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000656):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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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1月02日 20:02:2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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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科股份: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被冻结的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16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通知,获悉其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办理了部分公司股份的解除质押及该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 本次解除质
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金科
控股 | 是 | 37,514,400 | 13.28% | 0.70% | 2020年4月
20日 | 2022年10
月27日 | 银河证券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黄红云先生、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弘敏”)、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万股) |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万股) |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
金科
控股 | 28,257.45 | 5.29% | 8,984.04 | 31.79% | 1.68% | 8,984.04 | 100% | 3,751.44 | 19.46% |
黄红云 | 55,877.00 | 10.46% | 52,584.71 | 94.11% | 9.85% | 52,584.71 | 100% | 2,392.29 | 72.66% |
红星
家具 | 457.68 | 0.09% | 0 | 0 | 0 | 0 | 0% | 0 | 0% |
广东
弘敏 | 48,058.16 | 9.00% | 48,058.16 | 100% | 9.00% | 0 | 0% | 0 | 0% |
合 计 | 132,650.29 | 24.84% | 109,626.91 | 82.64% | 20.53% | 61,568.75 | 56.16% | 6,143.73 | 26.68% |
三、本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
份数量(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为
限售股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执
行人 | 原因 |
金科
控股 | 是 | 37,514,400 | 13.28% | 0.70% | 否 | 2022年
10月31
日 | 2025年
10月30
日 | 北京金
融法院 | 司法冻结 |
四、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黄红云先生、广东弘敏、红星家具所持股份被冻结及标记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标记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金科控股 | 28,257.45 | 5.29% | 12,735.48 | 45.07% | 2.39% |
黄红云 | 55,877.00 | 10.46% | 54,977.00 | 98.39% | 10.30% |
红星家具 | 457.68 | 0.09% | 0 | 0 | 0 |
广东弘敏 | 48,058.16 | 9.00% | 0 | 0 | 0 |
合计 | 132,650.29 | 24.84% | 67,712.48 | 51.05% | 12.68% |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最近一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的情况,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及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金科控股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金科控股目前正在积极解决上述股份冻结事项。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冻结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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