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300520):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8:36:18 中财网

原标题:科大国创: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 355号)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二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在通过深交所审核与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本公司将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3,748,838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1,0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体化基 地建设项目(一期)151,088.0064,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27,000.0027,000.00
合计178,088.0091,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动工具等行业领域。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储能、电动工具等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未来如果内外部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上述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及时、充分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响应客户需求的重要战略布局,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论证。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因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工艺等环节存在技术不成熟、产品品质不稳定、产品检测未通过等因素造成项目实施的障碍,存在不能顺利实施的风险。此外,仍可能出现因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等不可预见因素,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无法实施、延期或者实际运营情况不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和电动工具等行业在带动电池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会吸引大量的企业和投资者涌入,使得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同时,原有电池行业格局开始逐步分化,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本次募投项目收益情况的具体测算已充分考虑公司与行业市场发展趋势的具体情况,具备谨慎性与合理性。在募投项目达产后,如果公司不能在成本、技术、品牌、产品性能等方面保持竞争优势,将导致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4)未能取得电池生产关键原材料的可靠供应渠道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成本的比重较高。上述材料生产已实现国产化,技术工艺成熟、市场供应充分,供应商数量较多。尽管目前公司已与容百科技、东阳光等原材料供应商签署了意向合作协议,但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主要原材料供应出现短缺,或原材料质量不符合国家或下游客户标准,公司将面临不能取得电池生产关键原材料的可靠供应渠道的风险,进而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5)募投项目产品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或诉讼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3GWh动力/储能电池产能,公司掌握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相关工艺技术,具有独立进行产品研发的能力,并将积极申请募投项目产品相关专利。如果未来出现专利申请失败、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第三方对公司知识产权提出纠纷或诉讼等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虽然公司已采取措施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但也不排除行业内的其他参与者指控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以及公司员工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出现偏差等因素出现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

6)不能进入下游客户的供应商体系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电池产品在进入下游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前,需经过客户的产品认证或适配过程,通常分为产品预筛选和沟通、样品测试、供应商体系审核、小批量采购和批量采购等环节,用时较长。尽管公司已与部分客户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若本次募投项目电池产品在达产并进入客户的认证或适配过程中未能满足客户要求,或客户生产计划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动等因素影响产生变化,导致公司电池产品认证或适配无法通过,公司将面临不能进入下游客户的供应商体系的风险,进而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电池产品的产能消化进度。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风险

“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额151,088.00万元,除募集资金投入64,000.00万元外,尚需投入87,088.00万元,资金缺口较大。上述资金缺口可通过国创能源股东资本金投入、银行贷款、政府产业政策支持等融资方式筹集。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不及预期,其他渠道融资受限,则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风险。

8)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3GWh动力/储能电池产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电池产业近年来发展趋势、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对产业发展的分析确定,产能增加规模充分考虑了下游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

