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均衡优选混合 (010662): 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1号)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13:41:47 中财网

原标题:富国均衡优选混合 : 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1号)






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二0二二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20年 11月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98号《关于准予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
更新章节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 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更新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更新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更新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更新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 2022年9月30日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更新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及历史走势

 图,内容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本报告期内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5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5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68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8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84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8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1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9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96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104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10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118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20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7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6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58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59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160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并经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n为自然数
37、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内地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6、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8、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59、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7.7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7.78%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27.78%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6.68%
二、 主要人员情况 裴长江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闸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陈戈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Constance Mak),董事,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理(General Manager, Asia, BMO Global Asset Management),中加贸易理事会董事和加拿大中文电视台顾问团的成员。历任St. Margaret’s College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监事会主席。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成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海通国际证券非执行董事、海通银行非执行董事。历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吴惠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历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西管理总部交易部员工,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员工、办公室秘书、固定收益总部财务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晓燕女士,董事,博士。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化学系研究员,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企业操作风险部高级分析师、高级风险经理和部门总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总裁兼总监,华侨银行全球风险管理部副总裁、市场风险管控及分析主管,新加坡交易所风险管理部高级副总裁和风险管理主管。

王平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首 席财务官。历任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山东鲁信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信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鲁信创业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鲁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李彧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副总裁,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 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研究 室科长、总裁室经理、总裁特别助理、董事、副总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已退休。历任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 计划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所长,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划 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上海市浦 东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党组成员,上海市松江区区委 常委、副区长,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 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常务副 理事长。 李启安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现已退休。历任加拿大花旗银行副总裁, 加拿大皇家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亚洲业务发展部总监,MKI 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 巿公司)执行董事,获多利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香港汇丰银行子公司)中囯部高 级副总裁,香港万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香港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中 信泰富集团子公司)集团财务总经理及曾派驻为上海总经理,香港汇丰银行私人 银行部高级副总裁并派驻上海分行任财富管理总经理,万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国现代化问题研究所研究员。历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师。 田志国先生,监事长,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历任山东省电子经济贸易中心综合部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稽核法律部项目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五部项目经理、信托业务五部副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五部总经理。

曹志刚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稽核部)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

孙兆军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合规负责人。历任上海市经济工作党委副主任科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金融市场部业务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产品评审总部副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业务管理总部、业务拓展总部总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兼风险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法律合规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亚洲企业投资发展部负责人。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亚太业务发展业务主管,西班牙对外银行中国区执行董事、业务发展主管、中国区私人银行副总裁、中信-西班牙对外银行私人银行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银行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发展部执行总经理兼集团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委员会委员,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亚洲区战略发展总监。

夏志辉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投研中台总监兼高级金融平台研究经理。历任北京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ERP部门系统管理员,上海霸才软件有限公司系统信息部系统管理员,上海绘梦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部高级系统管理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部主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风险管理经理、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助理、集中交易部风控副总监。

孙玉礼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资深基金专员。历任美世咨询数据中心数据分析师,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福利部精算顾问,上海泽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资深项目经理、机构服务部机构总监助理、基金专员。

程铖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经 理。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经理、高级机构客户经理、高级项目经 理、资深项目经理、机构服务部机构总监助理、机构服务部机构副总监兼资深项 目经理、机构服务部副总经理。 黄奥博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产品部 副总经理兼产品二部总经理。历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部产品经理助理,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产品部产品高级经理,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产品经理、高级产品开发经理、资深产品开发经理、战略与产品部产品 开发总监助理、战略与产品部产品副总监、战略与产品部产品总监。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 部、国际业务部;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与风 控部;2015年 7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漳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秘书、晋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办事处负责人、厦门证券公司业务经理;1998年10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华安基金副营销总裁;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旗下子公司富国资产(香港)和富国资产(上海)董事,富国环保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办公室项目官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Barra公司(MSCI BARRA)BARRA股票风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大中华主动股票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高级研究员;2009年 6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0年 6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权益投资 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杨栋,硕士,自2011年5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助理行业研究员、行业研究员、权益基金经理、高级权益基金经理、 权益投资部权益投资总监助理;现任富国基金权益投资部权益投资总监助理兼资 深权益基金经理。自2015年12月起任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20年03月起任富国清洁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20年06月起任富国积极成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21年01月起任富国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 年01月起任富国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02月起任 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2年01月 起任富国创新发展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 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总经理朱少醒,分管副总经理李笑薇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六、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的原因。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险,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风险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部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13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37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截至2022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69万亿元。2022年三季度,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80.2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20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代为履行行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本行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2020年7月起担任本行行长;2016年11月至2020 年5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2014年6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09年9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部、香港代表处、资金部、投行业务部工作。

