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斯(688578):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6:15:59 中财网
原标题: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股东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唐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4,500,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7%。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且已于 2021年 12月 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唐玉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艾力斯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其中:
(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6月8日)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未来持股意向: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上限9,000,000股完成减持后,唐玉投的前提下,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唐玉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34,500,0027.67%IPO前取得:34,500,002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 (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嘉兴唐玉 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不超过: 9,000,000股不超过: 2.00%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9,000,000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9,000,000股2022/12/8 ~2023/6/8按市场价 格,且不 低于发行 价IPO前取 得自身资 金需求
注:
1、 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 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2022年11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6月8日);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2022年11月16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拟减持主体所作承诺如下:
1、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事宜的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就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100%;同时,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企业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发行人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唐玉投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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