由于公司在电池制造产业尚处于初创发展期,且本次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建成投产尚需一定时间,若国家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竞争格局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市场需求增长缓慢,或本次募投产品的客户适配或认证进度较慢、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等,而公司不能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本次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进而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消化进度,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募投项目每年新增折旧将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随着募投项目的投入使用,公司预计“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每年的折旧摊销对净利润的影响额为-12,645.32万元。根据目前预计,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摊销对未来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若项目实施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新增折旧摊销可能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继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市场是一个快速发展、空间广阔的开放市场,从事软件研发服务的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加剧了行业竞争。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运营商&政企、智能汽车、物流科技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发展了一批客户黏性度高、业务关系持续稳定的优质客户,确立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随着新竞争者的进入、技术的升级和客户信息化需求的提高,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增强实力,公司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核心技术风险
软件和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更新换代快,需求不断多样化,公司必须适应技术进步节奏快、软件更新频率高、客户需求变化快、软件质量要求高的行业特点。如果今后公司不能准确地预测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趋势,或是使用落后、不实用的技术进行软件开发,或对软件和市场需求的把握出现偏差,不能及时调整技术和产品方向,或新技术、新产品不能迅速推广应用,或公司开发的软件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的正常业务运营和管理受到影响,则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为防止核心技术泄密,公司采取了制定保密管理制度、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技术不外泄,一旦核心技术失密,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诉讼风险
2021年 11月,王安位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中电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科大国创向王安位支付装修工程款 5,968.49万元、欠付工程款利息及工程回报收益 3,149.59万元,共计 9,118.07万元;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六盘水市钟山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应王安位的申请,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采取了查封科大国创位于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 355号行业云计算中心面积 10,359.69平方米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6)合不动产权第0114617号)的财产保全措施。王安位诉请支付的款项是“六盘水市高中教育
城食堂及多功能厅改造项目”项下分包工程款,不属于公司中标承包的工程范围,公司也未与王安位签订任何工程分包合同,故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较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仍存在被判决败诉、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 录........................................................................................................................... 10
释义............................................................................................................................. 1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发行人概况 ..................................................................................................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6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和行业竞争情况 .......................................... 19 四、竞争优势和劣势 .......................................................................................... 49
五、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53 六、发行人主要资产、资质及核心技术 .......................................................... 60 七、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业务发展战略 .............................................. 75 八、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 81 九、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 .................................................................................. 87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103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03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108
三、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109
四、募集资金投向 ............................................................................................. 11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13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13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13
八、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11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15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11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1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本性投入情况 ............................................ 126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26 五、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27
六、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140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 140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 145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46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46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46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4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47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48
第七节 有关声明 .................................................................................................... 15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5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56 三、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 157
四、保荐机构董事长、总裁声明 .................................................................... 158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60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61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62
附件一:科大国创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66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科 大国创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国创、控股股 东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云网科技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贵州大数据贵州科大国创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苏州国创苏州科大国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慧联运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慧通物流安徽慧通互联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慧联运供应链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 司
天津国创天津科大国创慧联运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中科国创安徽中科国创高可信软件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日本国创株式会社科大国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创软件安徽科大国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创新能、贵博新 能原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科大国创新能科 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创数字安徽科大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创智信安徽科大国创智信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创智能科大国创合肥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创(上海)汽车科大国创(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国创投资科大国创智联(合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 司
智联共益合肥智联共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控股 孙公司
国创保理天津科大国创慧联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创极星科大国创极星(芜湖)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创能源安徽科大国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科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定价基准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国元证券/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容诚会 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 日和2022年9月30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专业术语  
行业应用软件针对行业定制化需求和特点研发的软件,具有行业特点并应 用于特定行业,如电信行业软件、电力行业软件、金融行业 软件、交通行业软件等
解决方案满足客户需求的软、硬件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 括业务、需求、系统架构、软件、系统支撑平台、技术选 型、设备选型、IT集成、信息安全、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等
数据智能基于大数据引擎,通过大规模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知识挖 掘等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挖掘,提取数据中 所包含的有价值的信息和知识,使数据具有"智能",从而指 导组织进行决策、管理提升、流程优化、服务改进等,提高 决策效率,提升决策稳定,替代重复决策,增加价值创造, 是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不可或缺的关键技术
云计算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计算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共享的软硬件 资源和信息可以按需提供给计算机和其他设备。典型的云计 算提供商往往提供通用的网络业务应用,可以通过浏览器等 软件或者其他 Web服务来访问,而软件和数据都存储在服 务器上。云计算服务通常提供通用的通过浏览器访问的在线 商业应用,软件和数据可存储在数据中心