刘先生2003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徐铁先生,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徐铁先生2022年4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14年12月,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户经理、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保险保障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徐先生2000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694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QDIE资金、QDLP资金和QFLP资金等产品。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 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销售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 3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二座27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人代表:任德奇
联系人员: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人代表:刘连舸
联系人员:陈洪源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缪建民
联系人员:季平伟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人代表:朱鹤新
联系人员: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bank.ecitic.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人代表:郑杨
联系人员:胡波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办公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人代表:吕家进
联系人员:孙琪虹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民生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高迎欣
联系人员:杨成茜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李民吉
联系人员:郑鹏
客服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人代表:金煜
联系人员:龚厚红
客服电话:021-962888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
法人代表:谢永林
联系人员:蔡宇洲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法人代表:陆华裕
联系人员:胡技勋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1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
法人代表:郭少泉
联系人员:滕克
客服电话:96588 青岛-、40066-96588 全国-
公司网站:www.qdccb.com
(1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人代表:卢国锋
联系人员:朱杰霞
客服电话:956033
公司网站:www.dongguanbank.cn
(1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人代表:夏平
联系人员:田春慧
客服电话:95319
公司网站:www.jsbchina.cn
(1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人代表:李伏安
联系人员: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16)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16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丹桂街10号
法人代表:江建法
联系人员:沈斯诺
客服电话:95343
公司网站:www.mintaibank.com
(1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人代表:王耀球
联系人员:洪晓琳
客服电话:0769-961122
公司网站:www.drcbank.com
(1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人代表:王兰凤
联系人员:吴骏
客服电话:96067
公司网站:www.suzhoubank.com
(19)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不含六层A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不含六层A座)
法人代表:陈孝周
联系人员:陆贇
客服电话:400-830-2066
公司网站:www.ncbchina.cn
(20)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法人代表:刘明军
联系人员:刘鸣
客服电话:95017
公司网站:www.tenganxinxi.com
(2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人代表:葛新
联系人员:孙博超
客服电话:95055-4
公司网站:www.baiyingfund.com
(2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人代表:汪静波
联系人员:张姚杰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2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人代表:薛峰
联系人员:汤素娅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jjmmw.com
(2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员:潘世友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2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2层
法人代表:杨文斌
联系人员: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howbuy.com
(2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蚂蚁Z空间
法人代表:祖国明
联系人员: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人代表:张跃伟
联系人员:沈雯斌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2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人代表:吴强
联系人员: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站:http://fund.10jqka.com.cn/
(2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人代表:李兴春
联系人员:曹怡晨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站:http://www.leadfund.com.cn/
(3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人代表:梁蓉
联系人员:张旭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站:www.5irich.com
(31)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01号
法人代表:于海锋
联系人员:史若芬
客服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站:www.puyifund.com
(3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人代表:沈伟桦
联系人员:程刚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3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人代表:王锋
联系人员: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站:https://www.snjijin.com/fsws/index.htm
(34)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A座28层
法人代表:武建华
联系人员:丛瑞丰
客服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站:http://www.zzfund.com
(3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7层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人代表:王伟刚
联系人员:丁向坤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站:www.hcfunds.com
(3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法人代表:黄祎
联系人员:姜吉灵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站:www.520fund.com.cn
(3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人代表:燕斌
联系人员:凌秋艳
客服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站:www.66zichan.com
(38)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人代表:彭浩
联系人员:门闯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站:www.taixincf.com
(3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人代表:王翔
联系人员:项阳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4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
法人代表:陈祎彬
联系人员: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https://lupro.lufunds.com
(4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人代表:肖雯
联系人员:黄敏娥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42)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人代表:江卉
联系人员:徐伯宇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站:http://fund.jd.com/
(43)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人代表:钟斐斐
联系人员:戚晓强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站:danjuanapp.com
(4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人代表:张皓
联系人员:韩钰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4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人代表:贺青
联系人员:芮敏琪
客服电话:400-8888-666/ 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4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人代表:王常青
联系人员: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4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人代表:张纳沙
联系人员:李颖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4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人代表:霍达
联系人员: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4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楼 法人代表:孙树明
联系人员:黄岚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5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张佑君
联系人员:顾凌
客服电话:95548或40088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5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人代表:陈共炎
联系人员: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5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人代表:周杰
联系人员: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5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人代表:杨玉成
联系人员:陈宇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5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李新华
联系人员:李良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站:www.95579.com
(5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人代表:黄炎勋
联系人员:陈剑虹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站:http://www.essence.com.cn/
(5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吴坚
联系人员:张煜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站:www.swsc.com.cn
(57)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人代表:高振营
联系人员:江恩前
客服电话:95351
公司网站:www.xcsc.com
(58)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人代表:袁笑一
联系人员:丁思
客服电话:95322
公司网站:www.wlzq.cn
(5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人代表:冯鹤年
联系人员:赵明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站:www.mszq.com
