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技术(300020):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原标题:银江技术: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证券代码:300020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风险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控制权稳定性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控股股东银江集团作为第一大股东并通过控制董事会拥有发行人的控制权。银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2.49%的股份,其中已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数的比例为99.5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3%,质押股份主要用于为控股股东的银行借款提供质押增信。银江集团计划通过资产变现、房产销售和租金收入等经营性收入、投资分红与退出等多种筹资方式偿还银行借款以逐步降低质押比例。 银江集团虽然与相关借款银行未约定质押的平仓线和预警线,但若出现银江集团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大幅下降、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且无法及时补充担保物、未能与借款银行达成借款偿还安排或其他不可控事件等极端情形,导致到期借款无法偿还、无法按期兑付利息等严重违约情形损害到借款银行的权益,银江集团所质押股份可能面临全部或部分被强制平仓或质押状态无法解除的风险,进而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控股股东银江集团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均会有所下降,若其他股东或其他投资者通过增持股份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方式谋求影响或控制发行人,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二、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对现有业务的升级,公司现有客户也有一定潜在业务需求;公司已对项目实施计划作出一定筹备安排,前期已披露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相关的能力储备、经验储备、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等信息,也已经制定较为明确的时间安排和整体计划,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和重大不确定性。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不排除存在部分不确定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具体如下: (1)研发成果存在部分不确定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研发涉及“‘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且目前尚未全面开始研发工作,研发成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虽然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但针对新系统和产品的研发,仍旧存在研发难度较大、研发周期超过预期、研发产品质量不达预期或者研发产品不能按时产生等诸多风险,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跟踪订单能否实现存在部分不确定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无在手订单,因此存在无法完全预测订单能否落地。此外,虽然公司在持续跟踪与开拓相关订单,但本次募投项目与原有业务有较大差异且产品尚未推出,在跟踪订单能否落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能否获取订单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销售渠道和客户开发存在部分不确定性。公司虽然已经在全国建立销售渠道,客户开发能够利用原有渠道但不一定能发掘客户的充分需求,不排除销售渠道失效的情况,从而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销售计划不达预期,进而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4)业务开拓计划存在部分不确定性。公司现有业务主要以集成和较为分散化项目实施为主,本次募投项目研发达到预期成果并顺利实施后,公司计划通过市场开拓向政府和医院客户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整体项目规模预计较大,公司预测的订单规模和单价也较高。公司不排除新产品缺少市场实际需求、客户接受度低、无法获得预期订单、无法实现销售计划等风险,进而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5)招投标结果存在部分不确定性。公司客户群体主要是政府机构和医疗机构,项目获取主要采取招投标方式,而招投标结果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不排除存在公司跟踪和服务客户后,仍无法通过招投标获取订单的风险。 (6)市场需求存在部分不确定风险。前次项目中的智慧司法、智慧健康业务方向因过去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未达此前预期,因此未纳入本次募投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等因素会发生变化,公司现在做出的判断不能保证完全实现。因此不排除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发生与此前类似的判断失误情况,出现公司对未来市场和需求的变化情况不达预期,进而可能导致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7)预期效益和盈利实现存在部分不确定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总投入为115,000万元,实施周期为3年,投资规模较大且实施周期较长。 根据公司测算: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T1-T3年间,预计本次募投项目的总收入分别为0万元、50,320万元和88,060万元,毛利额分别为0万元、16,371.48万元和28,649.6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370.00万元、6,430.32万元和11,141.75万元;折旧和摊销分别为0万元、5,393.85万元和9,590.17万元。 在考虑相关设备折旧、日常运营支出等固定成本费用和上述宏观因素后,公司可能面临募投项目在短期内无法盈利、或盈利不达预期、或预测盈利无法实现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可能存在上述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三、募投项目全面推广后项目单价、成本、毛利等关键指标不及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根据现有业务和可比业务情况,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单价、成本、毛利率等关键指标进行了测算,其中“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中,交通治理项目的不含税单价为2,700.00万元,基层治理项目的不含税单价为940.00万元;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中的智慧医院整体解决方案的项目单价为2,600.00万元。 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的测算情况,在实施期T1-T3年间,预测本次募投项目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0万元、39,948.91万元和59,410.60万元,毛利分别为0万元、16,371.48万元和28,649.60万元。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关键指标可能出现与测算出现偏差的情形,若未来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或竞争对手涌入,可能会导致募投项目全面推广后销售价格不及预期。