大数据是从各种异构、各种类型的数据中发掘有价值的信息,其通 常具有 4V特点:Volume(数据量大)、Velocity(实时性 强)、Variety(种类多样)、Veracity(真实性)
物联网、IoT英文缩写为 IoT(Internet of Things),是指通过各种信息传 感设备,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控、连接、互动的物体或过程 等各种需要的信息,与互联网结合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其 目的是实现物与物、物与人,所有的物品与网络的连接,方 便识别、管理和控制
人工智能、AI英文缩写为 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研究、开发用于 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 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人工智能是指能够像人一样进行感 知、认知、决策和执行的人工程序或系统
高可信软件、HCS英文缩写为 HCS(High-Confidence Software),是可靠安全 性和保密安全性标准极高的软件,有别于一般软件所采用的 测试手段,高可信软件的可靠和安全是通过程序分析加强和 程序验证来保证的
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the 5th generation mobile networks)的 缩写
PaaS平台即服务(Platform as a Service)的缩写
SaaS软件即服务(Software as a service)的缩写
BMS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的缩写
EMS能源管理系统(Energy Management System)的缩写
BDU电池包断路单元(Battery Disconnect Unit)的缩写,专为电 池包内部设计,也是高压配电盒的一种
PACK对单体电芯进行串联或者并联的组合后连接上 BMS,使单 体电芯成为有充放电智能控制等功能的集成产品的过程
SOCState of Charge,荷电状态,电池剩余容量与标称容量的比值
SOFState of Function,电池的瞬态功率,用来描述蓄电池的最大 可用充放电功率
AUTOSAR汽车开放系统架构(AUTomotive Open System Architecture) 的缩写
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vanced Driving Assistance System)的 缩写
PCS储能变流器,是在各类蓄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中,提供电 流的整流和逆变两种变换功能的电力电子设备。
DC/DCDC(Direct Current)的缩写,是一种在直流电路中将一个电 压值的电能变为另一个电压值的电能装置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称科大恒星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科大恒星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Chuang Software Co.,Ltd.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06日
法定代表人董永东
注册资本24,582.946万元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6年07月08日
股票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董事会秘书储士升
联系电话0551-65396760
传真号码0551-65396799
企业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40100723329328P
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23008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 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 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 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 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设 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 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 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发行人具体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542,9635.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31,286,49794.08
三、股份总数245,829,460100.00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发行人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
1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5,897,43922.74境内一般法人
2孙路14,012,7385.70境内自然人
3董永东12,955,9785.27境内自然人
4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5,233,7202.13国有法人
5史兴领4,332,1871.76境内自然人
6合肥贵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288,0000.93境内一般法人
7储士升2,098,4540.85境内自然人
8华安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安华创新三期风险投 资基金有限公司1,933,5820.79基金、理财产 品等
9傅军伟1,800,0000.73境内自然人
10徐根义1,716,1500.70境内自然人
11其他143,561,21258.40-
合计245,829,460100.0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合肥国创直接持有公司55,897,439股,持股比例为22.74%,系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964030823
法定代表人董永东
成立时间2006年 11月 30日
营业期限2006年 11月 30日至 2026年 10月 31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留学生园二号楼 202室
经营范围智能环保及智能工业设备研发、销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永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27%的股份,通过合肥国创间接控制公司22.74%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8.01%的股份,同时,董永东长期担任科大国创董事长、总经理。因此,董永东对科大国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对科大国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均起到重要作用,对科大国创的经营方针、经营决策、日常运营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起主导作用,董永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主要情况如下: 董永东先生,1958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行业信息化领军人物、安徽省十大经济人物、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安徽省软件协会会长、合肥高新区上市企业协会会长。长期从事大数据人工智能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是资深的数据智能领域专家,始终坚持科技创新产业报国,为国家数字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11月 28日,董永东、杨杨、史兴领、许广德四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就合肥国创及科大国创相关事项保持一致行动,一致行动有效期自 2010年 11月 28日起至公司上市满四十八个月时止。2018年 8月 6
日,董永东、杨杨、史兴领、许广德四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同意为保持公司控制结构持续稳定,延长《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有效期至2022年7月8日。

2020年 4月 27日,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收到杨杨提交的《关于退出一致行动不再作为一致行动人成员的申请》,因其已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科大国创任何股份或拥有表决权,也不在科大国创或合肥国创担任任何职务等原因,请求退出一致行动关系,不再作为一致行动人成员,亦不再作为科大国创实际控制人成员。同日,经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讨论,一致同意杨杨自2020年 4月 27日起退出与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在科大国创及合肥国创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再作为一致行动人成员之一,亦不再作为科大国创实际控制人成员之一。

杨杨退出后,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三人仍系科大国创及合肥国创的一致行动人,2010年 11月 28日、2018年 8月 6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对该三人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

2022年7月8日,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出具《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认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于 2022年7月8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2年7月8日到期后终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终止后,各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股东及/或董事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或董事义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永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国创和实际控制人董永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合计质押 3,301.5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47.95%,占公司总股本的13.43%。

除上述情况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冻结、质押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和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及行业主要法规政策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数据智能产品与服务提供商,致力于打造软硬件一体化的数据智能产品,提供以云平台为基础的IT整体解决方案与服务。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自律组织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如下:

主管部门职能
工业和信 息化部负责拟定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工业、通 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 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 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 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 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包括动力电池行业规范 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 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等
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 员会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 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等
交通运输 部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 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标准, 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中国软件 行业协会通过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知识产权保护、评价认 定、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全国软件行业的合作、联系和交流;开拓 国内外软件市场,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软件开发工程化,软件产品 商品化、集成化、服务化,软件经营企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在政府和企 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涉及的数据智能行业应用、智
能软硬件产品、数据智能平台运营等下游领域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情况如下:
(1)数据智能行业应用业务

