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688636):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

时间:2022年11月04日 19:06:58 中财网
原标题: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7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离任董事杜柯呈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249,4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3522%,杜柯呈于2021年7月离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杜柯呈仍然处于董事虚拟任期内,直至2023年5月,且杜柯呈为公司5%以上股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离任董事仪晓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03,7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912%,仪晓辉于2021年7月离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仪晓辉仍然处于董事虚拟任期内,直至2023年5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联”)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607,0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815%;达晨创联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睿泽一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睿泽一号”)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681%,两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45,524股,占公司总共股本比例为4.049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自然人股东杜柯呈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863,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884%;自然人股东仪晓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67,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99%;达晨创联和睿泽一号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456,5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83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杜柯呈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9,112,50018.0406%IPO 前取得: 9,112,500股
仪晓辉5%以下股东1,071,4292.1212%IPO 前取得: 1,071,429股
深圳市达 晨创联股 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2,678,5715.3029%IPO 前取得: 2,678,571股
深圳市达 晨财智创 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深圳 市达晨睿 泽一号股 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 伙)5%以下股东823,5001.6303%IPO 前取得: 823,5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深圳市达晨创 联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678,5715.3029%达晨创联和达晨睿泽一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 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晨财 智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晨睿 泽一号股权投 资企业(有限 合伙)823,5001.6303%达晨创联和达晨睿泽一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 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合计3,502,0716.933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 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 比例减持期间减持 方式减持价格 区间 (元/ 股)减持总金额 (元)减持完成 情况当前持股 数量 (股)当前持 股比例
杜柯呈1,863,0423.6884%2022/5/5~ 2022/11/3集中竞价 交易、大 宗交易88.36- 155.00285,213,099.78未完成: 415,083股7,249,45814.3522%
仪晓辉267,6710.5299%2022/5/10~ 2022/7/8集中竞价 交易93.00- 111.5829,721,040.68未完成:186股803,7581.5912%
深圳市达晨创联 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深圳市达晨 财智创业投资管1,456,5472.8836%2022/4/15~ 2022/6/10集中竞价 交易、大 宗交易80.00- 116.33132,278,802.39未完成: 118,356股2,045,5244.0496%
理有限公司-深 圳市达晨睿泽一 号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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