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热力(002893):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7:37:43 中财网
原标题:华通热力: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78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2,168,000股(占总股本 202,800,000股的比例为 6.00%),其中:陈秀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12,0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238%),陈秀清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15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62%)。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将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陈秀明先生和陈秀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陈秀明大宗交易2022-7-77.571,089,3000.5371
 大宗交易2022-7-88.332,530,2001.2476
 大宗交易2022-7-128.31436,5000.2152
 集中竞价2022-9-810.08818,3550.4035
 集中竞价2022-9-910.04242,3000.1195
 集中竞价2022-10-188.89499,9310.2465
 集中竞价2022-11-78.75300,0000.1479
 集中竞价2022-11-98.87140,0000.0690
 大宗交易2022-11-108.031,000,0000.4931
陈秀清集中竞价2022-8-109.164,5000.0022
 集中竞价2022-10-118.2320,0000.0099
合计-7,081,0863.4917  
注:上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 5%以上股东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获得的股份。

2022年 9月 1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变动比例中的 0.3230%(股份数量 655,055股)为超出 5%部分,累计计入下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故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累计变动比例为 1.2894%。本次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275,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518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陈秀明合计持有股份24,202,27511.934117,145,6898.4545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24,202,27511.934117,145,6898.4545
 有限售条件股 份00.000000.0000
陈秀清合计持有股份154,5000.0762130,0000.0641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154,5000.0762130,0000.0641
 有限售条件股 份00.000000.0000
合 计24,356,77512.010217,275,6898.5186 
注:上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过程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2年 9月 16日出具了《关于对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陈秀明、陈秀清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217号),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在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停止买卖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1.4条、第 3.4.1条、第 3.4.2条的规定。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将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除上述超比例减持情况以外,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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