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及 日期主要内容
“十四五”交通 领域科技创新规 划交通运输 部、科学技 术部/2022 年 3月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 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 运输融合,加快北斗导航技术应用,开展智能交通先导 应用试点
“十四五”数字 经济发展规划国务院/2022 年 1月到 2025年,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 将由 2020年的 7.8%提升至 10%,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 规模由 8.16万亿增加至 14万亿;要求加快推动智慧能 源建设应用,促进能源生产、运输、消费等各环节智能 化升级,推动能源行业低碳转型;推进信息技术软硬件 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加快集成适配和迭代优化, 推动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 给能力
“十四五”国家 信息化规划中央网络安 全和信息化 委员会/2021 年 12月部署了 10项重大任务,一是建设泛在智联的数字基础设 施体系,二是建立高效利用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三是 构建释放数字生产力的创新发展体系,四是培育先进安 全的数字产业体系,五是构建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体 系,六是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七是 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服务体系,八是构建普惠便捷 的数字民生保障体系,九是拓展互利共赢的数字领域国 际合作体系,十是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数字化发展治理 体系,并明确了 5G创新应用工程、“智能网联”设施 建设和应用推广工程等重点工程
“十四五”推进 国家政务信息化 规划国家发展改 革委/2021 年 12月提出到 2025年,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迈入以数据赋能、 协同治理、智慧决策、优质服务为主要特征的融慧治理 新阶段,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技术融合、数据融 合、业务融合成为政务信息化创新的主要路径,逐步形 成平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 的新型数字政府治理模式,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 治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数字治理能力显著 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支撑国家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据资源赋能新动力,协同 治理形成新模式,政务服务得到新提升,共建共享形成 新局面,安全保障达到新水平
数字交通“十四 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 /2021年 12 月提出“交通设施数字感知,信息网络广泛覆盖,运输服 务便捷智能,行业治理在线协同,技术应用创新活跃, 网络安全保障有力”数字交通体系的深入推进,“一


  脑、五网、两体系”发展格局的基本建成,交通新基建 取得重要进展,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 提升,有力支撑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 设
“十四五”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 化部/2021 年 11月建立面向电子消费、高端装备、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城 市等典型行业领域的“软件定义”解决方案,组织开展 试点示范。培育一批核心技术、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提 供商,推动产业联盟建设
“十四五”信息 通信行业发展规 划工业和信息 化部/2021 年 11月全面部署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包括 5G、千兆光纤网络、 IPv6、移动物联网、卫星通信网络等新一代通信网络基 础设施,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区块链基础设 施等数据和算力设施,以及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融合 基础设施
“十四五”信息 化和工业化深度 融合工业和信息 化部/2021 年 11月到 2025年,信息化和工业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 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制造业各领 域加速渗透,范围显著扩展、程度持续深化、质量大幅 提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明显加快
交通运输领域新 型基础设施建设 行动方案(2021 —2025年)交通运输部 /2021年 8 月推动公路感知网络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工程同步规 划、同步实施,提升公路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 化水平;推进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打造综合 交通运输“数据大脑”
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 2035年 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2021 年 3月提出了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 链等在内的数字经济重点产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 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 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研发智能(网联)汽 车基础技术平台及软硬件系统、线控底盘和智能终端等 关键部件;发展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的出行服务
国家综合立体交 通网规划纲要国务院/2021 年 2月推进交通领域的智慧发展水平,加快提升交通运输科技 创新能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
安徽省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 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 纲要安徽省人民 政府/2021 年 2月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持续增强数字 技术和产业创新能力,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 合,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 服务管理,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 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 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 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关于加快推进国 有企业数字化转 型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资 委/2020年 8 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新基建主力军优势,积极开展 5G、工 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形成 经济增长新动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及各行业开展新型 基础设施的应用投资,丰富应用场景,拓展应用效能, 加快形成赋能数字化转型、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设 施体系


