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506009): 国泰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0:27:02 中财网
原标题:国泰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 国泰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泰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0月21日 送出日期:2022年11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泰科创板两年定期开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506009 放混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02-18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2年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2-18 基金经理的日期 樊利安 证券从业日期 2006-07-01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2-18 基金经理的日期 姜英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9-01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其他 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 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个月内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 投资目标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投资范围 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2-06-30 2.22% 其他资产 12.30%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13.43% 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72.06% 权益投资(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万元 1.20% 100万元 ≤ M < 200万元 1.00% 认购费 200万元 ≤ M < 500万元 0.60% 按笔收 M ≥ 500万元 1000元 / 笔 取 M < 100万元 1.50% 100万元 ≤ M < 200万元 1.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 ≤ M < 500万元 0.80% 按笔收 M ≥ 500万元 1000元 / 笔 取 N < 7天 1.50% 7天 ≤ N < 30天 0.75% 赎回费 30天 ≤ N < 180天 0.50% N ≥ 180天 0.00%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认购费: 本基金的场内认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申购费: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
其他费用
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基金上市相关费用;
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由某些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因此股市、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科创板对个股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20%,且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剧烈的波动;
(2)科创板上市公司退市的风险。科创板执行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严格的退市标准,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因此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不利影响;
(3)科创板股票流动性较差的风险。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 A 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活跃度可能弱于 A 股其他板块;科创板机构投资者占比较大,板块股票存在一致性预期的可能性高于 A 股其他板块,在特殊时期存在基金交易成交等待时间较长或无法成交的可能;
(4)本基金投资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因科创板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公司,其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等可能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持仓股票股价存在同向波动的可能,从而产生对基金净值不利的影响。

3、战略配售股票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可以参与战略配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同时,采用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通常有一定限售期,因此,本基金投资面临限售期内标的无法交易的风险。

4、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1)流动性风险:本基金面临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转融通证券出借的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并支付赎回对价的风险;
2)信用风险:转融通证券出借的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出借证券、无法及时支付权益补偿及相关费用的风险;
3)市场风险: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4)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6、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7、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8、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9、作为上市基金存在的风险
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申请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卖基金份额。

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此外,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特定原因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基金份额,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流动性不足导致基金份额产生流动性风险。另外,在不符合上市交易要求或本基金所约定的特定情形下,本基金存在不上市、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咨询客服电话:400-888-8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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