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增强ETF : 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22年11月08日 01:04:59 中财网
原标题:创业板增强ETF : 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2年 10月 2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09号《关于准予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名称: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ETF
场内简称:创业板增强ETF
基金代码:159675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于 2022年 11月 14日至 2022年 11月 18日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种方式。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使用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外的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组合证券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对价进行的认购。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创业板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80%。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

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 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10、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11、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网下股票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12、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以及基金合同生效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5、本公告仅对“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6、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营业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57122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 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9、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有关部门认可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者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转托管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0、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面临增强策略失效风险,即本基金采用主动管理策略选股,可能存在策略失效,无法战胜指数收益的风险;也面临潜在抢先交易风险,即投资者可依据每日公布的基金持仓信息判断成份券买卖情况,进而抢先于基金组合交易成份券,可能影响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创业板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且满足下列条件的所有A股:
(1)非ST、*ST股票;
(2)上市时间超过6个月,A股总市值排名位于深圳市场前1%的股票除外; (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2、选样方法
创业板指数的初始样本股为发布日已纳入深证综合指数计算的全部创业板股票。

在创业板指数样本未满100只前,新上市创业板股票,在其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当创业板指数样本数量满100只后,样本数量锁定不再增加,以后需要对入围的股票进行排序选出样本股。

首先,计算入围选样空间股票在最近半年的A股日均总市值和A股日均成交金额; 其次,对入围股票在最近半年的A股日均成交金额按从高到低排序,剔除排名后10%的股票;
然后,对选样空间剩余股票按照最近半年的A股日均总市值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100名股票构成指数样本股。

在排名相似的情况下,优先选取行业代表性强、盈利记录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样本股。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nindex.com.cn。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但需注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基金管理人公告的认购清单/申购赎回清单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ETF
场内简称:创业板增强ETF
基金代码:159675
(二)基金类别、运作方式、标的指数
基金的类别: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的标的指数:创业板指数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发售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五)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六)基金的认购份额面值、认购价格
本基金以人民币发售,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七)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发售公告“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之“(三)销售机构”的“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部分。

2、网下现金及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网下现金及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发售代理机构,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于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计算的价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有效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九)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及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募集期间的资金与费用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冻结期间的股票权益及孳息归属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处理。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份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原则。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发售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图表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S<50万份0.80%
50万份≤S<100万份0.50%
S≥100万份每笔收款,1000元/笔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三)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网上现金认购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总认购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网上现金认购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例:某投资人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以网上现金认购方式认购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认购费率为 0.80%,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10元,则投资人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和需准备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0.80%=80.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1+0.80%)=10,08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10/1.00=10.00份
总认购份额=10,000+10.00=10,010.00份
即投资人需准备10,080.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则投资者可得到10,010.00份基金份额。

2、网下现金认购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总认购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网下现金认购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100,000份本基金,认购费率为0.80%,利息为10元,则投资人需支付的认购费用和需准备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80%=800.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0%)=100,8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10/1.00=10.00份
即,投资人需准备100,800.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但其 最终实际所得的基金份额为100,010.00份。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 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3、网下股票认购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人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佣金。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1)如投资人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费用/佣金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费用/佣金如下:
每笔股票认购份额=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佣金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每笔认购费用/佣金=每笔股票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2)如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费用/佣金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费用/佣金如下:
每笔股票认购份额=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佣金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每笔认购费用/佣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每笔股票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每笔股票净认购份额=每笔股票认购份额-每笔认购费用或佣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佣金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

例:某投资人持有创业板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 1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费用。假设202×年×月×日股票A的均价为25.50元,基金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25.50)÷1.00=255,000份
认购费用=255,000×0.80%=2,040元
即投资人可认购到255,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2,040元的认购佣金。

续上例:假设该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人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25.50)÷1.00=255,000份
认购佣金=1.00×255,000÷(1+0.80%)×0.80%=2,023元
净认购份额=255,000-2,023÷1.00=252,977份
即该投资人可确认得到 252,977份基金份额,并已通过基金份额方式支付了 2,023元的认购佣金。

(四)认购限制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五)募集期利息与募集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冻结期间的股票权益及孳息归属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处理。