另一方面,发行人募投项目的测算基于现有的原材料价格和人工薪酬水平,若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力资源成本提升超出预期,亦会使得募投项目产品和服务成本增加,导致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 根据测算,“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收入降低 10%、20%和30%时,达产年毛利分别为 21,483.71万元、11,503.71万元和 1,532.71万元;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收入降低10%、20%、30%和40%时,达产年毛利分别为6,864.00万元、4,264.00万元、1,664.00万元和-936.00万元。 因此,如果两个项目的收入预期如果较公司测算情况分别降低30%和40%或以上,可能导致项目的毛利为0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仍然存在单价、成本和毛利等关键指标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和在建工程新增折旧、摊销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规模较大,因此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等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的比例可能较大,尤其在项目建设期由于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和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等金额占当期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可能较高。若未来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不达预期或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动,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的折旧摊销占净利润比例在23.63%到66.61%之间,并在第T+3年达到最高的比例 66.61%。由于募投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使得项目在投产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公司可能面临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均预计于第T+2年投产,于第T+4年达产。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入、净利润预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折旧摊销额和现有及在建工程转固新增折旧摊销在项目投资建设的第T+1-T+8年对公司现有及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1、本次募投项目、现有及在建工程转固新增折旧摊销=公司最近一期的折旧摊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滨江在建工程转固后预计新增折旧摊销; 2、公司最近一期的折旧摊销=2022年1-9月公司折旧摊销当期值/(2021年1-9月公司折旧摊销当期值/2021年公司折旧摊销当期值),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3、现有业务营业收入=2022年1-9月营业收入/(2021年1-9月营业收入/2021年营业收入),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4、现有业务净利润=2022年1-9月净利润/(2021年1-9月净利润/2021年净利润),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5、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及此后年度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及以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公司存在资金压力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14.18万元、-9,149.21万元、-26,036.89万元和-651.95万元。公司经营活动近年连续为负的主要原因为,在国内宏观环境及政府预算收紧的影响下,公司所承做的工程项目收款进度落后于公司实际的工程项目完工进度,行业垫资项目以及项目垫资的比例均有所增加;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央企、国企等,付款信誉相对较好,但相对于公司客户地位较为强势,部分项目回款进度有所滞后,公司项目垫资款增加,从而加大了公司资金压力。如果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和流出持续不匹配而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长期为负,存在资金压力进而使公司偿付能力受到损害的风险。 六、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付款和回款不达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300,266.91万元、334,808.91万元、366,131.44万元和385,135.62万元(为保持可比性,已按照新收入准则将2019年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进行了还原),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73%、74.52%、81.58%和88.02%,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不断上升,主要原因包括:部分项目本身周期较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变更或增补,部分变更、增补部分或项目终验后还需有政府第三方审计后才能支付,项目整体交付验收手续较多;部分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项目,由于受政府宏观调控及预算体制影响,各地财政资金近年趋紧,政府支付审批流程增长,公司承接实施的部分项目回款有所滞后,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相对较长。虽然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央企、国企等,有政府预算和国有资金作保障,客户信用度高,但未来发生重大不利或突发性事件,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加强和完善应收款项的控制与管理,将对公司资金周转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1 一、控制权稳定性风险 ........................................................................................ 1 二、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施的风险 .................................................................... 1 三、募投项目全面推广后项目单价、成本、毛利等关键指标不及预期的风险 ................................................................................................................................ 3 四、募投项目和在建工程新增折旧、摊销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 4 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公司存在资金压力的风险 ................ 5 六、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付款和回款不达预期的风险 .................................... 6 声明................................................................................................................................ 7 目录................................................................................................................................ 8 第一节 释义 ............................................................................................................... 11 一、一般名词释义 .............................................................................................. 