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博(688408):中信博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63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4,845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871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390,7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87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王程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王程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359%。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时,本次减持股份的相关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等相关事宜的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在卖出后六个月再行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5)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6)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7)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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