 中财网

原标题:隆盛科技: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股票代码:300680 股票简称:隆盛科技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9,172,890股
2、发行价格:24.53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5,610,991.7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06,735,044.05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9,172,89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 11月 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3、新增股份本次可流通数量:0股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倪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2年 11月 7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
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类型.........................................................................................................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发行时间....................................................................................................... 11
四、发行方式....................................................................................................... 11
五、发行数量....................................................................................................... 11
六、发行价格....................................................................................................... 12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2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3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3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3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3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9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9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1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1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2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2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3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3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3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5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25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6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8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8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28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28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29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0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30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2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隆盛科技/发行人/公司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股东大会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监管问答》《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 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上市公告书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 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Longsheng Technology Co., Ltd
设立日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 6月 16日,于 2012年 5月 7日整体变 更为股份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新区城南路 231-3号
经营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99号
法定代表人倪铭
注册资本201,851,388元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隆盛科技
股票代码300680
上市时间2017年 7月 25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通用机械、电气 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 收设施和发射装置)及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用材料、装 饰装修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互联网地址www.china-lsh.com
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徐行
电话0510-68758688-8022
传真0510-68758688-802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 11月 11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2年 2月 9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2年 2月 25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2年 6月 14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发行人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的注册过程
2022年 5月 18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 7月 1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0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2年 9月 6日向深交所报送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包括 2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6家证券公司、7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前 20名股东(2022年 8月 31日股东名册,其中 3名为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关联方,未发送认购邀请书)以及表达了认购意向的 55家其他机构投资者和 8名其他个人投资者,合计124名。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 11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基础之上增加该 11名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新余中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孙迎宏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庄丽
10张建飞
1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主承销商及锦天城律师核查,上述投资者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具备认购资格;上述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在锦天城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的附件包含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

经主承销商、锦天城律师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实施细则》对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的要求。

2022年 10月 13日(T日),主承销商、锦天城律师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经主承销商、锦天城律师核查,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倪铭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之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在锦天城律师的全程见证下,2022年 10月 13日上午 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限内,主承销商共收到 11名投资者发出的《申购报价单》。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范围内。

倪铭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除倪铭和 6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 5名认购对象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经主承销商、锦天城律师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诺德基金股债平衡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申购报价存在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认购的情形,其申购报价认定为无效。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 类型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 有效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4.502,000不适用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5.085,000不适用
3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证券26.1019,760
4周雪钦其他25.802,000
   24.704,000  
   24.035,000  
5孙迎宏其他25.903,500
6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24.103,000不适用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7.509,700不适用
   26.1917,320  
   25.1327,110  
8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宁波宁聚 映山红 4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24.052,000
   24.042,000  
   24.032,000  
9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6.082,800不适用
10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瑞华精选 9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24.537,100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5.712,540不适用注 是
   25.494,060  
   24.095,750  
注:经主承销商、锦天城律师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诺德基金股债平衡 1号购的情形,其申购报价认定为无效。剔除其申购金额 60万元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5.49元/股、24.09元/股档的价格对应的申购金额为 4,060万元、5,750万元。

3、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4.53元/股,发行股数 29,172,89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15,610,991.70元。

除倪铭以外,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在优先满足倪铭的认购金额后,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具体获配股数如下:

序 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倪铭1,222,99229,999,993.7618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51,747271,099,353.916
3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8,055,442197,599,992.266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38,32049,999,989.60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55,10540,599,725.656
6周雪钦1,630,65639,999,991.686
7孙迎宏1,426,82434,999,992.726
8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41,45927,999,989.276
9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 选 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50,34523,311,962.856
合计29,172,890715,610,991.70-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2年 10月 13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9,172,890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30,277,708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9,779,900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年 10月 1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24.03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53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02倍。

倪铭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15,610,991.70元,扣除发行费用 8,875,947.6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06,735,044.0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及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总额 71,561.10万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不含税)
1保荐及承销费7,547,169.81
2审计及验资费700,000.00
3律师费424,528.30
4印花税176,727.95
5登记费27,521.59
合计8,875,947.65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年 10月 21日,大华会计师对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31号)。截至 2022年 10月 19日止,招商证券已收到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 715,610,991.70元。