11 二、专业名词释义 .............................................................................................. 11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概况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5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6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 48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59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3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3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66 三、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67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0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0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71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须呈报批准的程序 .............................................................................................................................. 7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2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7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72 三、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投入资本化情况及合理性 .......................................... 99 四、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 101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03 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 ................................................................ 103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3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05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05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05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 10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06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7 一、公司经营和财务指标波动相关风险 ........................................................ 10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 108 三、公司经营管理相关风险 ............................................................................ 113 四、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115 五、其他风险 .................................................................................................... 116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18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1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2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22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人声明 ........................................................ 123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24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25 七、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 126 第一节 释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655,789,086股,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 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655,789,086股,其中银江集团来,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银江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王辉先生和刘健女士通过银江集团间接控制发行人 81,883,007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2.49%;刘健女士直接持有发行人1,656,76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25%。王辉先生和刘健女士合计控制公司83,539,767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2.74%,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辉先生和刘健女士系夫妻关系,自发行人上市以来,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王辉先生:1967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1990年-1991年,于浙江省信息产业厅从事科教工作;1992年-2007年,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科技处课题组长,杭州银江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2007年-2010年,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2013年,担任发行人董事长;现任银江集团董事长、浙江新锐浙商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工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创前海资本有限公司董事。 刘健女士:1973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担任银江集团办公室主任,现未担任其他职务。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1、行业管理情况 (1)发行人所属行业 根据证监会《2021年 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和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能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智慧交通领域主管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智慧城市领域主管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智慧医疗领域主管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自觉接受政府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努力服务于软件企业和用户;协会深入研究软件产业的新形势、新趋势、新常态、新要求,通过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知识产权保护、评价认定、政策研究等方面工作加强全国软件行业的合作、联系和交流;开拓国内外软件市场,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软件开发工程化,软件产品商品化、集成化、服务化,软件经营企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下: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整体市场情况 1)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呈平稳向好发展态势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平稳向好增长阶段,行业规模持续扩大。