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001203):股东减持股份减持完成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110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股东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联创永源”),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78,763,4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2%。 2022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6月30日,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减持数量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数量过半的公告》(2022-070)。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4、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杭州联创永溢、杭州联创永源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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