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策略 : 南方上证科创板50成份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1:46:16 中财网
原标题:科创策略 : 南方上证科创板50成份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南方上证科创板 50成份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上证科创板 50成份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2年 10月 28日证监许可〔2022〕2606号文注册。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 2022年 11月 21日至 2022年 11月 28日进行发售。 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种方式。 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22年 11月 21日至 2022年 11月 28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22年 11月 24日至 2022年 11月 28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 2022年 11月 21日至 2022年11月 28日。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5、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可设置募集规模上限,具体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其他公告。

7、 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8、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的销售机构为: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发售代理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本基金网下股票发售的销售机构为: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或者变更网下股票发售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0、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投资者可以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以及申购赎回。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11、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 0.80%,详情参见下文。

12、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份,并须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10万份以上(含 10万份)。 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具体名单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为准)。 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股,超过 1,000股的部分须为 100股的整数倍。 投资人应以 A股账户认购,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调整上述规定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限额,并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13、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 网下现金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 网下股票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14、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南方上证科创板 50成份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上证科创板 50成份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16、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网站上列明。

17、各销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8、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9、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人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人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0、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21、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是跟踪标的指数的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科创板 50成份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及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增强策略失效风险、潜在抢先交易风险、风险评价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和投资集中风险等。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摘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 ),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转融通业务特有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人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南方上证科创板 50成份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场内简称:科创策略;科创 50增强策略 ETF
3、基金认购代码:588373
4、基金类别和运作方式: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5、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6、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

7、发售对象: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网下现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发售代理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网上现金销售机构: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4)网下股票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或者变更网下股票发售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9、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 《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予以冻结,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2、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3、基金费率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高于 0.8%,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购买份额(S) 认购费率
S<50万 0.8%
50万≤S<100万 0.5%
S≥100万 每笔 5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 0.8%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 投资人申请重复现金认购的,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 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人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人通过网上现金认购 1,000份本基金,假设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 0.8%,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8%=8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8%)=1,008元
即投资人需准备 1,008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3)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例:某投资人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 100,000份基金份额,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 10k 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8%=8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100,800元
净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010份
即投资人若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 100,000份,需准备 100,800元资金,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10元,则投资人可得到 100,01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4)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其中,
1)i代表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的第 i只股票,n代表投资人提交的股票总只数。 如投资人仅提交了 1只股票的申请,则 n=1。

2)“第 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由于投资人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的均价进行调整: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除息且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
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
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3)“有效认购数量” 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以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

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的计算方式详见届时相关公告。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照各投资人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 对于管理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登记机构将不办理股票的过户业务,正常情况下,投资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将在认购截止日后的 4个工作日起可用。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发送的解冻数据对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特别提示: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投资人开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 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的 1个工作日前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3、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已购买过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拥有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时间:2022年 11月 24日至 2022年 11月 28日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00-3: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2、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份,并须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3、认购手续:投资人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五、网下现金认购
(一)直销机构
1、认购时间:2022年 11月 21日至 2022年 11月 28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2、认购限额: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10万份以上(含 10万份)。 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3、认购手续:投资人到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机构投资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
(3)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原件和复印件);
(4)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投资人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日 16:00前到账。

5、注意事项:
(1)投资人在认购时不能使用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而需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2) 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6: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3)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发售代理机构(如有)
发售代理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六、网下股票认购
(一)直销机构
1、认购时间:2022年 11月 21日至 2022年 11月 28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具体名单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为准)。 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股,超过 1,000股的部分须为 100股的整数倍。 投资人应以 A股账户认购,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调整上述规定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限额,并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认购手续:
(1)k 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2) 在 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 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认购手续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规则为准。

(二)发售代理机构(如有)
发售代理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三)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认购申报数量异常、长期停牌、流通(减持)受限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4)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特别提示
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七、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 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 最终将投资人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 投资人的认购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人所有。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 《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予以冻结,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 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楼成立时间:1998年 3月 6日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 10月 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k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三)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公司名称: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号中海国际中心 B座 17楼
法定代表人:崔秀红
联系人:匡婷
联系电话:028-86583053
客服电话:028-86585518
公司网站:www.cczq.com
2、网下现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763905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2)发售代理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
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7至 18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张雪雪
电话:0531-68881051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9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
心 A栋第 18层-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
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
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1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
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陈佳春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联系人:彭淑娴
联系电话:0769-22220327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1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15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室(部位:自编
01号)1001室(部位:自编 0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室(部位:自
编 01号)1001室(部位:自编 01号)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k95548
网址:www.gzs.com.cn
1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1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号
中国凤凰大厦 1栋 20C-1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熠
电话:021-54967387
传真:021-54967280
客服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18 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网上现金销售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4、网下股票发售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763905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丁媛
电话:k (86k 21)k 3135k 8666
传真:k (86k 21)k 3135k 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k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k单元 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心 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陈薇瑶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陈薇瑶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上证科创板 50成份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认购申报数量异常、长期停牌、流通(减持)受限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688599 天合光能 688561 奇安信 688202 美迪西
688981 中芯国际 688536 思瑞浦 688388 嘉元科技
688111 金山办公 688185 康希诺 688188 柏楚电子
688012 中微公司 688099 晶晨股份 688608 恒玄科技
688122 西部超导 688036 传音控股 688029 南微医学
688008 澜起科技 688139 海尔生物 688538 和辉光电
688396 华润微 688256 寒武纪 688006 杭可科技
688063 派能科技 688521 芯原股份 688779 长远锂科
688777 中控技术 688002 睿创微纳 688819 天能股份
688223 晶科能源 689009 九号公司 688728 格科微
688180 君实生物 688208 道通科技 688082 盛美上海
688005 容百科技 688169 石头科技 688220 翱捷科技
688390 固德威 688009 中国通号 688276 百克生物
688126 沪硅产业 688065 凯赛生物 688105 诺唯赞
688116 天奈科技 688303 大全能源 688772 珠海冠宇
688301 奕瑞科技 688363 华熙生物 688690 纳微科技
688032 禾迈股份 688187 时代电气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11月 1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