2021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行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行业出口保持增长,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2021年度,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收入 94,994亿元,同比增长 16.43%;2014年-2021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情况如下: 100,000 94,994 25%
数据来源:工信部《2021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 2)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生态不断完善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可分为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和嵌入式系统软件四大领域,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持续深化,行业的产品形态、服务模式、竞争格局将不断演进,将向云化、服务化、平台化、融合化、生态化趋势发展。2021年,信息技术服务收入 60,312亿元,同比增长 20.0%,高出全行业水平 2.3个百分点,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 63.5%;2021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1.9% 8.9% 25.7% 63.5% 信息技术服务 软件产品 嵌入式系统软件 信息安全 数据来源:工信部《2021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 (2)智慧城市领域 智慧城市是指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城市服务需求做出智能响应;智慧城市实质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进而为城市居民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促进城市和谐、可持续成长。 我国智慧城市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2008-2012年为概念导入期,该阶段智慧城市建设主要以行业应用为驱动,国外软件系统集成商引入概念后主导智慧城市产业发展;2012-2015年为试点探索期,该阶段在中国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主要以信息技术全面应用为驱动,国内外软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设备商等积极参与各环节建设;2016年之后进入统筹推进期,国家提出新型智慧城市概念,强调以数据为驱动,推进方式上逐步形成政府指导、市场主导的格局。 近年来,我国陆续开展和推广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智慧城市相关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智慧城市市场规模日益扩大;根据中国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数据,2020年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达 14.9万亿元,预测到 2022年,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达 25.0万亿元,具体如下: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E 数据来源:中国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 (3)智慧交通领域 智慧交通是指在交通运输领域充分利用物联网、空间感知、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建设实时的动态信息服务体系,深度挖掘交通运输相关数据,形成问题分析模型,实现行业资源配置优化能力、公共决策能力、行业管理能力、公众服务能力的提升,推动交通运输更安全、更高效、更便捷、更经济、更环保、更舒适的运行和发展,带动交通运输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对交通需求的增长较为迅速,使得我国成为全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同时,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领域融合的速度加快,我国交通智能化水平正在持续提升,智慧交通成为智慧城市建设重要领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智慧交通市场整体发展水平仍较为落后:一方面,已初步实现智慧交通系统覆盖的东部城市仍然有升级、更新及开发新功能、新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道路包括高速公路的信息化水平较低,现有交通设施系统利用率较低,对智慧交通系统有大量需求。 根据艾媒咨询,2018年我国智慧交通行业市场规模为 1,451.5亿元,2021年已达 2,874.5亿元,预计 2023年我国智慧交通市场规模将突破 4,000亿元;未来随着行业向下沉市场不断推进、自动驾驶等技术不断突破,智慧交通行业整体将迎来一波较快增长;2018年-2023年我国智慧交通市场规模及预测情况如下: 5,000 35% 4,367.0 数据来源:艾媒咨询 (4)智慧医疗领域 智慧医疗是指在诊断、治疗、康复、支付、卫生管理等各环节术,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构建医疗信息完整、跨服务部门、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信息管理和服务体系互联、共享协作、临床创新、诊断科学等功能,实现患者与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医疗设备之间的互动,逐步达到信息化和智能化。 近年来,我国医疗信息化产业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推动医疗信息化快速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多项医疗信息化政策的出台和医改的不断深入,老龄化问题得到关注,促使医疗管理的理念从以“治疗为中心”到以“病人为中心”过渡,对医疗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的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也在客观上为其深化应用提供了丰富可能性。 根据易观分析,在国家政策推动下,我国医疗信息化投入不断加大,预测未来我国智慧医疗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促进智慧医疗市场快速发展,2022年我国智慧医疗市场规模预计将达 3,766亿元,2018年-2022年我国智慧医疗市场规模及预测情况如下: 4,000 45% 3,766