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及 日期主要内容
“十四五”新型 储能发展实施方 案国家发展改 革委、国家 能源局/2022 年 3月“十四五”期间要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 化发展。到 2025年新型储能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到 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 力系统需求
关于印发 2030年 前碳达峰行动方 案的通知国务院/2021 年 10月对“碳达峰、碳中和”提出了具体和详细的战略部署。 其中与新能源车和储能行业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1)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 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 储能系统,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到 2025年,新 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 3000万千瓦以上;(2)加强新型 基础设施节能降碳,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 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3)推动运 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到 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 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
关于加快推动新 型储能发展的指 导意见国家发展改 革委和国家 能源局/2021 年 7月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提升 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 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 障,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技术革新为内生动力, 加快构建多轮驱动良好局面,推动储能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新能源汽 车产业发展行动 计划( 2021— 2023年)安徽省人民 政府/2021 年 6月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到 2023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比重 10%以上,零 部件就近配套率达到 70%以上,基本形成“纯电动为 主、氢燃料示范、智能网联赋能”的发展格局
智能网联汽车道 路测试与示范应 用管理规范(试 行)工业和信息 化部/2021 年 1月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在辖区内选择具备支撑自动 驾驶及网联功能实现的若干典型路段、区域,供智能网 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并向社会公布。道路 测试、示范应用路段和区域内应设置相应标识或提示信 息
安徽省智能汽车 创新发展战略实 施方案安徽省发展 改革委等 11 个部门/2021 年 1月发展智能汽车,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 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加快突破环境感知、智 能决策控制、人机交互、电子电气架构等关键技术,有 利于提升我省产业基础能力,培育汽车产业发展新优势
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规划(2021- 2035年)国务院/2020 年 11月到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当年占比达到 20%, 到 2035年,实现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自动驾驶智 能网联等实现规模化应用
智能网联汽车技 术路线图 2.0国家智能网 联汽车创新 中心/2020 年 11月到 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渗透率达到 50%,到 2030年智 能网联汽车渗透率超过 70%,形成一批引领世界的智能 网联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厂商
2020年智能网联 汽车标准化工作工业和信息 化部/2020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阶段性建设目标,推进智能 网联汽车产品管理和应用示范标准研制,加快推进智能


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及 日期主要内容
要点年 4月网联汽车各类关键标准出台,深化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标 准法规交流与合作
智能汽车创新发 展战略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等 11 部委/2020 年 2月到 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 础设施等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 车达到规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 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
(3)数据智能平台运营业务

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及 日期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速 建设全国统一大 市场的意见国务院/2022 年 4月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 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更多商贸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 式。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推广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模式。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 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 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
“十四五”现代 流通体系建设规 划国家发改委 /2022年 1 月强化流通对商品和资源要素配置的组织作用,推动流通 企业和平台资源整合,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运行、供 需精准适配;推进商贸市场、物流市场和交通运输市场 融合联动、有机协同,充分释放各类市场活力,深化金 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流通领域信用治理,强化流 通领域金融有效供给和信用支撑保障
关于深入开展 ETC服务提升工 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 /2021年 11 月便利货车办理,结合用户需求,会同银行、保险、保理 公司等单位,积极推广货车 ETC信用卡、小额贷款、银 行账户预存资金等货车 ETC产品和服务。引导货运物 流、汽车销售和货运平台等企业,为货车办理 ETC提供 担保。在具备条件的收费广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提供 常态化驻点发行服务,解决货车进城办理难问题
关于加强货车司 机权益保障工作 的意见交通运输部 /2021年 11 月提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畅通货车司机投诉举报渠 道,简化货车司机办事办证手续,优化调整货车禁限行 政策,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条件,依法打击车匪路 霸,规范网络货运新业态经营行为,推进货车司机参加 社会保险,合理引导货运市场供给等举措
关于进一步做好 货车 ETC发行服 务有关工作的通 知交通运输 部、中国人 民银行、中 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2021 年 11月强化金融支持服务;支持多渠道提供担保等服务;优化 发行安装服务,强化 APP、小程序、公众号、服务网站 等线上渠道发行服务;拓展多场景多形式服务和优惠, 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 ETC车辆不少于 5%的基本优惠政 策,对通行本市的 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


关于开展全国供 应链创新与应用 示范创建工作的 通知商务部等 /2021年 3 月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基础上,深入开展好全国供应 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力争用 5年时间培育一批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促进我 国供应链协同化、标准化、数字化、绿色化、全球化发 展,着力构建产供销有机衔接、内外贸有效贯通的现代 供应链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交通运输部关于 服务构建新发展 格局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 /2021年 1 月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发挥好“交通+”优势,激发新 业态新模式发展活力,规范网络货运发展,推广无人配 送、分时配送,推动物流组织模式创新
推动物流业制造 业深度融合创新 发展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 等 14部门 /2020年 8 月提出培育形成一批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到 2025年物流业在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供应链协同、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用显著增强的发展目标;促 进物流业制造业协同联动和跨界融合,延伸产业链,稳 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并提出培育国际供应链服务商
关于进一步加强 货车 ETC发行和 服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 /2019年 12 月明确要求完善货车 ETC通行费授信服务,丰富产品选 择,组织发行服务机构积极与金融机构及货运企业合 作,探索车辆通行费授信服务模式;鼓励大型物流企 业、无车承运人平台和相关企业,结合自身优势,探索 解决部分货车授信难的问题,合规有序参与货车 ETC发 行服务
网络平台道路货 物运输经营管理 暂行办法交通运输 部、国家税 务总局/2019 年 9月鼓励发展网络货运,促进物流资源集约整合、高效利 用。鼓励网络货运经营者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定 位、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资源
加快推进高速公 路电子不停车快 捷收费应用服务 实施方案国家发改 委、交通运 输部/2019 年 5月到 2019年 12月底,全国 ETC用户数量突破 1.8亿,高 速公路收费站 ETC全覆盖,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 达到 90%以上,力争 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 省界收费站
深化收费公路制 度改革取消高速 公路省界收费站 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 厅/2019年 5 月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制定印发加快推进 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拓展 服务功能,鼓励 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加快现 有车辆免费安装 ETC车载装置。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 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从 2020年 7月 1 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 ETC车载 装置。升级优化 ETC车载装置,研究推动 ETC与新技 术融合发展


