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信用增利LOF (163819):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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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7:27:3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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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银信用增利LOF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与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时财富”)协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博时财富的规定为准,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 基金全称 |
000057 | 中银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0120 | 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0190 | 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000305 | 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000372 | 中银惠利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0432 | 中银优秀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4548 | 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005852 |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
007100 |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E类 |
008146 | 中银添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008147 | 中银添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008936 | 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010083 | 中银欣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010172 | 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010871 |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 |
012236 | 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012631 |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014505 |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014537 |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 |
015365 | 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015386 | 中银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163801 |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
163803 | 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163804 |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163805 | 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3806 | 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3807 |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163808 |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3809 |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3810 | 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3811 | 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163812 | 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 |
163813 | 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 |
163816 |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163817 |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 |
163818 | 中银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3819 |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
163821 |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3822 | 中银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3823 | 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3825 | 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3827 | 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380005 |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380006 |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380009 |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
380010 | 中银聚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380011 | 中银聚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站:www.boserawealth.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
中财网