数据来源:易观分析 3、行业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进入该行业需要较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由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和产品服务的更新换代速度快,行业内企业需不断优化升级并丰富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多变的市场需求;另外,进入该行业需较高的技术知识层次,不仅要掌握需求分析、系统设计、数据建模、程序设计、代码测试等软件工程技术,且需要掌握不断涌现的新开发技术和开发应用。 故行业内的后来者往往需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技术摸索和积累时期,新进入者将遇到较大的技术风险。 (2)资质壁垒 发行人主营业务招标项目类型中系统集成项目渐多,系统集成项目服务专业性较强,企业从事相关业务经营需取得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认证、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等体现行业技术专业性的资质认证及各部委颁发的从事不同领域系统集成工程承包所需的各类专业资质,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重要程度,准入资质等级相应提高。 (3)人才壁垒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发展高度依赖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数量,信息化项目复杂性和综合性程度的日益提升对项目人员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周期较长,行业内高复合型人才相对有限且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业,故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将削弱行业新进入者的竞争力。 另外,城市交通智能化、医疗信息化等领域对高级技术人才综合技术能力要求较高,除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外,还必须深入了解交通、医疗等各行业的业务流程、管理标准和相关技术,故拥有足够数量的跨行业复合型人才方可保证企业在该服务领域具备并保持较强竞争力。 (4)品牌壁垒 品牌效应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市场显著特点之一,在下游客户遴选供应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行业市场容易被经营多年、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占据;另外,由于长期合作有利于服务稳定性和持续性,并出于数据延续性、安全性、商业秘密、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程度等因素考虑,下游客户通常会与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建立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5)资金壁垒 当前,发行人主营业务建设重点集中在交通管理、医疗信息化、平安城市、建筑智能化等领域,投资金额较大、建设时间较长。在建设过程中企业通常需进行资金垫付,需投入较多运营资金;项目主要由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央企、国企等主导,一般结算时间较长,易造成企业应收账款压力。另外,新兴产业行业技术水平发展较快,企业必须进行大量前瞻性研发和持续人才培养,进一步造成企业资金压力。 4、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1)技术水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技术水平以相关信息化软件产品技术成熟度和服务水平为主要衡量标准。在软件产品方面,国际企业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并拥有相对成熟且标准化、集成化的产品,而国内企业中只有少数推出了具有自主知识出发,能够更好理解客户需求,深入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流程提出切实可行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随着其技术日趋成熟,在定制开发、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较为复杂,其服务产品覆盖面广,专业技能广泛性和精深度较高。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提供需以有效的服务资源管理和服务流程管理为基础,对人员、技术、流程进行全面、精准、高效管理,以保持客户满意度和客户体验,并有效控制成本。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熟练的技术、丰富的经验、快速处理与问题解决能力、保证业务系统不间断运行作为其主要技术衡量标准。随着专业水平和整体能力的提高,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在深入理解行业应用和客户需求的基础上,整合数据中心的信息化服务人员、技术、流程,以实现服务的高效管理和提供,具有一定专业化服务优势。 (2)技术特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水平更多体现在对所服务行业客户需求的了解程度,以及针对性的开发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与服务。整体而言,行业具有技术水平进步快、系统升级频繁的特点。 目前信息技术应用已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应用的融合,客户需要的应用系统不再是单一技术与产品,而是在充分了解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融合应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的整体解决方案。国内信息技术应用服务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行业技术含量和服务比重在不断增加,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往往成为产品和解决方案销售的决定性因素,并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行业经营模式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根据下游行业不同一般会经历如下发展阶段:(1)基础网络平台的定制与建设阶段;(2)面向行业的解决方案及应用软件产品化阶段;(3)应用服务优质化阶段。当渗透到各行各业的 IT应用技术标准逐渐确立和统一后,应用软件跟随现有的硬件走向规范化,导致客户采购行为的产品影响因素将逐渐淡化,服务质量成为客户选择的最重要标准。 发行人服务领域尚处于标准制定完善阶段,处于行业发展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经营模式主要有:(1)应用软件产品化销售(用于下游需求行业某些已标准化部分);(2)系统集成(即提供全面解决方案,以招投标方式承包工程,在工程建设中投入外购或自主开发的软件以实现整个系统的特定功能,提高系统使用附加值,并通过工程承包收入收回软件的研究开发投入);(3)增值服务收入(对销售软件产品或集成系统的升级,故障处理、人员培训等)。 6、行业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周期性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宏观经济发展息息相关,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互联网技术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的新兴技术将推动传统商业模式不断推陈出新。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增加、管理难度加大,各地政府对智慧城市需求不断增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创新将引导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处于成长期,整体属于弱周期行业。 (2)季节性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无明显季节性特征,但相关业务目前主要通过项目工程承包方式开展,且下游客户主要为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央企、国企等等受财政管理的相关单位,从计划制定、实施到验收付款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由于政府类客户合同款项支付较集中于下半年,行业内企业收入呈现出一定季节性特征。 (3)区域性 由于我国信息化水平在各个行业及应用领域均存在较大区域性差异,信息化进程的推进受到所在地区软件基础、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呈现一定区域性特征。此外,智慧城市行业的发展与所处区域的经济水平和城市化水平密切相关,不同地区客户规模与需求层次差别较大,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四大智慧城市群,故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7、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开展主要基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通过计算机、服务器、监控设备、显示设备等终端硬件设备实施,所涉及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电信运营商、电子元器件和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其他软硬件设备供应商等。目前,上游行业经过长期发展,市场竞争有序,产品供应充分、质量稳定,不存在供应瓶颈。