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象屿01 (163113):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2年11月03日 18:01:36 中财网
原标题:20象屿01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94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96,362,6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57.511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启东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 当选
1.01关于选举邓启东先生为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86,240,80899.2192
1.02关于选举齐卫东先生为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86,240,80899.2192
1.03关于选举张水利先生为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86,240,80899.2192
1.04关于选举王剑莉女士为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86,240,80899.2192
1.05关于选举林俊杰先生为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86,240,80899.2192
1.06关于选举吴捷先生为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86,240,80899.2192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2.01关于选举薛祖云先生为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296,474,073100.0085
2.02关于选举刘斌先生为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296,112,10799.9806
2.03关于选举廖益新先生为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296,501,906100.0107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3.01关于选举曾仰峰先生为第 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295,905,18199.9647
3.02关于选举蔡雅莉女士为第 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296,502,972100.010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票数比例(%)
1.01关于选举邓启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133,248,98592.9400
1.02关于选举齐卫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133,248,98592.9400
 会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张水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133,248,98592.9400
1.04关于选举王剑莉女士为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133,248,98592.9400
1.05关于选举林俊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133,248,98592.9400
1.06关于选举吴捷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133,248,98592.9400
2.01关于选举薛祖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43,482,250100.0776
2.02关于选举刘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143,120,28499.8252
2.03关于选举廖益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43,510,083100.0970
3.01关于选举曾仰峰先生为第九届监事 会监事的议案142,913,35899.6808
3.02关于选举蔡雅莉女士为第九届监事 会监事的议案143,511,149100.0978
注: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包含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票数。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珂、潘舒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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