(6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人代表:俞仕新
联系人员:李蔡
客服电话:95578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6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人代表:安志勇
联系人员:蔡霆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bhzq.com
(6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人代表:张伟
联系人员:胡子豪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6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人代表:王怡里
联系人员:郭熠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6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人代表:冯恩新
联系人员: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或400-889-5548
公司网站:sd.citics.com
(6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人代表:范力
联系人员:陆晓
客服电话:95330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6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人代表:祝瑞敏
联系人员:唐静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6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法人代表:金文忠
联系人员:胡月茹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6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号华远华中心 4、5号楼 3701-3717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人代表:施华
联系人员:徐锦福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站:www.foundersc.com
(6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人代表:张巍
联系人员:刘阳
客服电话:95514
公司网站:www.cgws.com
(7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人代表:刘秋明
联系人员:姚巍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71)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人代表:胡伏云
联系人员:陈靖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7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人代表:李福春
联系人员:安岩岩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站:www.nesc.cn
(7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李剑锋
联系人员:陈秀丛
客服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站:www.njzq.com.cn
(7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人代表:何伟
联系人员:张瑾
客服电话:400-819-8198
公司网站:www.shzq.com
(75)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代表:张威
联系人员:田芳芳
客服电话:95399
公司网站:www.cctgsc.com.cn
(76)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
法人代表:董祥
联系人员:薛津
客服电话:4007121212
公司网站:www.dtsbc.com.cn
(77)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法人代表:葛小波
联系人员:沈刚
客服电话:95570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78)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人代表:吴承根
联系人员:张国放
客服电话:4006-967777
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
(7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人代表:何之江
联系人员:吴琼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stock.pingan.com
(8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人代表:菅明军
联系人员:程月艳
客服电话:95377
公司网站:www.ccnew.com
(8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人代表:翁振杰
联系人员:黄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8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钱俊文
联系人员: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8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人代表:宁敏
联系人员:王炜哲
客服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8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人代表:庞介民
联系人员:王旭华
客服电话:956088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8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法人代表:周军
联系人员:占文驰
客服电话:956080
公司网站:www.gszq.com
(8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人代表:杨炯洋
联系人员:谢国梅
客服电话:95584
公司网站:www.hx168.com.cn
(8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人代表:王献军
联系人员:梁丽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8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人代表:李峰
联系人员: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zts.com.cn
(8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人代表:刘学民
联系人员:吴军
客服电话:95358
公司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9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人代表:王作义
联系人员:马贤清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站:www.jyzq.cn
(9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人代表:丛中
联系人员:戴蕾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9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幢1单元5-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33层
法人代表:林立
联系人员:郑琢
客服电话:400-188-3888
公司网站:www.chinalin.com
(9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人代表:武晓春
联系人员:朱磊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http://www.tebon.com.cn
(9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法人代表:黄金琳
联系人员:张宗锐
客服电话: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9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层
法人代表:沈如军
联系人员:陶亭
客服电话:010-65051166
公司网站:http://www.cicc.com.cn
(96)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9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9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人代表:陆建强
联系人员:章力彬
客服电话:95336 浙江省-,4008696336 全国-
公司网站:www.ctsec.com
(97)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人代表:黄海洲
联系人员:赵晓棋
客服电话:0755-82545517
公司网站:www.wkzq.com.cn
(9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法人代表:俞洋
联系人员:杨莉娟
客服电话:95323
公司网站:http://www.cfsc.com.cn/
(99)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层至21层
法人代表:高涛
联系人员:张鹏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iccwm.com
(100)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人代表:戴彦
联系人员:唐湘怡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10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人代表:冉云
联系人员:刘婧漪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102)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人代表:刘加海
联系人员:刘闻川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103)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人代表:张海文
联系人员:李慧灵
客服电话:95390
公司网站:www.crsec.com.cn
(10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人代表:余磊
联系人员:杨晨
客服电话:4008-005-000
公司网站:www.tfzq.com
(105)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3号楼A座11-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北投投资大厦A座18层
法人代表:毕劲松
联系人员:刘宇
客服电话:95381
公司网站:www.sczq.com.cn
(10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法人代表:李长伟
联系人员:王璇 客服电话:95397 公司网站:www.tpyzq.com (107)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人代表:李刚 联系人员:邵丹 客服电话:95325 公司网站:www.kysec.cn/ (108)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2号楼27 层 法人代表:宋卫东 联系人员:龙莹 客服电话:9560110 公司网站:www.huajinsc.cn (109)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联储 证券 法人代表:吕春卫 联系人员:丁倩云 客服电话:400-620-6868 公司网站:www.lczq.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 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徐慧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王珊珊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费泽旭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20年 11月 4日证监许可【2020】2898号文注册。

一、 基金类型
本基金的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三、 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四、 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 募集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为 131,484户,本次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 9,999,999,211.42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 0份,两项合计共 9,999,999,211.42份基金份额。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665,518.49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 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若届时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 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21年1月6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本基金于 2021年 3月 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 T日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因投资者未及时进行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单日申购金额限制、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元0.15%
100万元≤M<500万元0.12%
M≥500万元1000元/笔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职业年金计划。(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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