关于推动物流高 质量发展促进形 成强大国内市场 的意见国家发改 委、交通运 输部等 24 部门/2019 年 2月鼓励物流企业为制造企业量身定做供应链管理库存、 “线边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物流解决方案;提 升制造业供应链智慧化水平;发展基于核心企业的“链 主型”供应链,将上下游小微企业整合嵌入生产经营过 程,强化资源系统整合与优化能力;发展基于现代信息 技术的“平台型”供应链,重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提高资源整体配置效率;发展依托专业化分工的“互补 型”供应链,实现资源和渠道的优势互补,提高企业协 同发展水平;发展基于区域内分工协作的“区块型”供 应链,促进区域内企业高效协同和集聚化发展,提升区 域整体竞争优势;发展基于存货控制的“共享型”供应 链,打通与整合生产、分销等各环节的库存管理,促进 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的统仓共配
3、行业监管体制及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所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和鼓励,所服务的运营商&政企、智能网联&智慧能源、物流科技等下游产业也属于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国家在产业、财政、金融等方面发布了众多具体政策,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未来战略实施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为运营商&政企、智能网联&智慧能源、物流科技等行业领域提供优质的 IT整体解决方案与服务、软硬件一体化的数据智能产品等,属于数字经济范畴。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概况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渗透能力强等突出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1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显示,2021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软件业务出口保持增长,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十四 五”实现了良好开局。2021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为 94,994亿 元,同比增长17.7%,实现利润总额11,875亿元,同比增长7.6%。我国国民经 济各个领域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需求持续强劲,产业总体保持较快增 长,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数据来源:工信部 近年来,我国软件业务收入增速始终高于 GDP增速,且占 GDP比重也稳步 提升,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进一步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及其占 GDP 的比例如下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工信部

数字经济是数字时代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现阶段,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做出重大贡献。

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我国 GDP比重达到 7.8%,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随着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持续推进,在“新基建”的有力支撑下,数字经济成为国家重要战略布局,已逐渐渗透到国民经济各行业,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未来发展趋势
①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期,规模持续扩大
由于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期。近年来,随着国家数字经济的建设,行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各领域用户的软件与信息技术需求已从信息化向数字化转变,需求呈现出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

根据《“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未来我国将围绕软件产业链,一方面稳固上游,夯实开发环境、工具等产业链上游基础软件实力;一方面攻坚中游,提升工业软件、应用软件、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等产业链中游的软件水平;另一方面是做优下游,增加产业链下游信息技术服务产品供给。预计到2025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软件业务收入突破14万亿元。

②行业数字化升级加速,软件行业进一步向各细分领域渗透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出国民经济各细分领域的支持政策,加速各行业数字化转型。软件厂商通过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细分行业中具体场景的应用进行研发和项目实施,推动各细分领域的数字化进程,由此形成了政务类软件、能源管控类软件、金融类软件等针对特定行业的应用软件。在上述背景下,软件行业的专业化细分趋势明显,以具体行业客户需求为中心并深刻理解下游经营模式、市场特点成为客户选择行业内企业的重要考虑因素。


③软硬件一体化是软件行业未来重要发展方向
近年来,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智能硬件通过软硬件融合的方式,实现传统硬件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网联化,促进产业升级。根据《“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指出,支持制造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联合攻关,推动人工智能、5G、先进传感等技术的融合应用,培育工业级智能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等智能产品,并加快在各场景的应用。因此,具有实物形态的工业级或消费级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是软件行业在各细分领域发展的重要方向。

