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002349):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到期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到期公告 公司股东海安瑞海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安瑞海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瑞海”)计划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1月2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283,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8,141,809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2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海安瑞海发来的《海安瑞海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数合计16,28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814,180,908股的1.9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合计19,53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814,180,908股的2.399%。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安瑞海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海安瑞海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海安瑞海减持公司股份与2022年4月30日已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的减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海安瑞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备查文件 1、海安瑞海出具的《海安瑞海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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