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601366):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5:53:24 中财网
原标题:利群股份: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群股份”)董事、副总裁胡培峰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4,002,920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0.47%;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 9,035,120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1.05%;监事修丽娜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 659,100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0.0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6日披露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董事、副总裁胡培峰先生,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监事修丽娜女士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胡培峰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000,000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0.12%;曹莉娟女士拟减持不超过 2,258,000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0.26%;修丽娜女士拟减持不超过 164,000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减持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2022年 5月 12日 -2022年 11月 11日),期间如遇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的情况,则不减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曹莉娟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2,220,000股,胡培峰先生及修丽娜女士未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胡培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002,9200.47%IPO前取得:3,500,72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200股 其他方式取得:500,000股, 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
曹莉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035,1201.05%IPO前取得:9,035,120股
修丽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59,1000.08%IPO前取得:659,100股
注 1:上表中持股比例计算所依据的总股本为减持前公司总股本,即 860,529,50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 名称减持数 量(股)减持 比例减持期间减持 方式减持价格 区间 (元/股)减持总金 额(元)减持完成 情况当前持 股数量 (股)当前持 股比例
胡培峰00%2022/5/12~ 2022/11/11集中竞 价交易0-00未完成: 950,000股3,802,9200.45%
曹莉娟2,220,0000.26%2022/5/12~ 2022/11/11集中竞 价交易5.67-6.8713,547,612未完成: 38,000股6,815,1200.80%
修丽娜00%2022/5/12~ 2022/11/11集中竞 价交易0-00未完成: 164,000股659,1000.08%
注 2:2022年 7月 7日,公司实施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胡培峰先生作为激励对象,所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200,000股,其持股数量由 4,002,920股变动为 3,802,920股,其拟注 3:上表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计算所依据的总股本为公司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的总股本,即849,733,364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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