2022年 10月 21日,大华会计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32号)。隆盛科技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29,172,89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53元,共计募集
715,610,991.70元。截至 2022年 10月 19日止,隆盛科技募集资金总额为715,610,991.70元,扣除发行费用 8,875,947.6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06,735,044.05元,其中增加股本 29,172,890.00元,增加资本公积677,562,154.05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2年 10月 26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倪铭1,222,99229,999,993.7618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51,747271,099,353.916
3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8,055,442197,599,992.266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38,32049,999,989.60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55,10540,599,725.656
6周雪钦1,630,65639,999,991.686
7孙迎宏1,426,82434,999,992.726
8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41,45927,999,989.276
9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 选 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50,34523,311,962.856
合计29,172,890715,610,991.70-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倪铭

姓名倪铭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
获配股数1,222,992股
限售期18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11,051,747股
限售期6个月
3、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 191号写字楼 2005房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秦力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含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 券投资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获配股数8,055,442股
限售期6个月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层
注册资本5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2,038,320股
限售期6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1,655,105股
限售期6个月
6、周雪钦

姓名周雪钦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获配股数1,630,656股
限售期6个月
7、孙迎宏

姓名孙迎宏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获配股数1,426,824股
限售期6个月
8、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 2号 3212房(仅限办公)
注册资本51,02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1,141,459股
限售期6个月
9、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950,345股
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倪铭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倪铭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在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除倪铭以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倪铭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此外,倪铭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由于本次发行导致倪铭与发行人产生新增关联交易。发行人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对于发行人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除倪铭以外,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目前,发行人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1、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 类型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 有效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4.502,000不适用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5.085,000不适用
3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证券26.1019,760
4周雪钦其他25.802,000
   24.704,000  
   24.035,000  
5孙迎宏其他25.903,500
6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24.103,000不适用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7.509,700不适用
   26.1917,320  
   25.1327,110  
8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宁波宁聚 映山红 4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24.052,000
   24.042,000  
   24.032,000  
9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6.082,800不适用
10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瑞华精选 9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24.537,100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5.712,540不适用注 是
   25.494,060  
   24.095,750  
注:经主承销商、锦天城律师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诺德基金股债平衡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申购报价存在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认购的情形,其申购报价认定为无效。剔除其申购金额 60万元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5.49元/股、24.09元/股档的价格对应的申购金额为 4,060万元、5,750万元。

2、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具体获配股数如下:

序 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倪铭1,222,99229,999,993.7618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51,747271,099,353.916
3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8,055,442197,599,992.266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38,32049,999,989.60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55,10540,599,725.656
6周雪钦1,630,65639,999,991.686
7孙迎宏1,426,82434,999,992.726
8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41,45927,999,989.276
9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 选 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50,34523,311,962.856
合计29,172,890715,610,991.70- 
(五)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倪铭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之外,其他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有关规定。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0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倪铭以外,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隆盛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及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询价及配售过程方式及其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60号批复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合法有效。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2年 10月 26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隆盛科技;证券代码为:300680;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2年 11月 7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倪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2年 11月 7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1倪茂生境内自然人49,117,01224.33%
2倪铭境内自然人17,442,1808.64%
3谈渊智境内自然人6,544,8213.24%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产 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998,7601.98%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先 进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283,7601.63%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 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218,7001.59%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策略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037,8001.50%
8薛祖兴境内自然人3,011,5841.49%
9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二二组合其他3,009,8361.49%
1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鸿 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899,9201.44%
合计-95,564,37347.3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6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1倪茂生境内自然人49,117,01221.26%
2倪铭境内自然人18,665,1728.08%
3广发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广发恒定 2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8,055,4423.49%
4谈渊智境内自然人6,544,8212.83%
5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4,443,5381.92%
 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产 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998,7601.73%
7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二二组合其他3,825,1641.66%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先 进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283,7601.42%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 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218,7001.39%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策略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037,8001.31%
合计-104,190,16945.1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9,172,89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倪茂生、倪铭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58,241,71728.85%87,414,60737.84%
无限售条件股份143,609,67171.15%143,609,67162.16%
合计201,851,388100.00%231,024,278100.0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除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倪铭参与认购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认购,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倪铭直接持有发行人 17,442,18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8.64%;本次发行后,倪铭直接持有发行人 18,665,172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8.08%。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股

项目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22年 1-9月/ 2022年 9月 30日2021年度/ 2021年末2022年 1-9月/ 2022年 9月 30日2021年度/ 2021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330.480.290.42
每股净资产4.684.467.156.95
注 1:发行前数据根据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三季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 注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1年度和 2022年 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年 12月 31日和 2022年 9月 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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