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网上现金认购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三、投资者开户
(一)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2、如投资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 A 股账户。

3、已购买过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业务办理时间:2022年 11月 14日至 2022年 11月 18日的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二)认购限额: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22年 11月 14日至 2022年 11月 18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认购限额: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万份以上(含 5万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投资者须先开立深圳 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然后向本公司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投资者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版)》;
(5)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机构投资者还须加盖预留印鉴;
(6)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在认购当日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06680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营业室
账号:0200251019200093462
户 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326660100100558565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建国路支行
账号:91090078801500002209
投资者汇款时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认购时不能使用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而需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2)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6:3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实际到账日为准。

(3)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22年 11月 14日至 2022年 11月 18日 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限额: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开立深圳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六、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下午 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认购的,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限额:
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股,超过 1000股的部分须为 100股的整数倍。

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1)如投资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 A 股账户。

(2)在深圳 A 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4、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七、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现金认购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现金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所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网上现金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网下现金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结算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八、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计算的价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有效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募集结束之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冻结期间的股票权益及孳息归属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处理。

(三)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针对投资者以现金交纳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已冻结的股票应根据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相关规则予以解冻并退还投资人。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楼 09-14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座写字楼 12A层 法定代表人:经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胡勇钦
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010)85712266
网站:www.jsfund.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李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三)销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网信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2、网下现金及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12层  
电话(010)65215588传真(010)65215577
联系人黄娜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中国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21层  
电话(021)38789658传真(021)68880023

联系人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 05单元  
电话(028)86202100传真(028)86202100
联系人罗毅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6层  
电话(0755)84362222传真(0755)84362284
联系人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华润大厦3101室  
电话(0532)66777997传真(0532)66777676
联系人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华润大厦 B座 2 幢1001A 室  
电话(0571)88061392传真(0571)88021391
联系人邵琦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1802单元  
电话(0591)88013670传真(0591)88013670
联系人陈寒梦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新街口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23层B区
电话(025)66671118
联系人潘曙晖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金融中心36层05-06单

   
电话(020)29141918传真(020)29141914
联系人陈寒梦  
3、网下现金及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发售代理机构,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赵亦清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负责人:廖海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李筱筱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 系 人:周祎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的将被调出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 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 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300750宁德时代300568星源材质300748金力永磁
300059东方财富300601康泰生物300058蓝色光标
300760迈瑞医疗300285国瓷材料300682朗新科技
300274阳光电源300033同花顺300383光环新网
300124汇川技术300037新宙邦300418昆仑万维
300014亿纬锂能300253卫宁健康300001特锐德
300498温氏股份300144宋城演艺300115长盈精密
300015爱尔眼科300777中简科技300677英科医疗
300122智飞生物300832新产业300070碧水源
300142沃森生物300308中际旭创300618寒锐钴业
300450先导智能300146汤臣倍健300294博雅生物
300347泰格医药300957贝泰妮300747锐科激光
300751迈为股份300223北京君正300476胜宏科技
300316晶盛机电300474景嘉微300482万孚生物
300896爱美客300919中伟股份300773拉卡拉
300763锦浪科技300413芒果超媒300251光线传媒
300661圣邦股份300136信维通信300866安克创新
300408三环集团300363博腾股份300672国科微
300724捷佳伟创300529健帆生物300376易事特
300782卓胜微300725药石科技300171东富龙
300496中科创达300595欧普康视300457赢合科技
300454 深信服 300373 扬杰科技 300861 美畅股份

300003乐普医疗300244迪安诊断300630普利制药
300207欣旺达300775三角防务300888稳健医疗
300769德方纳米300676华大基因300212易华录
300012华测检测300088长信科技300979华利集团
300390天华超净300776帝尔激光300841康华生物
300073当升科技300357我武生物300726宏达电子
300759康龙化成300296利亚德300973立高食品
300699光威复材300558贝达药业300821东岳硅材
300999金龙鱼300502新易盛301029怡合达
300628亿联网络300009安科生物301047义翘神州
300604长川科技300850新强联300741华宝股份
300433蓝思科技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