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002787):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7:37:49 中财网
原标题:华源控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聪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聪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李志聪先生于2022年11月10日、11月1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李志聪大宗交易2022年11月10日5.901,680,0000.53%
  2022年11月11日5.902,320,0000.73%
合计--5.904,000,0001.27%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聪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618弄******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1日  
股票简称华源控股股票代码002787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1,680,0000.53 
 2,320,0000.73 
合计4,000,0001.2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李志聪合计持有股份112,123,87035.48108,123,87034.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123,8706.3716,123,8705.10
 有限售条件股份92,000,00029.1292,000,00029.12
李炳兴合计持有股份37,712,33011.9437,712,33011.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712,33011.9437,712,33011.9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陆杏珍合计持有股份2,471,9280.782,471,9280.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71,9280.782,471,9280.7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一致行动人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52,308,12848.20148,308,12846.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308,12819.0956,308,12817.82
 有限售条件股份92,000,00029.1292,000,00029.1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因公司目前存在可转换债券转股,本文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2年11月9日的总股本315,977,445股为准;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李志聪先生、李炳兴先生、陆杏珍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备查文件
1、李志聪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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