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碁微装(688630):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2-065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景宁顶擎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宁顶擎)持有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5,950,69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261%。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景宁顶擎于2022年6月29日-11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5%。本报告披露后,景宁顶擎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比例降低至4.9261%。权益变动具体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四、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如下: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6),景宁顶擎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241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200,000 股。截至2022年7月29日,景宁顶擎已减持公司股份数1,500,000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200,000股,均价为62.06元/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300,000股,均价为72.85元/股,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2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景宁顶擎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407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00,000股。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减持计划正在实施,景宁顶擎已通过集中竞价减持530,000股,减持均价75.33元/股。 5、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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