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主要通过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体现,从而使本行业产品设计和实施方案随之变化。因此,包括显示技术、存储技术、信息识别技术、网络和通信技术、软件技术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的网络服务设备、终端设备将积极促进本行业发展,影响行业整体效果与行业利润。 (2)下游产业 发行人所处行业下游主要为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央企、国企等客户,行业分布广泛;下游行业受政府政策和宏观经济影响较大。随着经济增长,客户对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相关产品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要求也相应提升,促使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以满足不同领域客户多样化需求。交通、医疗等行业属国家长期重点发展行业,信息化建设需求市场空间较大,旺盛的市场需求及相关政策支持保证了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8、行业发展趋势 发行人所处行业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具体如下: (1)政策扶持力度大,行业需求空间广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我国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给予高度的重视,相关部门先后颁布一系列鼓励政策,保障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获得良好发展环境。 2021年 11月,工信部发布《“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实现“产业基础新提升、产业链达到新水平、生态培育新发展、产业发展新成效”的“四新”发展目标,部署了推动软件产业链升级、提升产业基础保障水平、强化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激发数字化发展新需求和完善协同共享产业生态五项主要任务。 2)国内经济转型拉动信息化投资需求,行业需求空间大 现阶段,我国经济正从投资驱动向效率驱动转型,政府和企业部门进一步加大信息化改造投入以提高效率,“互联网+”等国家战略进一步催生传统及新兴行业的信息化需求。在此背景下,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面临着信息化投资加速及信息消费需求升级等发展机遇。 发行人所处行业适应当前社会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对当前市政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与应急、医疗信息化、智能建筑等各个领域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随着对信息化、智能化生活的熟悉程度不断上升,相关建设需求将逐步深入,应用领域不断扩张,行业发展需求的增加为行业提供了持续发展动力。 3)技术及模式创新促进产业发展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市场具有需求规模大、复杂程度高的特征,无法简单照搬其他国家现有技术和解决方案,为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孕育提供了良好土壤。 在政策重点扶持、技术逐步成熟以及应用需求快速提升等多重因素作用下,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领域加速步入应用阶段,技术及模式创新开辟蓝海市场。 发行人所处行业是信息技术高度集成、信息应用深度整合的网络化与信息化行业,具有系统规模大、技术更新快、系统继承性强等特点。在项目建设中,各种新的理念、技术和创新工具不断涌现,促使行业技术持续进步,推动行业应用技术开发不断发展。 (2)行业未来前景广阔,产品市场需求大 1)新技术普遍应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普及与深化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的广泛运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普及与深化。随着云技术的逐步成熟,各地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建设均加入了云计算概念,通过数据中心的云化建设大幅提升数据中心海量数据的支撑能力;大数据作为核心战略资源将成为继劳动、资本、技术和制度后的第五大经济增长核心要素;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紧密结合,向新型智慧城市各个领域渗透;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方向 5G移动通信技术将为城市未来管理效率的提升、数据的智能化获取创造条件。 2)建设重点转向行业应用软件及服务,建设模式向“建设+运营”发展 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国内智慧城市硬件平台已有一定改善,建设重点转向行业应用软件及服务,“互联网+行业服务”成为竞争热点。众多互联网企业积极向细分领域渗透,传统城市信息化行业企业则继续深耕城市服务关键领域,大力开发相关行业应用软件及服务。随着建设重点的转变,行业建设模式由政府主导转向政企协同,企业由单纯的建设者向“建设+运营”模式发展,政策鼓励企业进入智慧交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领域,探索社会资本的盈利模式,构建政企协同的智慧城市发展生态。 3)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趋势将逐渐以“城市级运营”为导向 未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趋势将逐渐以“城市级运营”为导向。“城市大脑”通过数据洞察、模型构建等应用建设,可实现城市运行态势感知与仿真、城市联动指挥与协同处置,以及城市预测预警与智能决策支撑,已成为智慧城市竞争的制高点。未来随着智慧城市的深入开展,将有越来越多的垂直领域开发为“城市大脑”。 (二)行业竞争情况 1、市场地位与行业竞争情况 (1)市场地位 发行人为国内率先提出智慧城市理念及方法论的企业之一,经历了近三十年发展历程,已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在工信部发布的“2019年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位列第 86位,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的“2021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前百家企业”位列第 89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2021年浙江省软件业务收入前 30家企业”位列第 16位、浙江省市场监管得了“2021浙江省物联网年度科技创新奖及优秀成果奖”、“2021电子政务与智慧城市企业 100强”、“2018年-2020年中国城市智能交通市场系统集成商业绩十强”、“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多源异构时空定位数据的关联分析平台及应用)”、“2021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质量奖”、“2021年浙江省服务业重点行业亩均效益领跑者”、“浙江省连续三年获全国软件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或奖项。 (2)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国内智慧城市领域的软件和服务供应商较多且区域分布较为明显,市场份额较为分散,呈现出较低的市场集中度,多数企业仅致力于少数细分领域,具有专业化优势或区域优势,但不具备行业整合能力或跨地域整合能力,在智慧城市多个细分领域具备综合竞争优势的企业较少,智慧城市行业竞争格局呈现整体竞争日趋激烈。 随着行业整合要求以及区域化合作发展,行业内部分公司已逐渐向综合型公司发展,行业内各家公司均在保持原有核心竞争优势基础上,积极拓展在智慧城市相关领域布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面对当下不断增长的行业规模及不断深化的行业需求,行业大额订单比例正在不断增加,而行业中的头部公司依靠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获取订单方面优势明显,将充分受益;行业内的头部公司多为上市公司,能够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并购扩大市场份额及丰富自身产品线,因此整个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升。为此,越来越多的企业突破创新走差异化竞争路线,抢占市场份额,树立行业地位。(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