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丰利 (620003):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11月05日更新]

时间:2022年11月05日 00:02:17 中财网

原标题:金元丰利 :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11月05日更新]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年 11月 05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9年 02月 0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1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年 03月 23日生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 2012年 03月 20日更名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基金名称于 2012年 03月 20日相应变更为“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变更事项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 2015年 03月 06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基金名称于 2015年 07月 15日相应变更为“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变更事项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且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2年 09月 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2年 9月 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 09月 30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0
六、基金的存续 ............................................................................................................................................... 45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6
八、基金的投资 ............................................................................................................................................... 55
九、基金的财产 ............................................................................................................................................... 70
十、基金资产的估值 ....................................................................................................................................... 71
十一、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8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0
十三、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2
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 ................................................................................................................................... 83
十五、侧袋机制 ............................................................................................................................................... 88
十六、风险揭示 ............................................................................................................................................... 91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5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8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28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4
二十一、其它应披露事项 ............................................................................................................................. 146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148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49



一、绪言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独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 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且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 0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06月 25日颁布、同年 07月 0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07月 26日颁布、同年 09月 0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06月 29日颁布、同年 07月 0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18、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日:指公历日
38、月:指公历月
3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40、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1、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7、《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0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0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0、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51%,上海前易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权益研究部、基金销售部、产品开发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北京分公司、华东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华北营销中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部、金融同业部、创新投资部、金融工程部和资本市场部等 24个职能部门。此外,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 9月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研员;2010年 7月出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 9月至今,出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寅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学位。曾于 2014年 05月至 2016年 03月任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发部业务主管、金融机构部投资副总监;于 2016年 03月至 2019年 10月任云南滇中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融资部经理和投资部副经理;于 2019年 11月至 2021年 11月任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部、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上海前易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于 2021年 11月,就职于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史克新先生,董事,学士学位。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审计师、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总经理和深圳丽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金代文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曾任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现任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业务部主任。

李宪英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大庆市第一医院医师、大庆市中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屹山先生,独立董事。吉林大学资深教授,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副教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 05月,出任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邝晓星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会计,责任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经理、财务总部经理助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董事会秘书。

栗旻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长期在中国农业银行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自 1996年始至 2012年在农业银行先后担任了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在农行云南省分行下属的支行担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自 2012年始担任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其长期在银行系统及非银金融领域工作,并在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郭长洲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曾任山东济南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经理、BDO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历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首都机场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永丽女士,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办、盛云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部业务主办。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理主管工程师。

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理主管工程师。

洪婷女士,员工监事,本科学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曾任职于昆山组合服饰有限公司出纳及华尔街英语金茂培训中心财务会计。

