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003010):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9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 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晏小 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已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股东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晖盛景”)、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晖朗姿”)、晏小平作为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67,99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3,99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3,99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二、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上述股东于2022年06月28日—2022年1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暨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作为一致行动人于2022年7月23日至2022年10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6%,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的规定。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晨晖盛景、晨晖朗姿及晏小平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晨晖盛景、晨晖朗姿及晏小平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晨晖盛景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2年7月23日至2022年10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6%,上述减持行为超出原减持计划的减持股数范围。除前述违规减持的情形外,股东减持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后续将严格按照减持计划实施。 3、晨晖盛景、晨晖朗姿及晏小平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关于减持价格、减持数量承诺的情形。 4、晨晖盛景、晨晖朗姿及晏小平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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