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002589):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仁华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张仁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7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本次减持后,张仁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2,953.81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张仁华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 11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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