④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逐步融合发展
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现阶段,我国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已进入转型升级关键期,需要加快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实现质量、效率和动力的变革。随着软件行业的发展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逐渐成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行业数字化提供技术基础,并将驱动实体经济运行方式的创新与改革,正成为重构国民经济生产要素、推动实体经济转型、提升各行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⑤“新基建”加速数字经济在各领域渗透
“十四五”以来,国家推进“新基建”的战略布局,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均涉及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投资以及相关软件与信息技术的投入。数字基建是“新基建”的支柱,已成为推动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先决基础,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深度应用提供底层数据支撑,促进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2)公司产品与服务的应用领域所处细分市场概况
1)运营商数字化领域

电信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行业,也是我国信息化技术程度和技术水平最高的行业之一。在经过信息化改革后,近年来,全球主要电信运营商都在谋求战略转型,数字化建设成为世界各国主流运营商的共同选择。现阶段,不同运营商在面向数字化转型的具体实施中虽有不同,但均包括推动网络虚拟化/软件化、加大数字技术投入、加大 5G投入以及扩大开放合作等措施。

当前我国信息通信业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根据《“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信息通信行业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且业务质量将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高速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十四五”以来,国内数字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电信运营商在以5G和云服务为自身数字化建设重点的同时,也赋能其他领域数字化转型。

具体来说:中国电信重点构建云网融合的基础设施,加快 5G、物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中国移动重点实施“5G+”计划,启动实施个人、家庭、政企、新兴“四轮”市场全向发力、协同发展的战略转型;中国联通构建“体验领先、高效运营”的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云网一体化新生态,纵深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扎实推进全面互联网化运营。

在运营商数字化建设具体过程中,运营支撑系统(OSS)、管理支撑系统(MSS)和业务支撑系统(BSS)依然是其建设重点,其中 OSS可实现运营商网络运营和服务运营的数字化,对运营商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②运营商数字化未来发展趋势
A、OSS、BSS和MSS融合化趋势明显
目前,电信运营商OSS、BSS和MSS三大类支撑系统将逐步实现融合,业务的开通、收费、服务等流程将逐步实现跨域贯通。随着与上述三类系统相关的产品及业务的升级与优化,全业务运营支撑已成为运营商数字化的主流发展趋势。未来的运营支撑系统将通过创新技术,提高服务运营支撑能力,促进业务发展,实现业务模式创新。

B、OSS向定制化方向发展

随着运营商数字化投入的增多,其业务系统也将复杂化和多样化,对运营支撑系统的要求也更加定制化,对行业内企业的定制化转件开发能力、精细化服务策略的制定以及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本行业内企业要同时具备平台化软件开发能力并不断精细化具体产品与服务,才能更好的为运营商提供符合其业务发展需求的运营支撑数字化解决方案。

C、运营商数字化转型将促进行业内企业业务领域的拓展
近年来,5G技术已经开始拉动运营商整体收入的增长。以 5G专网、切片网络等为切入点,借助运营商对于政企客户的传统渠道优势,运营商可结合垂直行业特色,以平台化、生态化思路构建新的商业生态,开放营销、财务、数据分析、网络支撑等技术平台能力,发展政企等垂直领域的合作关系,实现下游其他领域的数字化赋能。在此背景下,行业内企业将会渗透到以运营商为渠道的更多业务领域,获得更多商业机会。

2)政企数字化领域
①政企数字化发展概况
在能源领域,在经历了以能源生产型或资源垄断的大型能源企业为主导和以能源销售渠道优势型企业为主导的发展阶段,能源行业逐步进入到数字化、智能化时代。具体来说,能源数字化转型体现在能源生产、供应和销售三大环节的运作效率提高、业务模式创新以及整个产业链升级。其中,作为关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重要能源,电力的数字化转型需求最为迫切,并已具备良好的改革基础条件。当前电力系统“双高”趋势明显,储能系统等交互式设施逐步接入,数字化成为电力“新基建”的重要构成要素,涉及源网荷储各个环节,逐步应用在发电侧、电网侧和消费侧的供需预测、调度优化、监测调控和运维服务等方面。

在交通领域,数字交通是以数据为中心,促进交通领域的日常运转在物理现实和数字虚拟空间交互融合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是国家数字经济的建设重点。新技术在交通领域的深入应用,从业务层面助力城市交通管理问题的解决,包括提高执法效率、优化处置调度、提升通行效率等。在政策、技术和需
求等因素的多重支持下,近年来各地区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探索运用新型技术手段,推动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智能化,逐步解决城市交通出行、运输等问题。