3、管理层人员情况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邝晓星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副总经理兼子公司董事长,硕士学位。曾任华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债券业务部高级经理,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究员,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符刃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硕士学位。曾任海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科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曾任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锐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理财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历任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全面工作)、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陈嘉楠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新金融部副总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董事,新兴集团总经理助理,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周博洋先生,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沣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兰卡斯特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助理分析师,上海证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贾丽杰女士,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清华大学理学硕士。曾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经理,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018年 2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12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历任基金经理
何旻先生:2009年 03月至 2010年 12月;
李飞先生:2009年 06月至 2012年 04月;
谷伟先生:2012年 03月至 2013年 04月;
李杰先生:2012年 06月至 2018年 02月;
孙权先生:2019年 01月至 2020年 01月;
张博先生:2020年 01月至 2022年 01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邝晓星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周博洋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贾丽杰女士,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闵杭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曾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总监。2015年 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8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缪玮彬先生,总经理助理,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 10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4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郭建新先生,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债券交易经理。2016年 9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12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孔祥鹏先生,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的基金经理,北京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海市盟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员,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2015年 5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11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苏利华先生,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泓丰纯债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应用统计学硕士。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债券交易员。2016年 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5、不得存在挂名情况。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原则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由监察稽核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督察长、监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2020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21年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首次设立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托管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22年 9月 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765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8882850
公司网址:www.jysa99.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 1号楼 1115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服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1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1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17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www.goldstate.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号 1幢 11层 1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号 1幢 11层 1103室
法定代表人:田宏莉
客户服务电话:95162
公司网址:www.jrtoo.com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楼 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95562、0591-87580107
网址:www.xyzq.com.cn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地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new.gf.com.cn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服电话:95578、0551-6220714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建投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号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福州行政部)、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 22层(北京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招行上海大厦 18至 19层(上海总部)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400-88-96326、96326(福建)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2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李新华
客服电话:95579、4008-888-999
2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3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www.jjm.com.cn
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3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幢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021-20835785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3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 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4001818188
3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楼(上海虹口区大名路 10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676266
公司网址:www.leadbank.com.cn
39、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号 1号楼 11层 B-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fund.qianjing.com
40、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号腾讯滨海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客服电话:95017
公司网址:https://www.tenganxinxi.com/
4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 16F 法定代表人:惠晓川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4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4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服务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4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4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6、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号 201室 A区 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www.chinapnr.com
4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821-9031
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国贸写字楼 2座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jw.cicc.com.cn
4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号东方纯一大厦 15楼、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号奥体中心(西便门)文体创业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达伟
客服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5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伊彬彬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5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5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5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法定代表人:王祎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5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6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5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盘古大观 A座 40F
法定代表人:施华
传真:010-56437013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5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5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号 MSDC1-28层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9层
客服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5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5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6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号东方科技大厦 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号东方科技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服电话:400-9302-888
公司网址:www.jfz.com
6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6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城(一期)第七幢 23层 1号 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城 7栋 2301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6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zwealth.cn
64、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十一区(首特创业基地 A座)八层 816号 经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院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座 30层 3001B 法定代表人:杜福胜
客户服务电话:4006498989
公司网站:www.kunyuanfund.com
65、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 1幢 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 1幢 A2208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66、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88
公司网址:www.wg.com.cn
6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68、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层)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客服电话:4008888005
公司网址:http://www.cnpsec.com.cn/
6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号北美广场 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址:www.fofund.com.cn
7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nstps.com.cn
71、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5号岗厦皇庭中心 8楼 DE(凯恩斯) 法定代表人:高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公司网址:www.foreseakeynes.com
72、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 4号楼 40层 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冠捷大厦 3层 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7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 1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74、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号动漫大厦 C区 209(TG第 123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181号世纪都会 1606室
法定代表人:王正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7-066-880、022-23297867
公司网址:www.phoenix-capital.com.cn
75、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法定代表人:张军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76、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 143号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凯旋大厦)A座 4016 法定代表人:陈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7-719
公司网址:www.xiquefund.com
77、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 19层 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 A2106/2107
法定代表人:林柏均
公司网址:www.fundsure.cn
78、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 11栋 A座 3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1286800
公司网址:www.caiho.cn
79、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1号 7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1号 703室
法定代表人:曲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803-1188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80、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 3期 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56号公元国际大厦 320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6088
公司网址:www.gxjlcn.com
81、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号楼 B座 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号国华金融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路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5818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8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公司网址:fund.sinosig.com
8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84、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 A栋 2单元 5层 17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兴业西路 CCDI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陈成
客户服务电话:085185407888
公司网址:www.gecaifu.com
8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望京 SOHO塔 3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8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 2号科技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48层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公司网址:www.tfzq.com
8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88、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8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号楼 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9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楼 04室 办公地址:上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 799号 3号楼 5楼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711-8718
公司网址:wacaijijin.com
91、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66号富士康大厦 10F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公司网址:www.lczq.com
9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公司网址:www.jnlc.com
93、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94、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定区上地十街 10号 1幢 1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号奎科科技大厦 1层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9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房去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96、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城大厦 42楼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址:www.puyifund.com
9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98、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 18-2号 B座 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 18-2号 B座 601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客户服务电话:024-82280808
公司网址:www.linlongtougu.com
9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 107号 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 107号 201室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户服务电话:95193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0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公司网址:www.west95582.com
10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2-18层及第 0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座 4层 518000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公司网址:www.ciccwm.com
102、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 C4栋 30层 1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 C4栋 30层 法定代表人:程雷
公司网址:www.hyzhfund.com
10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户服务电话:010-63633333
公司网址:www.chinalife.com.cn
104、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号-4至 24层内 10层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号-4至 24层内 10层 1012
法定代表人:张虎
客户服务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105、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299号丁香国际大厦西塔 19层 0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户服务电话:021-60608999
公司网址:www.ajwm.com.cn
106、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湖滨路 109号瑜赛进丰高新财富中心 26层 1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湖滨路 109号瑜赛进丰高新财富中心 26层 1号 法定代表人:赵鹰龙
客户服务电话:0851-88235678
公司网址:www.urainf.com
107、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 234号海航万邦中心 18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 234号海航万邦中心 18层 法定代表人:Giamberto Giraldo
公司网址:www.yitsai.com
108、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 2008号新洲同创汇 3层 D303号
法定代表人:杨柳
客服电话:400-666-7388或 400-680-3928
公司网址:www.simuwang.com
109、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 31号卓越世纪中心 1号楼 5006户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 31号卓越世纪中心 1号楼 5006户 法定代表人:李赛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00261
公司网址:www.apluscap.com
109、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号 1幢 1区 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广场 2座 16楼 01、08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公司网址:www.luxxfund.com
11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rich.com
111、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 1号楼 3层 3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 1号楼 3层 306室
公司网站:https://www.9ifund.com
法定代表人: 齐凌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联系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四)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 法人代表: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陈露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露、施嘉文


六、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人,或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第(一)条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销售机构可以酌情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变更营业场所。最新的销售网点信息以基金管理人网站为准。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日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基金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基金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日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基金投资者可在 T+2日后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基金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申购金额(M)(单位:元)申购费费率
M<100万0.60%
100万≤M<500万0.40%
M≥500万1,000元/笔
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申购费费率
N<7天1.50%
7天≤N<366天0.30%
366天≤N<731天0.20%
N≥731天0.00%
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 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应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说明:假定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元,申购金额 10万元,计算如下: 适用申购费率为 0.60%
净申购金额=100,000/(1+0.60%)=99,403.58元
申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申购份数=99,403.58/1.2000=82,836.31份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的本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假定 T日的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元,赎回份数为 10,000份,各时期赎回金额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
N<7天 1.50% 12,000 180 11,820
0.30% 12,000 36 11,964
7天≤N<366天
366天≤N<731天 0.20% 12,000 24 11,976
N≥731天 0.00% 12,000 0 12,000
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持等不充分;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申购;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8、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 6、7项以外的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3项所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对于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基金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日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连续 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第 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它情况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 2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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