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688499):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利元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利元亨 股票代码:688499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Lyric Robot Automation Co., Ltd.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 4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2年 10月 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自 2020年 10月 26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 但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不能将其所持科创板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利元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2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95,000.00万元(95.00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95,000.00万元(95.00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 11月 18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 2022年 10月 24日至 2028年 10月 23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 2023年 4月 28日至 2028年 10月23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第 Z【278】号),利元亨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06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95,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 10月 2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1号)文同意,公司 9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2年 11月 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元转债”,债券代码“118026”。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与改制 1、公司设立情况 2014年11月19日,利元亨有限经惠州市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取得了注册号为 441322000105621的《营业执照》。利元亨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920.00万元,其中周俊雄出资 478.40万元,占注册资本 52.00%;卢家红出资 220.80万元,占注册资本 24.00%;周俊杰出资 220.80万元,占注册资本24.00%。 2015年 1月 30日,惠州安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安众验字[2015]第 00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4年 12月 24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 92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因惠州安众会计师事务所未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20年 9月17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兴所[2020]审核字 GD-286号”验资报告复核意见,对利元亨有限设立的出资进行了核验,确认截至2014年 12月 24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 920.00万元,各股东均以现金出资。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 6月 14日,利元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 2018年 5月 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各方同意以经具有证券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利元亨有限账面净资产492,897,403.80元,折合股本 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其余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 9月 2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 GD-08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8年 5月 31日止,各发起人以利元亨有限截止 2018年 5月 31日的净资产中的 60,000,000.00元折股60,000,000.00股,余额 424,487,617.70元转为资本公积。利元亨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00.00元,各发起人均已缴足其认购的股份。 2018年 6月 14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联信(证)评报字[2018]第A0502号”《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事宜所涉及其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在评估基准日 2018年 5月 31日,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66,858.23万元。 2018年 6月 2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2018年 7月 19日,公司在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3023152526673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021年 5月 2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1804号文,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利元亨向社会公开发行 2,20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85,47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855.92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 6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566274_G01号)。 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80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1年 7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21年 7月,利元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600万元变更为 8,800万元。发行完成后利元亨股权结构如下: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锂电池、汽车零部件、ICT等行业的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高端装备和数智整厂解决方案。同时,公司逐步布局光伏、氢能行业。 公司是国内锂电池制造装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新能源科技、宁德时代、比亚迪、蜂巢能源、国轩高科、欣旺达等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专注服务锂电池行业龙头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汽车零部件、ICT、光伏、氢能等行业的优质客户,提升在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 按照应用领域划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电池制造设备、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和其他领域制造设备等。公司产品以锂电池制造设备为主,已基本覆盖电芯制造、电芯装配、电芯检测、电池组装等锂电池生产过程工艺设备。 1、锂电池制造设备 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主要产品如下:
公司热冷压化成容量测试机的其中一款“三层全自动热冷压化成容量测试机”(即锂电池热冷压化成容量成套装备)经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鉴定(鉴定证书号:粤机学鉴字[2019]002号),总体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2、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 公司的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包括快插接头、发动机相位器、车门限位器、汽车门铰链、车头辊压件、直流接触器、凸轮相位器、制动钳等汽车车身及发动机部件等整线或数字化车间,以及发动机相位器、器紧固件和天窗噪音装配或检测专机。 其中,“相位器全自动装配检测线”(即汽车 VVT相位器自动组装及高精高效检测技术与装备)经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鉴定(鉴定证书号:粤机学鉴字[2019]004号),总体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其他领域制造设备 其他领域制造设备主要应用于 ICT、精密电子、安防、轨道交通、医疗健康、光伏、氢能等行业,主要包括无线小基站装配车间、服务器装配车间、高铁板卡及组匣的全自动生产线、感烟探测器自动化生产线、燃料电池自动化生产线等。 (三)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行业技术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1、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情况 近些年,锂电池领域涌现了少数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本土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它们积累了大量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性能和技术水平达到全球较高水平,与国外企业相比形成较大竞争优势。目前全球锂电设备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和韩国。中国企业发展历史较短,通过主打核心产品谋得一席之地,锂电专机市场集中度较高。目前国产锂电在涂布、卷绕、分容化成等专机的技术指标已经超越日韩,达到国际领先,实现进口替代。国内优质设备厂商如先导智能、杭可科技、利元亨等已成为全球龙头锂电池企业的重要供应商。 此外,中国企业基本覆盖了动力锂电和消费锂电制造的全工艺环节,可为电池制造企业提供整线解决方案;日本锂电池产业发展偏重于动力锂电池,其本土设备制造商专注电芯制造和电芯装配环节中单个专机的研发与销售,专机产品技术优势突出,竞争力较强;韩国锂电池产业受消费类电子品牌三星、LG等厂商的影响,更注重于消费类锂电池的研发与生产,其本土设备制造商偏向于在电芯制造和电芯装配环节分段布局。 未来,随着全球龙头锂电企业在中国本土加速投产、国内优质设备供应商进入境外锂电企业供应链、锂电设备整线化趋势加深,国内锂电设备在全球锂电供应链中的份额和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2、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锂电池制造装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新能源科技、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蜂巢能源、欣旺达等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电芯检测环节,公司三层全自动热冷压化成容量测试机总体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2021年,公司出货规模 27.21亿元,其中锂电设备出货规模25.80亿元,占当年全球锂电设备需求量比例为 3.45%。同时,公司是具备动力电池电芯装配、电池模组组装及箱体 Pack整线智能成套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的少数厂商之一,其中方形动力电池电芯装配线总体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3、主要竞争对手 随着对锂电池设备全产业链的布局,公司面临竞争对手逐渐扩展至锂电装备主要企业,具体如下:
