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002156):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通富微电: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石明达 石 磊 夏 鑫 范晓宁 张昊玳 时龙兴 王建文 袁学礼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11月 11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184,199,721股 发行股票价格:14.62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 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募集资金总额:2,692,999,921.02元 募集资金净额:2,678,372,138.71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股票上市数量:184,199,721股 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 11月 14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本次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四、股权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1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 1 三、本次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 1 四、股权结构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三、本次发行概况.................................................................................................................. 8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2 第三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5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 第四节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9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9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9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30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8 一、备查文件 ....................................................................................................................... 38 二、查阅地点 ....................................................................................................................... 38 三、查阅时间 ....................................................................................................................... 39 四、信息披露网址................................................................................................................ 39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ongFu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成立时间:1994年 2月 4日 注册资本:1,329,036,928元 法定代表人:石明达 董事会秘书:蒋澍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156.SZ 股票简称:通富微电 上市日期:2007年 8月 16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 28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 2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08319749X 邮政编码:22600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513-85058919 传真:0513-85058929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集成电路等半导体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 9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1年 10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决议有效期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3年 10月 15日。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本次不涉及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其他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本次非公开监管部门的核准情况 1、2022年 1月 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22年 2月 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7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2022年 10月 17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的专用账户。2022年 10月 19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 08323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年 10月 17日止,海通证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 2,692,999,921.02元。2022年 10月 21日,海通证券将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 10月24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593号),截至 2022年 10月 21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692,999,921.0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27,782.3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8,372,138.71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184,199,72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494,172,417.71元,变更后的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1,513,236,649.00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权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年 11月 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发行。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年 9月 2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4.62元/股。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62元/股。 (四)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84,199,721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329,036,928股的 30%,且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批文核准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692,999,921.02元,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27,782.3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678,372,138.71元,拟全部用于存储器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高性能计算产品封装测试产业化项目、5G等新一代通信用产品封装测试项目、圆片级封装类产品扩产项目、功率器件封装测试扩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五)限售期 自本次非公开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2年 9月 22日向 217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送达了《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包括了 53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8家证券公司、19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已经表达过认购意向的 92名投资者以及截至 2022年 8月 31日前 20大股东中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通的 15名股东。 除上述 217名投资者外,2022年 9月 2日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日 2022年 9月 27日(T日),共有 45名符合条件的新增投资者“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二期、南通盛世金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磐厚投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谦荣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金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汇富联合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永珍、王政、赵艳林、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乾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恒大人寿股份有限公司、Millenium capital management (hongkong) limited、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租赁有限公司、杭州乾璐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国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凯联长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盟投资集团(PAG)、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张怀斌、长沙市长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芜湖信远金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表达了认购意向。联席主承销商向上述新增投资者送达了《认购邀请书》。 截至 2022年 9月 27日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向 5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0家证券公司,21家保险机构、截至 2022年 8月 31日前 20大股东中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通的 15名股东,以及其他已向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 13名个人投资者及 119名其他投资机构,以上合计向 262家机构和个人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上述过程均经过发行人律师见证。 (二)申购报价及追加认购情况 2022年 9月 27日 8:30-11:30,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6单《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 有效申购报价单的簿记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轮申购报价结束后,因获配投资者认购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发行股票股份数量上限 398,711,078股及募集资金总额 550,000.00万元且认购对象未超过35名,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追加认购。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以确定的价格 14.62元/股,在 2022年 9月 27日向上述已发送《认购邀请书》的 262名投资者发送了《追加认购邀请书》,此外新增1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联席主承销商表达了追加认购意向,联席主承销商向其发送了《追加认购邀请书》。本次追加认购时间为2022年 9月 28日 8:30至 2022年 10月 11日 13:00时。以上合计向 263家机构和个人发送了《追加认购邀请书》,上述过程均经过发行人律师见证。 最终,在有效追加认购询价时间内,有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2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或现场送达方式提交了《追加申购报价单》。 具体追加情况如下:
(三)本次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关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规定,对有效申购报价按照报价高低进行累计统计,遵循价格优先、申购数量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62元/股,发行数量为184,199,72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92,999,921.02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发行对象为 7家,均在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发送认购邀请书的特定对象投资者名单之内,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四)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情况如下: 1、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 11月 07日 出资额:1,001,000.00万元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9栋 3楼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芜湖信远金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芜湖信远金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 07月 13日 出资额:32,2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 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思楼 3楼 317-4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成立日期:2003年 11月 23日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号中国人寿中心 14至 18层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宇光 成立日期:2019年 10月 22日 注册资本:20,415,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号 52幢 7层 701-6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南通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南通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盛世金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 09月 07日 出资额:28,010.00万元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市北路 33号 1幢 3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成立日期:2006年 06月 08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成立日期:2008年 06月 18日 注册资本:16,6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 908弄 2号 1201室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电子通信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信器材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集成电路设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规性及关联关系核查 1、发行对象适当性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作。
2、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配售对象的产品认购名称/出资方信息如下: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3、发行对象合规性 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对象中,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内法人机构,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不需要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芜湖信远金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10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2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43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5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5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6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6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74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74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78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78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8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8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80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80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上述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已按照《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4、发行对象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保荐代表人:程韬、许国利 项目协办人:唐奥克 项目组成员:宋一波、华理维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经办人员:朱钰通、陈怡帆、巴图鲁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三)分销商 名称: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孝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号 1-9层 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号兆泰国际中心 A座 15层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彭雪峰 经办律师:王念、吴凌云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号兆泰国际中心 B座 16-21层 (五)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李惠琦 经办会计师:刘均山、陈晶晶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六)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李惠琦 经办会计师:刘均山、陈晶晶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信息,截至2022年 10月 1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 2022年 11月 2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329,036,92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84,199,721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513,236,649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主营业务,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五)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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