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TB Material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根据公告,持公司股份16,223,555股(占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6.21%)的股东TB Material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TB”)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2年9月29日起)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5,229,056股,即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近日,公司收到香港TB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香港TB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承诺。 2、香港TB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香港TB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香港TB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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