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300555):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22-075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永新县汇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特定股东永新县汇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新汇德”)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期间共减持1,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450%);永新汇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从2022年11月28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00%)。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永新汇德计划自 2022年 5月 20日起至 2022年 11月 19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00%)。 2022年 8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永新汇德持股比例下降至 4.9550%,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2年 11月 19日,永新汇德披露的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永新汇德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永新汇德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永新汇德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永新汇德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永新汇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永新汇德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拟减持数量:计划减持不超过 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00%。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2年 11月 28日起至 2023年 5月 27日止)。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特定股东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的承诺情况 永新汇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企业违背本企业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企业因减持股份而获本企业另承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 2、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份总数的 100%; (3)本企业若违背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所获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书之日起 20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新汇德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永新汇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永新汇德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永新汇德的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4、永新汇德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永新汇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二)永新汇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1月 22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