4、行业技术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1)技术壁垒 本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涉及多学科、跨行业,融入智能控制、机器视觉、工业机器人应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对产品生产工艺及技术路线需要深入理解,对研发、设计、制造能力有着较高的技术要求。行业内企业需要长期积累与沉淀才能形成核心技术优势,适应下游客户越来越高的技术、质量与服务要求,提供成套智能制造装备。新进企业因技术积累时间较短、研发能力有限,难以扩大市场份额。 (2)客户壁垒 下游客户对智能制造装备的投资属于重要固定资产投入,对设备功能、性能、效益期望较高。下游客户在选择设备商时,会进行综合评估与考核,包括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业界口碑、案例经验及资信标准等。行业内企业需要长期市场经营、与下游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才能形成良好业界口碑。对于行业新进入者而言,短期内较难进入下游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市场开拓难度较大。 (3)人才壁垒 本行业需要多学科跨领域的人才,包括掌握精密机械设计、自动化控制技术、光机电技术、感知技术、信息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还需要掌握下游应用工艺的产品工程师。此外,企业发展还需要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研发等部门人员的高效配合,这对企业吸纳人才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大部分核心人才都需要企业内部长期培养,这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较高壁垒。 (4)资金壁垒 本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其中主要体现在共性技术的前瞻性研究、产品开发、制造实施、人才组织需要投入高额资金。智能制造装备的生产周期较长,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新进入者多为中小企业,资金规模与融资能力会是其快速成长的壁垒。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1、研发和技术优势 公司专注于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及工艺开发、产品设计等,将研发积累和技术创新放在企业发展首位。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建立了高素质的研发团队,积累了丰硕的研发成果。 公司掌握了行业内前沿核心技术,包括成像检测、一体化控制、智能决策、激光加工、柔性组装、数字孪生等核心技术,这些技术为公司在智能制造装备中的组装设备、装配设备、焊接设备、检测设备等具体运用提供了基础,使得公司的平台性技术能迅速的跨领域应用。 公司坚持高精、高速、高效、高稳定性的产品开发战略,围绕下游客户的应用场景和个性化需求进行技术开发,在与客户的合作过程中,以客户应用需求为中心,深入了解客户特点,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开发贴合客户实际且符合行业趋势的新产品。 2、大规模交付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设备制造过程管理体系、供应链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引入 SAP系统、Windchill系统、MES系统、ERP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从设计、计划、采购、制造到检验等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有效管理;公司统筹整合场地资源,提前储备了众多与项目交付强相关的程序、装配、调试等工程师,能实现多产品不同阶段的项目同时开展,满足客户集中大规模交付的需求。 3、全球化布局优势 公司不仅是一家专注于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具有全球视野的新能源智能装备行业的领先企业。 为辐射全球市场,目前,公司在德国汉堡设立了子公司,拥有在职和外部顾问人员近 30人,同时在美国洛杉矶、加拿大多伦多、德国汉诺威、慕尼黑等地都设立了办事处,能够及时的为客户提供服务和支持。在海外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在欧洲与美洲,与德国大众、蜂巢能源达成境外合作项目,同时,公司正积极拓展美国和加拿大市场。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末,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周俊雄和卢家红夫妇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4,010.232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5.570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利元亨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周俊雄和卢家红夫妇合计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2.5591%(不包括通过上市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的股份数)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如下: 周俊雄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深圳清华研究院 MBA高级总裁硕士班结业,2019年荣获广东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的“动力电池制芯装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评 2019年广东省科技进步奖,2021年 4月荣获惠城区劳动模范称号,现兼任惠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1995年至 2003年,历任香港亚美磁带有限公司工程研发部主管、装配部主管、珠海丰裕亚美磁带公司负责人;2003年 7月至 2006年 5月,创办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个体户)并任厂长;2006年 6月至 2009年 2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研发经理;2009年 4月至 2013年 4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 5月至2016年 12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 11月至2018年 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 12月26日至 2021年 8月 9日,任惠州市索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 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惠州理,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常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卢家红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深圳北京大学MBA高级总裁硕士班结业,现兼任惠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 2004年 1月至 2006年 5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营销总监;2006年 6月至 2009年 2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营销经理;2009年 3月至 2014年 10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4年 11月至 2018年 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监事、营销总监;2018年 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营销总监;现任利元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00.00 万元,发行数量 95.00 万手(950.00 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原股东优先配售利元转债 767,915,000.00元(767,915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83%。 3、发行价格:100 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95,000.00 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 10月 2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95,000.00万元(95万手)。 原股东优先配售利元转债 767,915,000.00元(767,915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83%;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178,229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8.76%;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3,856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41%。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95,000.00万元(95万手)。原股东优先配售利元转债 767,915,000.00元(767,915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83%;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178,229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8.76%;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3,856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41%。。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0月 28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566274_G01 号《验资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利元亨于 2022年 1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的议案,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利元亨于 2022年 1月 20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提交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2 年 9 月 8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95,000.00万元 4、发行数量:950.00万张 5、上市规模:95,000.00万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量 9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3,993.44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即 2022年 10月 24日至2028年 10月 23日。 (二)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 (三)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2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四)转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10月 2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 4月 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10月 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 (五)评级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利元亨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