在金融领域,根据《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现阶段国家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并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注重金融创新的科技驱动和数据赋能。目前,我国数字金融发展仍处于稳步发展期,未来伴随新兴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以及场景应用从单一场景向“生态金融圈”的逐步扩展,数字金融将迎来更快发展。

在政府领域,数字政府是对电子政务的拓展和重构,指政府应用现代数字技术履行社会治理职能而展现的政府运行模式,是政府社会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包括社会治理、宏观调控、行业规制、城市管理等政府职能的数字化、智慧化。“十四五”以来,国家持续加大数字政府建设力度,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和效率。此外,本次疫情发生以来,政府数字化治理手段为疫情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加速了我国数字政府建设进程。

②政企数字化发展趋势
在能源领域,一方面,从能源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技术路径的角度,能源数字化转型将通过提高数据采集的丰富度、数据分析与处理的效率、数据资源的流通效率等方式提升数据感知能力,即数字挖掘和利用效率,进一步改善能源企业的决策管理效率,从而优化生产、运营和服务的全流程;另一方面,从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融合的角度,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企业数字化转型相融合已成为行业发展新趋势,两者将从“双碳”目标、数字技术、行业政策等方面协同发展,促使能源行业高效节能、清洁低碳发展。

在交通领域,国家交通强国战略、新基建政策、十四五规划等政策以及市场需求双轮驱动助推交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ICT技术与交通基础设施互动所产生的融合科技效应,附以对数据能力的深度挖掘,将带动行业效率持续提
未来国家在数字交通领域的建设重点。

在金融领域,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将加快数字化转型,并积极向智慧金融方向布局。此外,由于金融领域对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国数字金融建设过程中将注重国产化软硬件产品的应用,以构建数字经济时代的我国数字金融的安全底座。未来,金融科技将与业务实际融合发展,创造更多金融场景化产品,并促使国产化产品渗透率提升,全面推进我国金融数字化建设。

在政府领域,现阶段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正在从“电子政务”、“互联网+政务服务”阶段进入“数字化”的转型时期。其中,政务应用软件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由于软件产品版本迭代周期性的特点,政府数字化建设中的软件需求在产品生命周期内是持续的,也为行业内企业带来持续的业务空间。此外,在国际形势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国家层面的自主可控成为国民经济重要领域数字化建设的重要方向,由此产生的信创产业是国家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的基础,涉及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基础硬件、信息安全等领域,拥有广阔市场空间。

3)智能汽车领域
①智能汽车发展概况
智能汽车是一个集环境感知、规划决策、多等级辅助驾驶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系统,集中运用了计算机、现代传感、信息融合、通讯、人工智能及自动控制等技术,是典型的高新技术综合体。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引领智能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其中电动化为基础,网联化为纽带,最终达到智能化出行。因此,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是现阶段智能汽车发展的主要特征。



汽车正从的交通工具逐渐向智能移动空间的属性转变,社会对汽车智能 化的需求显著增加,包括智能驾驶系统、生活服务系统、安全防护系统 、位置服务系统和用车辅助系统等系统功能,以及对车辆运行状态和周 边环境进行监控,使车辆自动调整到最佳行驶状态,达到行驶稳定且操 控灵活的目的
 
 
 

基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的车联网将成为智能汽车未来发展的重要 领域。从提供车内互联网,向车与车、路、行人及互联网等之间信息交 互的车联网系统(V2X)转变。全面车联网化成为发展趋势,将实现更高 级别的自动驾驶 
  
  
  
  

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新能源汽车作为智能汽车的良好载体,是 未来汽车制造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智能汽车的产业链中,涉及较多的细分领域环节,包括整车厂、智能驾驶和智能座舱、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系统材料、动力电池、充换电、芯片等领域。作为实现智能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的基础,电动化是智能汽车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智能汽车的物理基础。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的效率与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

2017年以来,中国汽车销量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新能源汽车和纯电动汽车销量保持整体增长,且渗透率不断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21年中国纯电动汽车销量为 291.56万辆,渗透率从 2015年的 1.0%提升至 2021年的11.0%。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汽车产业作为国家“双碳”战略实施的重要领域,向新能源转型已成为必然趋势,新能源汽车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家能源转型、技术进步、消费者习惯改变和配套设施普及等因素影响的不断深入,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并将带动动力电池产业的高速发展。

在新能源汽车的电子电气架构中,BMS作为软硬件一体化的智能产品,是连接动力电池和整车系统的重要桥梁,不仅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输出进行实时监控和故障诊断,而且也是参与整车控制和能量调度的核心环节之一,被称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大脑”。BMS在动力电池、整车系统中的作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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